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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册的照片,你拍了没有?”我问他。

  他摇摇头,一副不知死活的样子。

  “你不知道下面地铁站有一台自动拍照机吗?”

  他眨眨眼,似乎真的不知道。

  我从钱包里掏出三十块钱丢在他面前说:

  “你拿去拍照吧,再交不出照片,小矮人会剥了你的皮来包饺子。”

  “谢谢你,钱我会还给你。”他捡起那三十块钱说。

  我觉得好笑,那些钱本来就是他的。

  那天放学之后,我没坐出租车,拐着脚走向地铁站。那个颜色像向日葵的站口朝我展开来,我钻进去,乘搭一列长得不见底的自动楼梯往下。车站大堂盖在地底十米深的地方,在我出生以前,这儿还只是布满泥沙、石头和水,说不定也有幸福的鱼儿在地下水里游泳,而今已经成了人流匆匆的车站。

  距离闸口不远的地方放着一个银色的大箱子,会吞下钞票然后把照片吐出来。

  我从来不觉得他特别,直到这一天,我缓缓走向它,发现那条黑色的布幔拉上了,底下露出一双熟悉的大脚,穿着深蓝色裤子的长腿不是好好合拢,而是自由又懒散地摆着,脚下那双磨得灰白的黑皮鞋一如以往地没系好鞋带,那个把我撞倒的黑色书包搁在脚边。就在那一刻,布幔后面的镁光灯如魔似幻地闪亮了一下。我掏出车票,带着一个微笑,一拐一拐地朝月台走去。

  许多年后,我常常回想这一幕。要是我当时走上去掀开布幔,发现坐在里面的不是大熊而是另一个人,我该怎么办?我的人生会否不一样?

  14

  三个星期之后,我的脚伤痊愈了。曾经嫌弃我一拐一拐的芝仪又再和我走在一块。

  那天,我们在回转寿司店吃午饭的时候,她突然说:

  “今天由我来请客吧。”

  “为什么?”我把一片鱼卵寿司塞进嘴里。

  “对不起,你一定觉得我这个人太敏感了吧?”她歉意的眼睛朝我看。

  “真的没关系。”我说。那段拐着脚走路的日子虽然只有短短的三个星期,却已经长得足够让我谅解芝仪。

  那时侯,我最害怕的,不过是数学罢了,跟芝仪所害怕的,根本无法相比。

  “我最害怕在街上迎面走来一个跟我一样的人,他也是一拐一拐的。”我无法忘记她说的这句话。

  “多吃一点吧,我不是常常这么慷慨的。”她笑笑说。

  “那我不客气了。”我又拿了一碟鱼卵寿司,问她说,“有什么东西是看上去太整齐了,你很想把它弄乱的?”

  “我说出来你会不会觉得我变态?”她有点不好意思,眼睛里却又带着一丝笑意。

  “是什么?”我好奇地问。

  “每次看到一些小孩子很用心砌了半天的积木,像是堡垒啦、房子啦,我都很想一手把它们全都推倒,然后看着那些小孩子流着两行鼻涕大哭大叫。光是在心里想,已经觉得痛快。”她吐吐舌头说。

  “果然是很变态呢。”我说。

  只想弄乱大熊头发的我,和芝仪相比,真是个正常不过的人。

  “是星一。”芝仪突然压低声音说。

  我转过头去,看到星一和大熊坐在回转带的另一头。大熊的零用钱不是全都给了我吗?他哪里还有钱吃饭?我这天跟芝仪外出吃饭之前,还故意丢给他一袋面包,说是因为我临时改变主意出去,所以面包给他吃。三个星期以来,我吃什么都留一些给他,撒谎说自己吃不下那么多。他这个笨蛋竟然每次都相信。要骗他,根本就不需要想出一些新的理由。

  他为什么突然跑来吃寿司?说不定他这天也跟我一样,由身边的人请客。

  “我要做一个实验。”我在心里说。

  一碟鱼卵寿司正朝我这边转过来,快要经过我面前。它来到我面前了,然后继续往前走,我的目光追着它。

  这时,星一看到了我,似笑非笑地,好象是介乎想跟我打招呼和不想打招呼之间,大熊也看到了我,傻气地望了望我,然后又转过头去继续跟星一聊天。

  我手肘抵着桌边,目光一直斜斜地、悄悄地追着那碟橘红色的鱼卵寿司,祈祷它千万不要中途给别人拿走了。经过一段漫长迂回的路,它终于安全抵达大熊面前。

  大熊很欢喜地,马上把它从回转带上拿起来,一个人吃得很滋味。

  不是每个人都受得了鱼卵寿司的那股腥味,芝仪就从来不吃,星一连看都没看一眼。然而,喜欢它的人就是迷上那股独特的海水味道。大熊喜欢鱼卵寿司;还有就是,他刚好拿起了我挑中的那一碟,而不是前头经过的或是后来的那些。

  “实验成功了!”我在心中喝彩。

  然而,到底是什么样的实验,当时的我却无法具体说出来。是心灵感应的测试吗?是口味是否相同的鉴定吗?还是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做着天真的爱情实验,然后为一个宛若鱼卵般微小的共通点和一个偶然乐上半天,丝丝回味?

  15

  就在寿司店的实验成功之后不久,一天放学后,我独个儿去坐地铁。那天的人很多,车厢里像挤沙丁鱼似的。我抓住扶手,戴着耳机听歌,双眼无聊地望着车厢顶的广告。当我的目光无意中转回来的时候,发现大熊在另一个车厢里,露出了半个乱蓬蓬的头。我想看清楚一些,却已经不见了他。

  列车开抵月台,我走下车,回头看了看月台上挤拥的人群,没发现他。然后,我踏上电动楼梯,靠右边站着。当电动楼梯爬上顶端,我伸手到背包里拿我的车票,这时,我看到那个乱蓬蓬的头在电动楼梯最下面,飞快地蹲低了一些,生怕给我看到似的。

  “他干吗跟着我?”我一边嘀咕,一边走出地面。

  像平时一样,我经过小公园,走进“手套小姐”的“猫毛书店”看看有什么新书。“白发魔女”这天在书堆上懒懒地走着猫步。我躲在一个书架后面偷偷望出去,终于发现了大熊。他站在对街,眼睛盯着这边看。他是跟踪我没错。

  我租了一本《四条尸体的十二堂课》,接着若无其事地从租书店走出来。走了几步,我故意蹲下去系鞋带,然后站起身,继续往前走。等到过马路的时候,我飞奔过去,才又放慢步子。我偷偷从肩膀朝后瞄他,没看到什么动静。

  回到家里,我匆匆走进睡房,丢下书包,躲在窗帘后面往下看,看到大熊半躲在那株开满红花的夹竹桃后面,抬起头看上来。

  他是什么时候开始跟踪我的?又跟踪了多久?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发现大熊每天放学之后都悄悄跟踪我回家。等我上去了,他会躲在那株夹竹桃后面好一会儿,见我没有再出来,然后才从原路回去。

  那个星期,我都泥巴胸罩、内衣裤和校服挂在浴室里,不让妈妈挂到窗外晾晒。

  为了确定她没忘记,我每天上课前都会检查一遍。

  “干吗不挂出去?”她问我。

  我没告诉她。

  校服不挂出去,是不让大熊知道我住哪一层楼。胸罩和内衣裤嘛,那还用说?

  星期天在乳酪蛋糕店打工时,我不时留意店外。要是大熊跟踪我来店里,便会看到阿锳。那么,他会发现,在认识他之前,我已经知道很多关于他的事。

  “你干吗整天望着外面?”阿锳问我。

  “没有啊。”我耸耸肩。停了一下,我问阿锳,“小毕最近有没有见大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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