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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页

 

  闻言,郎兵与羽衣两人面面相觑.──股甜蜜的滋味,同时在两人心中滋长着。

  一家三口,很像的,不是吗?

  与郎兵对望良久,羽衣噙着笑将视线落向马车外,而这一看,竟有了意外的发现。

  “请问,那是……兰州城吗?”羽衣看往极远处问着。

  “呵呵,小娘子好眼力,这么远就让你瞧见了!那是兰州没有错,像不像这大漠上的绿宝呢?只是人人都爱她,却不是人人都能在那儿活得好的,想活得好还得要本事呐。”

  老汉扔下一串话,就缩回头去继续驾他的车。

  郎兵听了也眺向外头,穷极目光,他在天的边际找到了一抹绿意,那绿宛若附在砂石上的苔藓,少有而珍贵。

  兰州,人人嘴中的大漠绿宝,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又是否是他们三人的容身之地呢?

  “前头的大哥,您晓不晓得兰州的客店投宿一宿要多少银两?还有,哪里有攒钱的活儿可干?”郎兵忙问着驾车的老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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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里的兰州,温柔地宛若处子;而白天兰州,则像个热情的小姑娘,白灿灿的阳光虽然比凉州收敛,但还是很晒人。

  翌日清晨,郎兵打开旅店厢房的窗子,让日光抖落一室,往外一看,远处街头的扰嚷也传到这头来了。

  “天亮了?”

  “嗯。”郎兵回头望着两个挤在床榻上的人。羽衣已经醒来,而宝驹则还蜷缩着,于是他嚷:“宝驹,起来!”

  “唔……”他蜷得更紧了。

  “别叫他,让他多睡点吧,看来他是真的很累。”将薄被往宝驹身上盖去,羽衣下了床榻。

  昨儿夜里进了兰州,他们离开商队自行寻找落脚的地方,因为盘缠有限,所以找了好久,才找到一家还算干净,价格低廉的旅店。

  “在车上睡了好几天了,看起来也没病,一直睡下去也不是办法。”

  “让他睡吧。”羽衣朝郎兵走了过来,凭着窗,看往外头。

  这里就是兰州吗?的确和凉州相差很多。外头好多生龙活虎的人,全聚集在一条街上。从这头虽然看不到市集,但经由风传递过来的人声,已让羽衣感叹;同样的一片蓝天,同样的一片土地,相差不过数百里的距离,竟是南辕北辙的景致。

  这里的气息,是活的,是令人雀跃的,难道是因为离战争远点儿的关系吗?

  “等会儿我问店家再要一间房间。”与羽衣并立于窗边的郎兵说道。

  “不需要,三个人在一起好照顾多了,也许在我们真正落脚之前,还得找个更节省的地方。”阳光映在羽衣匀致的脸上,将她细致的容颜刻画得更动人。

  只是,郎兵却在她脸上瞅见了一丝疲倦,他下意识地探出手,抚住了她的粉颊。

  他的手指怜惜地轻拂过她的眼窝,来到微微扬起的唇边。

  “走……走吧,去外头看看,早一点回来,宝驹醒来才找得到人。”羽衣突然垂下眼脖,并离开窗边。她的手重重地按住扑通扑通跳着的胸口,却抑止不了里头的骚乱。

  不知道为什么,他这样看着她,这样碰着她,她居然有点……不知所措了。这是什么样的感觉呀?以前从来没有过。

  “唔!”不知道是被说话声吵醒,还是隐约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宝驹突然从床榻上跳了起来。

  他蹦下了床,就往羽衣身上黏。

  “不想睡了吗?好吧,一起出去逛逛。”羽衣低下头对着宝驹笑,抚着他的头,模样就像个哄着娃儿的娘。

  “好啊、好啊!”宝驹一听好兴奋,迫不及待地就牵着羽衣往门外走。

  “郎兵,走了。”回过头来的羽衣,脸上有一抹淡淡的羞赧,对着正发着楞的郎兵喊着。

  “啊……好。”闻声,郎兵连忙跟了上去。

  三个人出了门,来到了兰州最热闹的街上,见着满街的男女老幼,让他们好开心,尤其是从来没见过这么多人的宝驹。

  他跑在前头,频频在卖瓜、卖菜、卖玉的摊子前面停下,虽然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他不断伸手对着货品摸摸,不过却没人赶他,因为贩子忙着招呼客人都来不及了,又怎么会注意到塞在人群之中的娃儿。

  “这里和凉州实在天差地别。”郎兵生于漠地,长于漠地,从未见过如此乎和的景象,他在人潮中停住脚,不由得感慨地说。

  “因为这里没有战争。”羽衣幽幽叹了口气。

  待她回过神,就看到宝驹站在一个摊子前头,他瞪大眼,似乎很惊奇,一会儿,又回过头来看着她和郎兵。

  不过郎兵对宝驹摇了摇头,是以他面带落寞,又跑了开去。

  “宝驹他和你……是什么关系?”郎兵问。其实这个问题他很早之前就想问了,因为他总觉得他俩不像是有血缘关系。

  “我还以为你不会有疑问。”

  “你们两个的感情很好,所以我很想知道实情。”这么问,是想更进一步地了解她们。

  凝住郎兵,羽衣细细回想宝驹在郎兵受重伤时所对她说起的往事。

  “宝驹来自大宛。”大宛是远在葱岭以外的一个异邦,在商路还未被战争阻断之前,东方的人要到西方,大概都得经过那里。

  “大宛?”极西的异域?难怪宝驹与一般人长得毫不相像。

  “那是他出生的地方,不过后来他被人卖到了西夏。”

  “好好的,为何会被卖到西夏?生活过得不好吗?”

  “不是,那是他的命运,不能留下,则卖出。”正确来说,该说他并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那个同时拥有他父亲、母亲的人。

  他的父母亲是血统最优良的贵族,大宛的人民都视他们为天。当时宝驹是这么对她说的。

  “到西夏之后呢?”他知道有些父母会卖掉小孩,所以他并不讶异。

  “到了西夏,虽然过得不算差,但可悲的是,西夏人拿他当杀人工具。”

  “杀人?”

  “他参与战争。”

  “你是说,这么小的娃儿被训练来参与战争?”池似懂非懂,却为这些话感到愕然。

  望住郎兵无法置信的眼神,羽衣纵使想将话挑白,却也徒然──因为在寻常人的心中,事实的真相并不足以置信,且甚为荒唐!

  人啊,往往只相信他能够接受的,而不能够接受的呢,则斥为无稽,或极力排斥,这也是一种故步自封吗?

  “战冬害死了很多像他一样的小孩,不过战争却也为他带来了一点不同,在西夏与汉族某一次的战事之中,他被救了。在一片死气沉沉的黄沙地上,只剩下他和一个汉人存活,而那个汉人救了他。”

  望了郎兵一眼,见他正听得出神,于是又续道:“汉人没有杀掉腿受伤的他,反而将他带回自己的故乡,每天对他施以伤药,在三个月以后,他终于恢复了行走的能力,又再过了一年有余,他甚至能够跑了。只是他万万没料到,当他完全恢复的同时,那人居然将他带到了某个商人那儿。”

  她转过脸,看着郎兵说:“放心,他不是想卖了他,而是拿出自己的积蓄,委托商人将他带到远方去,哪里他能够自由,就将他带到哪里去。”

  羽衣语毕,两人之间顿时沉寂,又走过一段街后,郎兵问:“你说的这些,真的是宝驹的事?”为什么他听来有点慌唐?

  “是宝驹告诉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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