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斑猫这时立刻靠过来。它觊觎那支冰棒好久了。
“吃吃吃,你是猫吃什么冰啊?这么好命,还吃布丁的,甜不死也会得糖尿病,你这笨猫。”一面唠叨,汪笙还是扳了一小块冰喂猫。
猫儿喵呜一声对她的“猫身攻击”表示抗议,一边迫不及待地把冰吞下去。
“你啊你啊,爱吃又没原则,如果你是狗,坏人随便丢根骨头,我看你就什么都不顾了。我家咕噜才不像你这么差劲,它可爱又勇敢……”
又是喵呜一声,猫眼露出“少在我面前提到狗”的警告眼神。
“哎唷,你知道咕噜是狗啊,”汪笙故作惊讶,“狗有什么不好,忠心又热情,哪像你懒惰爱吃又厚脸皮,你要多向狗看齐才对,不然你主人……”
她蓦然住口!
“好了,赶快回去吧。已经很晚了。”汪笙跳了起来,继续往前走。
别想他!想到他总让自己有种世界变成忧郁蓝色的错觉,好象再也没有任何事能让她开心起来。不要想、不要想,赶快回去睡觉吧。她这样告诉自己。
到了路口碰到红灯,虽然左右没有来车,她还是规矩地停下来,不理会虎斑猫站在她脚边,渴望地盯着她手上还有一半的布丁冰棒。
一个高中生模样的男孩骑着脚踏车过来,也停在斑马线前。
汪笙咬着冰棒,想到“爱语速达二人组”不再是脚踏车二人组,现在是公车二人组了,再过些时候,可能就成为“记忆中的二人组”……
叹了口气,想回家的念头竟逐渐强烈起来……
想回到无忧无虑的生活,只要念书就好,顺顺利利地出国留学、念个博士回来当教授──她曾经很想在教育界任职的。
可一时兴起,硕士考交了白卷──人生大转弯。
就算回到之前预定的路上,这段小小脱轨也永远会清楚地留在记忆里吧,至少,她证明了自己除了念书之外还能做别的;至少,也知道自己对花艺有天分,哪天又不想念书了,可以开个花店。
到那时候,魏胥列和文仲练应该也有自己的事业了。
她无法忘记那天魏胥列连闯“四境”、“拉斐尔”两家公司时,那始终自信笃定的神态。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也知道自己一定会做到,真是羡慕他!
更无法忘记,隔天他手臂上那些触目惊心的玫瑰色红斑……他曾说她是单细胞生物,结果一语成谶──一只害他过敏的超大病菌。
而这只病菌内疚之余,最中心的细胞核竟好象缺了什么营养,逐渐空出了一个洞,越来越大的洞……
虽然照常吃喝玩乐过日子,可是那个空洞却越来越大、越来越大,让她很不舒服……
“小妹妹,一个人啊?”
刚过马路,两个猥琐的中年男人不知何时已来到身边朝她叫着。汪笙不予理会。
“别这样嘛,跟叔叔去喝杯茶,怎么样?”
“都什么时代了,谁要喝茶。”她加快脚步往前走,喃念着,“至少也要请喝汽水,你们这些老头子,要泡妹妹也来点新招,喝什么茶?!”
手腕蓦地被抓住,汪笙想也不想,左肘往后力顶,右腕急旋,挣脱对方掌握,就听背后的倒楣鬼一声哀叫──
“阿笙,是我啦!”
“哥?”汪笙愕然瞪着来人,“你……你怎么在这里?”
“我出来找朋友,现在才要回家。”汪怀玮猛搓胸口,痛得龇牙咧嘴,“哦,正中心脏,这一下打得真痛……”
“你不出声就拉住我,我还以为是刚刚那两个变态!”汪笙伸手随便替哥哥揉揉胸口,扠腰道:“不要装了,你也练过柔道,刚才那一下根本不算什么。”
原来刚才汪怀玮恰巧远远看见汪笙,正想开口唤住,却见那两个来意不善的中年男人,于是便不动声色地走上前,一睨之下即吓走了他俩。
他这才嘿嘿一笑,“我的可爱妹妹,你已经离家一个多月了,什么时候要回去?户长和户长老婆很想你呢。”
糟!一开口就是这敏感问题。
“过几天。”这是真话,她真的想回家了。
“你同学家真的那么好玩吗?你己经住到第四个同学家里了,不会是要所有好朋友都轮完一圈,才想回家吧?!”
“跟你说过几天就回去了,没听到啊?”汪笙扭头就走。
汪怀玮赶紧追上,陪着笑脸,“别嫌我唠叨嘛,老哥我也是关心你啊。老爸每天都在我耳边念你怎么还不回来,妈也常常唉声叹气,你的咕噜……哪来的猫?怎么一直跟着你?”瞧见那一身光亮的皮毛,他忍不住赞道:“好可爱!”才伸手想摸,虎斑猫即猛地龇牙回头,差点咬掉他手指。
“哎唷,这么凶!”汪怀玮连忙缩手,又说:“不然你今天先跟我回家一趟,让老爸他们看看……”
“阿笙?”一辆脚踏车突然在他们身边停下来,虎斑猫立刻跳了过去,亲热地磨蹭那双长腿。
来人正是魏胥列,他注视着她,然后目光扫到她身边的大男孩,带着疏离,“你朋友?”
“他是我哥。”
汪怀玮瞪着那只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的猫,还有眼前高大英挺的男人,附在妹妹耳边问:“你住在男同学家里?爸知道会宰了他的。”
“他是我同学的哥哥啦。”再扯下去可能会事迹败露,汪笙连忙跳到魏胥列身边,“他怕我一个人走夜路不安全,出来接我的。我现在要回同学家了,哥你也赶快回去吧。”伸手要推魏胥列,又改而搭在脚踏车把手上,“我过几天就回家,叫爸他们不用担心了,拜拜。”
“我不记得我有任何弟弟妹妹是你同学。”走了几步,魏胥列斜了汪笙一眼。
虎斑猫坐在椅垫上,胡须在风中微微颤动,像乘着船只在海中破浪而行。
汪笙频频往后张望,确定汪怀玮没跟上来之后,才虚假地呵呵笑着,“开个玩笑嘛。”
“我怎么一点都不觉得好笑?”分明另有隐情。
魏胥列注视着她,她立刻别开视线。
他微微皱眉,“你快走到路中间去了。”他靠道路的内侧走,汪笙和他保持了一公尺的距离,在这条小路上,她己经踏入汽车呼啸的快车道边缘。
“现在没车啦。”汪笙转着溜溜的杏眼,一心想着该怎么转移魏胥列的注意,不让他追问大嘴巴老哥刚才说的话,“你怎么会出来?买宵夜吗?”
“你自己刚刚不是讲出来了?”思及她刚才本要推他、却改而抓住把手,他眼神闪过一丝阴暗。
其实只要皮肤不接触就好,隔了衣服不会引起过敏的,汪笙却小心得过了头,努力隔开两人之间的距离。
他是该感谢她的细心才对,可为什么却老觉得不是滋味,甚至有些恼怒?
“我讲了?我讲什么……”啊,他真是怕她走夜路,特地出来接她?汪笙一阵喜悦,转头望向他的小脸微红,“你这么关心我……”
魏胥列一把捉住她纤细的肩拖到右侧,以自己将她和快、慢车道隔开,远离危险,然后才学着她刚才的呵呵笑声,暧昧兮兮地说:“开个玩笑嘛。”
汪笙一楞,“你这……”手里冰棒已经扔了过去,“我刚刚哪有那么三八,你笑那是什么鬼样子……”
站在花店门口的文仲练,远远就看到两个打打闹闹的身影。
“我记得你一向不会亲近过敏原的。”他喃喃自语,会心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