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仍然缺个男伴,我想我不会介意的。”陈导演看着她道:“虽然情人当不成,但我想我们应该能成为很好的朋友。”
“谢谢。”她有些感激的看着地。
“不客气。”他扬扬嘴角,心底深处仍有丝遗憾,不过对方比他早了十年,也难怪自己要败阵下来。
服务生将咖啡送了上来。
他喝着苦咖啡,知道这回又慢了人家一步。
唉,真是苦啊……
也许他该学那男人多加两匙糖,说不定他下一次运气会好一点。
夜深了,细雨仍飘着,丝毫未有停歇之意。
邢磊静静的躺在床上,细雨隔绝了其他的声音,他有种世上只剩自己的孤独感。
今晚回到家时,她的房子仍是暗的,一如这些天的暗沉。
当他今天在楼下抬头搜寻她屋子的灯光时,他才猛然发觉自己不知在何时着成这样子的习惯。
这两天一再被人提醒她终会嫁人,而他也将被遗留在这里,于是每当他一个人回到家时的那份孤寂,莫名显得特别清晰,教他想无视也无法做到。
他太依赖她了吗?
他不知道是否真是如此,但他的碓越来越无法忍受她会离开他的念头,而且他真的该死地厌恶自己一个人枯坐在无人的空屋里吃饭。
以往,虽然他也是一个人,但他心底知道她就在隔壁,他听得到她在墙那头活动的声音,看得到她屋里透出的温暖灯光,他也晓得只要走个几步路,他就能看到她在那里。
也许在看电视,也许在喝茶,也许在煮东西,但她总是在那里。
可这几天,她的屋子总是空的,没有灯光透出、没有香味传来,也没有她的气息,她总是很晚才回来,然后没多久就睡了,第二天一早又出去。
一个星期转眼过去,他发现自己竟然和她说不上几句话,而且那几句全只是匆匆的打个招呼而已。
他很不喜欢这样的转变,非常的不喜欢。
即使他明知道她是在的会……或者应该说,就是因为他知道她是在约会,所以他才会如此躁郁。
外头细雨在飘着,他听到电梯开门的声音。
回来了?
邢磊从床上坐起,从窗口看见她屋子里透出昏黄温暖的灯光。
有一瞬,他想过去找她,但他没有起身,只是坐在床上,听着她在隔壁活动的细微声响。
她开了音响,然后到阳台收了烘干机里的衣服,没多久,空气中传来食物的香气。
坐在黑暗中,他嘴角微微扬了扬,她还是吃不惯外头的食物。
但好心情只维持了一下子,因为他发现自己渴望见到她,但情况却不允许。
虽然他告诉自己,他们是朋友,他肚子饿了,过去和她要点吃的,没什么不可以,他以前也常这样做……
可是在经过这些天之后“只是朋友”这四个字在不觉中开始动摇。
如果只是朋友,他为何要在乎她到底和谁出去?
如果只是朋友,他为什么会如此想念她?
如果只是朋友,为什么他再无法理宜气壮的反驳甚至理清胸口那不明的情绪?
重新倒回床上,一瞬间,他突然失去坦然面对她的勇气。
托了齐小姐买回盘子,邢磊趁葳葳不在时,将盘子补上。
走进她家,不过才几天没来,他却觉得好像已经过了很久。
放好了盘子,他却禁不起炉上锅子里炖牛肉的香气,忍不住将它加热舀了一碗来吃。
天啊,几天没吃她煮的菜,他现在只觉得有种莫名其妙的幸福感。
没两下,他就解决掉手中的那碗。
意犹未尽的看看那锅冒着热气的牛肉,他默默想着,他再吃一碗就好。
然后不知不觉中,一碗接着一碗。
等他埋头狂吃了一阵,一锅牛肉很快被他吃得将近见底,他这才发现大事不妙,工过都见底了他还能怎样?
望着那最后残馀的锅底,他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将它全部吃完,等她发现了再说。
捧着最后一碗好料,他坐在餐桌旁细嚼慢了。
吃着吃着,他的视线不由自主的瞄到墙上那张月历上去。
再过两天,就是她的生日了。
那天经过白云提醒之后,他才发现自已有够混帐,每年他生日,因为公司和歌迷都会帮他庆生,却常常弄得像歌迷签唱会,也因此他一向不把生日当生日,才会压根忘了问她的生日究竟在何时,现在想起来,这十年来他竟然连一次都没有替她庆视过生日,不过她却未曾忘过他的。
因为他知道每年张哥他们准备他的礼物,都会光来问过她,只有她才晓得他喜欢吃什么,喜欢看什么,所以在忙完歌迷那一摊之后,他的生日会几乎等于是她筹办的。
也许今年他该买个生日礼物给她,替她过过生日,要不然也许明年就没机会了。
最后这想法像根针一样刺在心头,他僵在椅上,久久……
第六章
平安夜。
葳葳早早下了班,她婉拒了所有的邀约,并未在外多所逗留。
台北街头到处都是人车,塞人,也塞车;她好不容易将车开回淡水,已比平常耗去了多一倍的时间。
回到家、开了灯,屋子虽然和昨天一样,但她还是觉得比平常多了一份冷清。
生日啊……
她扯扯嘴角,自嘲的笑了笑,将好友寄来的生日贺卡收好。
她脱去套装,放了红热水,从厨房抄了瓶红酒和水晶林到浴室里,边泡澡边喝。
摇晃着杯中的酒红色液体,她突然将杯子举高,“林可葳,生日快乐!”
话毕,她一口灌掉杯中红酒,然后吐了口长气。
“啊……三十岁了呀……呵……”她再倒了杯红酒,边喝边哀叹自己年华老去。
眼看时光飞逝,二十岁的她和三十岁的她有什么不同呢?
有啊,变得更老、更愚蠢了,呵呵呵呵……
她想想笑了起来,干掉另一杯红酒,然后又倒了一杯。
用脚指头玩着泡沫,她整个人在热水里放松下来,思绪又管不住的漫游起来。
阿磊现在在做什么呢?
想必还在唱歌吧。
他每年的今天晚上都要赶场,赶完场之后势必会被小汪他们拉去狂欢,通常等他回来都已经是第二天凌晨了。
屋外再度下起了雨,她两脚*父叠在浴缸边,无端想起刚认识的前几年,当时两人都是穷光蛋没钱买轿车,他那时因为被电视台封杀,所以仍在PUB驻唱,赶场时则靠一辆破旧的机车代步,她则是标准的公车族。
那一天,一样是在下雨,她因为工作加班到深夜,要回家时,公车早已收班了,她本已认命打算淋雨走回家,可才刚走出大门,就看见他坐在那辆破机车上直勾勾的看着她……
雨一直在下着。
她走上前,问:“怎么在这里?”
“路过。”他说,发上的雨水顺着他的脸颊滑下,直至方正的下巴,聚集,然后滴落。
她忍不住笑了起来,抬手将他湿透的发往后拨,“你没雨衣吗?”
“没有。”他说话简单扼要,边脱下自己身上的皮外套,罩在她头上。“穿上。”
她依言穿上,他发动机车,她不待他提便坐到后座,从后环抱着他的腰。
他的皮衣其实早已湿了大半,但她却觉得莫名温暖,当机车穿过黑夜中流金般的台北街头,她将脸贴在他湿透的背,只觉得飞逝而过的灯火如梦迷蒙。
他们淋着雨骑过半个城市,回到了自己的窝。
后来过了很久之后,她才醒觉,自己其实早在那时就已爱上了他,爱上那个会特意在雨中等她几个小时,却嘴硬的说他只是“路过”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