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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话一说,白水嫣满脸羞红至耳根,简直快抬不起头。白夫人定眼一瞧,好歹女儿也是她怀胎足月才生下来的,哪里不知道她心眼里在想啥?

  “我就知道你没那胆子!所以我和你爹才大老远从你舅舅那儿,千里迢迢赶来京城。”

  “娘!”平常说话声细如蚊蚋,可现在白水嫣却严声抗议。

  白夫人把女儿的不满,当成是小女人的娇瞠。“听娘的话准没错!”不愧是经验老到,凡事设想周到的商人,白夫人心底打的算盘,可不只这些。

  “你别强人所难!”白水嫣不是不懂母亲眼中露出的精光,一见到裴府如今是城内首屈一指的富贵人家,也可以说是富可敌国、名声响亮,就不管三七二十一,非要将肚里酝酿已久的打算,一举成功。

  白夫人瞪眼,才不理会女儿扭捏的脾气,迈步走至裴烨跟前,想要将这俊小子看个仔细。

  “伯母,多年不见,您依旧美丽如往昔,方才侄儿一进门,以为自己又回到儿时。当时,还常向伯母讨糖吃呢!”裴烨不愧是嘴甜、心眼深,非常懂得如何讨女人的欢欣。

  果真,白夫人一听到后,笑得合不拢嘴,虽说颇有岁数,也敌下过裴烨那张沾了蜜的嘴巴,夸得让她听来很入耳,直接将这赞美收进心里。

  “哪有,你太抬举伯母了,我早就人老珠黄了,已没当年的好风光罗!”掩嘴直笑,白夫人可是笑得花枝招展,克制不住。

  白水嫣无奈地看着这对态度异常热络的父母,从以前到现在,一闻到哪里有钱味,就直往哪里钻的性子,还真是一点也没变。

  如今白家会家道中落,多数经常往来的邻居街坊也不信,因为这对夫妻抢钱工夫一流,闻钱的鼻子可灵得从不出错,若非误信小人谗言,中了朋友故意设下的圈套,也不至于会沦落至此。

  白水嫣真想大大叹一口气,这也算是报应吧!

  只是,当初自己真不该听从爹娘的话,信他们那套演得很逼真的戏码,要不是两老哭得呼天抢地,她迫不得已也不会答应来投靠裴府。

  不晓得他们俩打的主意,被裴烨知道了,会怎么想?是否会将她当成城府很深的女人?

  还是会像今日一般,笑笑地摸摸她的头,安抚着自己说:一切都会没事?

  望着不远处,和裴烨拼命嘘寒问暖的父母,白水嫣还真感到头大。

  就说嘛!还说想她呢?

  他们压根儿就是想着裴烨口袋里的钱,哪里想她来着?

  白水嫣直瞪眼,藉故搭上话后,就再也没瞧自己的双亲一眼。

  他们今日来城内后,想必未来要将两人送走,绝对不是件简单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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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膳结束后才半个时辰,裴烨与江湖味两兄弟坐在厅堂内,三个男人脸上一致出现难得的疲态,好似刚打完一场仗,劫后余生地凄惨归来。

  “我说三当家,那真是白姑娘的爹娘?”江味再也忍不住提出心里的疑问。

  “如假包换。”按着眉心,裴烨简单扼要的回答。

  “但俺怎看怎不像呐!”江湖摇摇头,无法将从来不曾大声说话的白水嫣,与刚刚那对叽哩呱啦,一开口就不知道何谓停止的夫妻联想在一起。“白姑娘该不会是被人家给捡回来的吧?”

  “对对对!三当家,你确定真没古怪?”江味也附和大哥说的话。

  裴烨扬高眉。“我保证白丫头的身世,绝对没半点令人猜疑的地方。”他可是一路看她长大,当初在伯母大腹便便之时,自己还高兴往后的日子有人陪了。

  “那白姑娘还真是独树一格了。”江味也是想不透,倒是见识到一样米养百样人,天底下什么奇奇怪怪的事情都有。

  “丫头以前没有那么闷的,身体也没现在差。就像那天遇上土匪打劫,你们不也见识到她力大无穷?”裴烨放下手,目光飘得很远。“她高兴时大笑,难过时大哭,有什么说什么,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我不理她。”

  成天跟前顾后,总嚷着以后要当他的娘子,也要保护他不受别人欺侮……裴烨此刻想来嘴角不禁有了笑意。

  “三当家,既然白姑娘从前是那模样,可现在也变太多了。”江味没有恶意,只是觉得白水嫣应当再活泼一些,别那么死气沉沉,多添些人气味,必定也是朵清新可人的小花。

  “或许是久病不愈,才让她转了性子,像我从小就是个药罐子,因此个性同样古怪得很。”

  裴烨常常觉得,他在白水嫣身上见到以前的自己,那样闷闷沉沉,那样阴阳怪气,那样不讨人喜欢。

  比起小时候的他,现在的白水嫣还可爱些,许是女孩子家天生就有让人怜惜的特质。骂不了口、说不了嘴,总想处处忍让点。

  但是,偏偏白水嫣既不任性,也不会仗着自个儿身子骨弱,时时使唤人家,她总是安分守己地护着自己应有的本分。

  裴烨看过太多太多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纵然她们很美丽,其实不就是被刻意雕琢过,增添几笔若有似无的俗艳。

  不似她,简简单单的模样,既纯粹又天然,就像是风中摇曳的小花,虽然不够显眼,可仔细观察,也能察觉到她的可人。

  “啧!我总觉得在哪里见过白姑娘手上的铃环。”江湖抚着下巴,正苦恼着想不起究竟是在哪里见着的。

  “是不是古董杂货铺那儿?白姑娘的铃环,做工倒不像这几年流行的样式,太古老、太陈年了。说不准,在杂货铺啊、当铺啊,可以见到同样的饰品,运气好的话,可以当传家宝,以后价值就水涨船高啦!”江味对于首饰,没江湖那般考究,只将眼光放在利益上作衡量。

  “不是,虽说京城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都有,可我还没见过像白姑娘手上那花样老旧的铃环。”江湖看向主子。“三当家,你说那铃环从前是你的?”

  “嗯,我爹从前做生意时带回来的,记得在我两岁时,手上就有了。”对于那只铃环,裴烨只觉得太小家子气,可款式让他很喜爱,纵然哥哥们老嘲笑那是女孩子家的玩意儿,他也不甚在意。

  后来,某日白水嫣因为调皮而摔伤腿后,抱病期间,她经常哭闹不休,老是黏着他,更要他日日陪、夜夜伴。

  当时体弱多病的裴烨,哪里禁得起这样的折腾?于是就将戴在身上多年的铃环赠她,让它代替自己与她相伴。

  他想,或许也是因为那只铃环,让白水嫣经常睹物思人。

  “哎,不是听说有段时期,盗墓盗得极凶,古玩摊上到处都有陪葬品,一手转过一手,好向识货的行家牟取暴利吗?”直到现在,盗墓也是层出不穷,皇室造的陵寝机关重重,越造也就越精密,为的就是防堵后来的盗贼,不让宵小窃贼连死人的陪葬品也偷。

  关于这点,江味就很有心得。这种小道消息,通常他都非常灵通,标准商人的手段。

  “没个准儿,那铃环或许就是人家的陪葬品!”江味此话一出,立刻收到裴烨的白眼,他只好很没种的瘪瘪嘴,装作没看到。

  江湖沉思着,一路勾出自个儿从前浏览过相关记载的记忆,对于首饰的样式或是打造的材质,都有一定的研究。而铃环的花样他应该曾经见过,应是某个朝代特别的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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