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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3 页

 

  福气瞪大双眼。“四哥——”

  南风打断她的话。“难道你还不明白吗?尽管我是男儿身,但我比你适合待在后宫里。我跟你一样,从小就想入宫写史,我从来不觉得我当女史是一种牺牲,相反的——”

  “他乐在其中。”站在角落的楼然有些嘲讽地开口道。

  南风回以一笑。“多谢你的补充,楼然。”

  “是、是吗?”福气无法相信,转而向父兄们以眼神征询。

  福太史首先点头。“确实是这样,女儿。”

  东风与西风也点头。“没错,老四打出生起,我们都当他是女孩。”

  福气转头看向北风。“三哥,你怎么说?”

  福北风一身褴褛,不知道刚从什么地方回来。他天香国色地微笑道:“我想我不会用‘乐在其中’来形容老四对于当女史的热中。”

  “哦?”总算有人持不同的意见了。福气松了口气。

  但北风接着说:“老四的情况,比较像是如鱼得水、逍遥自在、游刃有余。”

  福气的小脸垮了下来。

  南风拥着她的肩膀,安慰道:“小妹,你当女史十分地尽责,也十分称职,但是你并不真的快乐。你可以问问爹,他写国史时开不开心?你也可以问问老大和老二,当他们捉到君上言行上的小辫子时,有没有很有成就感?再不然,你还可以问问老三,他在民间和三教九流的人混在一起街谈巷议痛不痛快?”

  福气再度以目光逐一询问。

  男人们纷纷点头如捣蒜。

  “而我,”南风说:“我确实喜欢女史的工作,特别是有楼然在一旁协助我。”

  “不用客气。”一旁的楼然忍不住插嘴道。

  当下,福气沉默地低下头看着自己沾满了朱红色墨水的手。这几年来,以彤笔记史使她的指缝中经常沾染朱砂的颜色,一时间很难洗去。

  她辛苦耕耘着自己熟悉的领域,付出青春,而今却得被迫承认,她当女史当得并不快乐。不,她不同意。

  南风看出她的不豫,他说;“小妹,人一生中有无数可能的际遇,最初决定的方向未必就是最好的选择。人会老、会成长、会改变,今日之我与明日之我,在面对同一个情况时,也许会有不同的看法,因为考量的层面不再相同。因此,尽管你一心想在后宫里完成自己从小立定的志向,但眼下,你却必须问自己一个问题。你……爱他吗?那个让你无忧无虑的眼神蒙上一层轻愁的人。”

  南风一席话像是一首古老的歌谣,道理简单,却撼动人心。

  福气闭上双眼后,又再度睁开。她不是不明白父兄们今日齐聚一堂的原因。他们关心她。可惜,她早已决定——

  “爱。”她毫不迟疑地说。与隐秀相遇、相识、相知、相爱,将近十年的岁月里,她从来不曾怀疑过自己对他的感觉;种种深厚的情谊背后,是她对他无法克制的关切、不舍与思念。能让她轻易接受了他的一切的人,这世上,唯有隐秀。

  她想她非常爱他。

  北风在这时候拍手大笑。“那问题就解决了。”

  福气好笑地说:“好精采的演说。四哥,你果然是宣讲女箴最合适的人选。可惜你们是白忙一场——”听到这里,所有人的表情都垮了下来。

  福气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先前……呃,我昏睡几天了?不管,总之,先前我一听见他死了——这一定不是真的——可当下我还是明白,我没办法继续若无其事地留在后宫里。我得去找他,亲眼看见他活得好端端的才行。”她抬起一只手臂伸向她的父亲。“爹……”

  福临门上前抱住女儿。“傻孩子,爹知道。”

  福气认真地道:“我从来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我不能放弃他。”

  见此情景,男人们纷纷松了一口气。北风笑道:“那么接下来,就是安排出宫和一趟北境之行了。小妹,我自愿当你的车夫,这种深厚的手足之情,真教人感动吧。”

  相貌几乎一模一样的东风西风不约而同道:“你少耍点嘴皮子,会让人更感动一点。”

  福气破愁为笑。

  而楼然,站在角落的楼然看着这一幕,也不禁欣羡起来。

  南风不知何时来到她的身边。“羡慕吗?”

  楼然瞅他一眼。“我不回答这种私人的问题。”这句话使南风也随之微笑。

  终章——苍雪卷

  九月,天雪山夏季牧场已开始降霜,今年霜期稍晚,牧人们正准备迁徙牛羊群到山下过冬,羊儿马儿牛儿纷纷对这块土地上的草根报以留恋的嘶鸣。

  谷口,一匹快马飞驰而至,报信的牧人远远便高呼起来:“阿思朗!你有访客!”

  正躺在结霜的草原上看着羊群的年轻男人一跃而起,顺手拍去身上的草屑,回应道:“就来。”随即往报信人的方向走去,发现是沃萨克家的人,他的一位表兄。“咦?罕木夏,你不是在冬季牧场那里修补栅栏?怎么上山来了?”

  罕木夏道:“山下来了一个客人,说是来找你的。”

  “找我?”年轻男人笑道:“该不会又是其他部族的女财主吧。”

  这半年来,又有不少人去向穆伦提亲。笑话!穆伦哪里能代他决定终身大事。天雪山上的人们可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大事绝不能儿戏,要慎重考量才行。

  “想得美。真搞不懂那些姑娘是看上你哪一点?要胸没胸,要膀没膀的。”罕木夏摇头。“不过这回不是那些水姑娘,是个干巴巴的小丫头,说是从山那边过来的,走了一千多里才到咱高原这边。”

  山那边?年轻男人瞬间眯起了眼。这是北夷人对天朝所在之地的称呼。两国以天雪山为界,而北夷疆界大部分都位在高原中。

  一个干巴巴的小丫头?走了一千多里?有可能吗?

  穆伦日前才启程到盛京去传达天朝珐玉皇子的“死讯”,他人也才刚刚回来而已,有可能那么快……是她吗?

  罕木夏没留意到阿思朗脸上微妙的表情变化,他开拉大嗓门说:“呼伦要我来催你下山,他说你可能会想看看那个小姑娘。”

  那么,应该就是她了。阿思朗眼中有一闪而逝的激动,他将马鞭收进腰带里,回头看向羊群。“我再个把月就会回去了,你其实不用特地跑这一趟。”

  高原地形崎岖,光是单马来回夏季与冬季牧场两地,就要花上半个月的时间,更不用说要赶着羊群下山时,时间得花上双倍。呼伦让罕木夏特地上来这一趟,有点太过焦急了。

  罕木夏终于发现阿思朗似乎没有很高兴的样子。他皱着眉问:“你不打算先下山吗?呼伦特别要我好好看一看你听到这消息时的表情,他说你会开心到在地上打滚。呃,可是我还没看到……”

  阿思朗闻言,忍不住哈哈大笑。“呼伦年纪大了,他喜欢开玩笑。”

  “我怀疑。”穆伦不知何时来到他们身边,双手插在挺拔的腰后,带着笑意的碧眼闪烁好奇的光芒,直勾勾地看着身穿北夷皮毛服装的阿思朗。“如果来的人就是‘那位姑娘’,照理来说,你现在应该已经抢上了马背,冲下山去才对。”

  一定是因为血缘关系作祟,不然穆伦不会这么清楚他的想法。“听罕木夏的形容,我想是她没错。”

  话才说完,他就发现罕木夏和穆伦纷纷期待地看着他,似乎真的很想看他在地上打滚。可惜他们要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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