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鸟笼里的暹逻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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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

  没办法,她就是喜欢这种刺激的事,明知道不应该在埃米尔尚未放弃追求她之前和他见面,却又忍不住要去掺一卡,于是,她为自己找了一个,不,两个理由。

  最讨厌那种不顾人家的意愿,硬使出卑鄙手段逼迫人家的事,她看不过去!

  此外,她也想到十九世纪的巴黎去看看,可以的话,能够看到路易·菲力普国王更好,到时候还需要埃米尔的帮忙,所以,至少现在她应该先帮他一次,届时他就不好拒绝了。

  对,就是这两个理由,够完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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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匆匆回到巴黎,雪侬先到服装店试穿衣服,确定没问题之后,就叫服装店派人送到古堡去。

  然后她又匆匆赶回家,整理了两大箱行李,拖了就走。

  “杜奥妈妈,我在勃艮地碰上同学,她希望我能带她看看葡萄园。”

  “她的会考也没过吗?”

  “嗯,所以我们可能会在那边住上一段时间,一起准备下次的会考。”

  对不起,杜奥妈妈,这是她头一次骗她,姑且算是,呃,善意的谎言吧!

  “好吧,记得偶尔打个电话回来,别让我担心。”

  “知道了!”

  晚上,她又赶回古堡,用过晚餐后就把自己关在卧室里,服装店送来的衣服全都摊在床上,她先穿上最漂亮的那件。

  “真聪明!”注视着穿衣镜里的人影,她喃喃称赞自己。

  十九世纪的法国女人流行纤细就是美,丰胸、细腰、高臀是最高美学原则,所以那时代的女人不穿紧身褡就不敢出门。

  此外,浪漫主义时期流行蓬蓬裙,为了制造裙子蓬松鼓起的效果,礼服内总是要先套上一件又一件衬裙,多穿一件就多蓬松一点,社会地位愈高,衬裙的件数也愈多,最多可达三十件,再加上礼服上的装饰又十分繁复花俏,里里外外加起来有时重达十五、六公斤,别说夏天时又热又闷到昏头,光是重量就不堪负荷了。

  那种衣服只适合睡棺材的时候穿。

  因此她请服饰店制作的复古礼服,不仅完全舍弃十九世纪女装那种奢华的俗丽感,而且她还特别订作了好几件不同层次的硬纱无骨软撑衬裙,每一件都层层叠叠、蓬蓬松松,就像芭蕾舞裙那样,层次和波浪皱褶愈多,蓬松感就愈饱满,起码可以撑开150公分以上,不仅穿脱方便,套在礼服内,轻易就可以制造出所需要的蓬蓬裙效果。

  最重要的是,硬纱的材质虽然比较硬,但轻巧又透气,既不闷也不重,穿上去一点也不吃力。

  “啊,糟糕,我忘了手套和鞋子!”

  她慌忙跑进更衣室里打开标名为鞋子的柜子,想看看有没有合脚的鞋子。

  不意刚打开她就愣住了,里面的鞋子根本不像她在图书馆的书上看到的那种精致又奢华的鞋子,事实上,它们的风味还比较贴近现代,不管是短靴或半统靴,都像是带有复古风味的现代靴,再一试穿,更诧异了。

  就像是订作似的合脚。

  惊讶之下,她又继续打开其他柜子,无论是手套、扇子、手帕、提袋、帽子等种种配件,全都是符合她喜好的样式。

  于是,她再打开进更衣室后的第二扇衣柜门,然后一整个人傻在那里。

  第一扇衣柜门里全都是百分之百的十九世纪服饰,繁复华丽,俗气得不得了,她早看过了,但第二扇衣柜门里全然不同,每一件都是简洁高雅的女装,跟那些配件和鞋子一样,纯复古风的现代礼服,再打开第三扇衣柜门,同第二扇门内一样,第四扇也……

  “到底是怎样?”她错愕又疑惑地自问。

  谁帮她订做的吗?

  也不对,除了她也没人知道这件事,更不可能会有人知道她要跑到十九世纪去观光,谁会帮她订做这种衣服?

  “真是……见鬼了!”

  她满头雾水的离开更衣室,再看到满床的衣服,她搔搔脑袋,耸耸肩,开始一件件收入更衣室里。

  既然想不通就别想了,这种事又不能到处乱问,算了,管他的!

  “好了,现在只剩下一个问题……”她低头看自己,两手围在自己的腰上比来比去。“我要穿紧身褡吗?”

  不穿!

  翌日,当雪侬发现衣柜里仅有一百零一件紧身褡时,她就下定决心不穿那种会让身体变形的东西。

  提早用过晚餐后,她就回卧室开始准备。

  先化个适度的晚宴妆,然后盘高发髻,戴上碎红宝石发网,再穿上低胸无肩带的紫红色丝绒晚礼服,没有任何多余的缀饰,只在胸前围着一圈雪纺,乳沟处别上一枚红宝圈钻石别针,最特别的是,这件晚礼服搭配的长手套正是浪漫主义时代女装必有的泡泡袖,因此看上去十分别致。

  最后,她再戴上红宝耳环、红宝项炼和红宝手链。

  她的首饰多得足够开一家珠宝店,因为杜奥妈妈在去年她生日那天,把一整柜子听说是上几代传下来的骨董珠宝首饰全部送给她了,连杜奥爸爸也特地订制了一整盒珠宝首饰做她的生日礼物,光是她所拥有的首饰就够资格被列入富婆的排行榜上了。

  “好了,可以去看看十九世纪的舞会究竟是怎样了!”

  在穿衣镜前看了又看,雪侬终于满意地转身离开,拎起紫红色丝绒提袋,臂弯挂着一袭根本看不出是假貂皮的黑貂皮大衣,然后开始试着打开一扇扇门……

  第五章

  在十九世纪,巴黎社交界的生活通常是日夜颠倒的,用二十世纪的话来说,就是夜猫子。

  早上十一点左右起床梳妆打扮,下午一、两点吃“早午餐”,餐后到四点前是已婚夫妻分别会见情妇、情夫的“美好时光”,不然就换衣服直接出门到杜乐丽公园骑马或散步——去看人也给人看。

  从公园回家后到八点晚餐之前又是会客时间,就男人来讲是上门泡马子的最佳时刻,对女人而言则是接受男人上门来泡的时候,看看有没有人请你去听歌剧或参加舞会,甚至向你求婚。

  待用过晚餐后,重头戏就开始了,欣赏歌剧,参加音乐会,还有一场又一场的舞会、宴会等各种娱乐活动,直到清晨四、五点,大家才精疲力尽的各自散场回家困觉去,可想而知,这是十分浪费金钱的游戏,不是一般人都玩得起的。

  不过今晚雪侬要陪同埃米尔参加的舞会并不在巴黎,而是在离夜丘不远的伯恩丘。

  “可恶!”

  床前,埃米尔笔直地站在那边一动也不动,双拳紧握,隐隐散发出一股阴鸷的寒气,看得出他有多愤怒。

  “还没准备好吗?再不出发就来不及了吧?”

  埃米尔僵了一下,猛然回过身来,“你?!”他惊愕地大叫。

  “对,我。”笑吟吟的,雪侬随手把大衣扔到高背椅上,然后轻盈的原地转一圈。“如何,我穿这样?”

  大概是已经习惯她的突然出现,在刹那的震骇之后,埃米尔很快就回过神来,而且显得十分惊喜,嘴角都勾上去了,“美极了!”目光又习惯性的流连在她身上最诱人的部位舍不得移开。

  “谢谢!”雪侬提起裙摆屈了一下膝。“那么你呢?”

  她用下巴指指他,全身装备只上好一半,长裤穿好了,但衬衫连扣子都还没扣上,还有领结、背心和外套都扔在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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