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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页

 

  郎兵恢复的情况,真的是所人都看得到的!

  “你少扯了,人家的腿好点儿是因为姑娘照顾得好,干你屁事?还有,我拐铜板总好地你拐银子,你这……”

  叮!正当两人吵得无法开交之际,一声清脆的引声磬声响起,让在场的吵闹气围顿时停住了。几个人回过头一看,原来是店前来了个出家人。

  “姑娘的话,说得真好。”半垂着眸,那尼姑说话极缓,她身后背了个形状简拙的竹架,一身风尘仆仆,许是来自远方。

  “咳!我进店里去了。”摆明无赚头的生意上门,店家老板立即将头一转。

  “刚刚听谁说自己心肠好的?我就没瞧过哪个心肠好的人会避着做好事的,您说是不是呀,法师?”

  被鞋贩子一说,店家老板的腿只得又转了回来,僵着一张笑脸问:“师父需要吗?”

  “感谢施主,贫尼只需要一些素菜止饿,如果麻烦,那么贫尼便不叨扰。”

  “师父太客气了,我这小店什么没有,就菜最多,您要吃啥我让厨子帮您做啦!还有,您若要歇腿,我这儿也还有空房,一会儿让姑娘带您过去,这样,你说好不好?”店家老板一边说,一边瞪住他的死对头。这好事,他可做齐了,看他以后还有啥把柄可抓!

  “感谢施主,那么贫尼就叨扰了。”

  “呵呵,不扰不扰,师父这边走、这边走。”眼睛虽瞪住鞋贩子,但邀请的动作却还是做得仔细,只是他哈腰良久,却不见那出家人跟过来。

  几个人抬眼一看,就看她走个几步,便一个停步,模样踯躅。

  她的眼睛不方便?这是众人的一致反应,见状,羽衣连忙迎上前去。

  “师父请跟着我来。”羽衣挽着女尼,并将她往店门带。

  “姑娘的声音真好听,刚刚说话的是你吧?”

  “嗯。”羽衣牵着女尼的手,发现她的手好瘦,瘦得只剩皮包骨,而侧脸细看,更察觉年轻且面容清丽的女尼,眉目之间竟有病色。

  “感谢姑娘帮忙,贫尼天净,姑娘呢?”

  “我叫羽衣。”

  “羽……衣?”脚步忽地一顿。

  “师父?”还以为那女尼是因为绊着所以停下来,岂料一看,她竟在女尼疲倦的脸上看见一道释然的笑颜。“羽衣,我总算找到你了。”

  女尼话声扬起的同时,一阵不知从何处吹来的风,将她身后竹架子上用来遮尘的纤布掀到了半天高,在半空停留许久,怪异地呈“之”字状缓缓飘了下来。

  布终于落了地,几个人的目光自然都瞥向女尼身后的竹架。这一看,所有的人都默契地爆出一声惊叹。

  原来竹架上背着的不是女尼的随身物品,而是一只羽色奇艳的鹰隼。它不仅全身通红如血,血羽中还嵌着如紫花般娇艳、如黄金般耀眼的彩羽,头顶生有插天羽冠,不仅眸光犀利,顾盼之间更有着傲气。

  见到这只鸟,羽衣居然惊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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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来了!他真的跟来了!她以为他此刻应该还在九天山上,但是他却以这种模样出现在她面前!

  出了什么事了?还有,他是不是要来带她回去的?

  “羽衣,大郎和他爹要到城外去耶,他们说那种有玩的,我可不可以也跟?”

  宝驹从外头进房,就朝羽衣身上粘去,虽然羽衣这个时候不在店里帮忙,而出现在房里有些奇怪,但他比较在意的还是他问的这个问题。

  自从上回和大郎比过一遭之后,大郎就变成与宝驹年龄相近的好朋友。

  “羽衣,大郎和他爹等会儿就走了,我可不可以也跟?”宝驹皱着长脸,嘟着一张大嘴,“大郎说这次要去三天,我也好想和他去摘葡萄、采瓜儿,好不好啡?”

  “宝驹,让我静一静。”

  “大郎和羽衣一样,对我都很好,现在他都没有笑我了,还说我这双腿是老天爷赐来的耶。”

  “宝驹……”

  “我听他说过,他以前也没跑这么快,和我一起玩,他现在跑得比以前更快罗。”

  羽衣愀着脸不回答,令宝驹更加郁闷。

  “羽衣,我到底可不可以去嘛,只要三天好吗?羽衣──羽衣──”他摇她。

  “宝驹!你到外面去!别吵我,好不?”因为心头烦躁,所以羽衣凶了宝驹,这让宝驹惊讶极了。

  温柔的羽衣凶了她了,离开羽衣的怀抱,他站了起来,往后退去几步。

  “宝驹?”她刚刚做了什么?她凶了他吗?她看着被吓着的宝驹。

  “我……我不吵你,我到外头去。”宝驹前过身,失意地踱向房外,才走出房门往门边一坐,就遇上刚回店里的郎兵。

  郎兵披着一身霞光,暮色里的显得兴匆匆地。

  “怎么了?为什么一个人坐在这里?郎兵一眼就看到坐在地上,正垮着脸的宝驹。

  “羽衣生气了。”

  “羽衣生气了?为什么?”郎兵意外极了。

  “因为我吵她。”

  “来吧,起来,我有个东西给她,她一定会很喜欢,看完之后她就不生气了。”郎兵拉起宝驹,两个人一起进了房,坐在桌边的羽衣依然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

  “宝驹说你生气了?”郎兵在桌边坐了下来,盯着羽衣。

  “你回来了。”她究竟坐在这里想多久了?从女尼住进店里,她就回到房里,这期间,她看着宝驹跑进跑出,一直到刚刚他过来喊她。“宝驹,过来。”

  羽衣伸手将丧气的宝驹揽了过来。“宝驹,我没有生气,只是在想一些事情,所以不想有人吵我。”

  “啡。”宝驹善解人意地点点头。

  “没事了吧?”郎兵从前襟里摸出一样东西,“羽衣,我买了一样东西给你。”

  郎兵摊开手掌,掌中一支嵌镶着朱色,青色珠玉和一排细穗的银制步摇,在夕阳余晖中映着璀璨的细芒。

  他将步摇递向她,她收了下来,但脸上的表情却不似他意料中的开心。

  “不喜欢吗?这叫作步摇,一步一摇,摇曳生姿,我们汉族的女子最喜欢把这个簪在头上了。”

  这支步摇虽然有点旧,可是他先向人借钱买的,只要羽衣喜欢,他再辛苦去攒钱还钱,也都无所谓的。

  羽衣摇摇头,“我很喜欢。”

  “要不要我帮你簪上?”

  羽衣唇边含笑地点点头,于是郎兵将步摇轻轻簪进她如云的发髻里。

  替羽衣簪上步摇,郎兵突然想到,“该死的,忘了顺便带一面铜镜回来,这样你怎么看!”

  “镜子?”反应灵敏的宝驹听了,立即将一旁用来梳洗的陶盆端了过来,“镜子,水作的。”

  “水?呵!还是你聪明,瞧我笨的。”郎兵敲了自己一把,“来照看看。”

  陶盆搁在凳上,里头的水漾着浅浅的涟漪,等涟漪静下来,上头映出了三张大小、颜色不一的脸蛋。

  宝驹脸长,加上咧着嘴巴笑,几乎就要占去盆面的一半。

  郎兵脸虽不大,但因为从军、工作,所以肤色晒得极深,与同样暗色的陶盆一叠,见到的剩下那双满怀深情的眸子,和一张开怀笑着的嘴。

  而羽衣原就脸似巴掌,细肤赛雪,再加上一根银步摇在檀发上映着光辉,所以三个人之中,她自是最亮眼。

  “好美。”郎兵不禁赞叹。

  “是步摇美。”

  东西再美,都比不上她美,她在他心中,是无与伦比的。“羽衣,你知道吗?完全是因为你,才有今天的我,你挽回我的生命,也让我有了新的生活,甚至……连我这条废腿都有了痊愈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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