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想招惹他而已……
是这样吗?
“慢走不送。”她突然说。
汪迎铠的脚步停住。她若无其事地拿起餐台上一本旅游杂志,敏锐地感觉到汪迎铠的黑眸停在她身上,眯了一眯。
“有人似乎忘了,这间屋子的主人是我。”他转进来,随意地在一张高脚凳上一坐。
“房客也是拥有居住权的,我知道自己的权利。”她很认真地盯着杂志。
一抹火花闪进汪迎铠眼里。
“需要我随时收回这项权利吗?”他慢条斯理地说。
“以一个执行总裁来说,你倒是满闲的,还有工夫唱民歌给小女孩听,不过哪天你若被砍头了,去当个民歌手也不错。”
他的脸可疑的红了一下,不过琬琬来不及看清楚,这个恶劣的男人就出招了。
“放心,我身上所有的‘头’都好好安在原处,一点也没有被砍的危机,你要不要验一下?”
“下流!”这就超过琬琬的极限了,她红着脸啐了他一口。
“啧,骂人了,以一个寄人篱下的女人来说,你还真不懂得客气。”
“玻璃迷宫有上千间房间,我相信你能找到一间够舒服的,而且不必看到我。”她瞪了瞪可爱的圆眼。
“我对于看到你没什么障碍,我还以为有障碍的人是你。”
好吧!他似笑非笑的神情真的帅透了,阳光洒在他的黑发上,折射出有如刚铺好的柏油路般润泽的光芒,全身上下流露雄性旺盛性感的能量。
“你太高估自己了,两年多的时间过去,我早练就八风吹不动的功力。”琬琬拚命阻止自己脸红,手又翻过一页旅游杂志。天知道上面都写了什么!
下一秒钟她就知道自己太托大了。
一堵混合着皮肤、体热、香皂、皮革气味的坚硬肉墙围了过来。
“是吗?”
突如其来的吻,粗鲁而激情,近乎攻击地辗转在她的唇上,直到两人的唇都一样红肿为止。但他还不满足,他的舌更过分地硬撬开她牙关,钻入她的唇内强迫她品尝他的味道。
以前他的吻总是轻柔诱哄,从来不曾这样侵略性。
他彻底尝过她的滋味还不够,强悍的大手溜到她的臀下,用力往上一捧,将她抵向他勃发的身体。
牛仔裤绝对不是设计来包覆男人处于“那种状态”下的下半身。
他强力的用自己每一分男性魅力侵犯她,吻得她气喘吁吁,全身红涨。最后贪婪的舌溜向她的酥胸,隔着她薄薄的T恤及内衣含住那突起的顶峰。
琬琬娇喘一声,再下去要擦枪走火了,她再顾不得什么尊严,急忙推开他转身就逃。
沙哑的低笑声一路追在她身后。
“八风吹不动,嗯?”
“八风吹不动的人,后来还是被‘某样东西’轰过江去了啊!”逃走前,她犹不甘示弱地丢下一句。
身后有一段短暂的沉默。
随即,狂放的轰笑声响彻整片屋宇。
以一个被人家比喻成“屁”的男人来说,他的反应未免也太奇怪了!
※文中引用的歌曲,曲名:归/作词者:李台元。
第十章
突然间,两只斗鸡找到了最奇特的相处方式。
直到现在琬琬才知道自己也有耍嘴皮子的潜力,每天研究新词与他对抗变成她最新的乐趣。
那天她重返“故地”——先说好,她只是好心帮他把洗衣部送回来的衬衫拿回他房间放而已——结果看到了一个两年前不在那里的摆设品。
那个石雕长宽高四十公分,算得上颇有分量,刻工走古拙路线,几大笔刻划出朴实的外型,只有人物的五官刻得较细致,一眼就可以看出是汪迎铠本人。
石雕中的汪迎铠两手插在裤口袋里,状似优闲,脚边坐着一只大狗,正兴奋地张口大叫。
他特别订制了一个玻璃柜摆放这座石雕,背景有一方白绢布拓印出三个粗犷的古篆,角落那细致的手工绣花,让绢布和拓印都成一项艺术品。不过最让琬琬吃惊的,是拓印下方的落款。
“符扬?那个现在国际间当红的金石雕刻家,符扬?这个石雕印章一定花了你不少钱吧?”
“不用钱!”汪迎铠很酷地说。
“不用钱?”她吃了一惊。“符扬以性情怪诞出名,有钱人捧着现金上门都不见得求得到一个作品,你没钱就能弄到手?你没有做什么作奸犯科的事吧?”
“在你心里我真的没一处好,是吧?”汪迎铠好气又好笑。
琬琬脸一红,辩解道:“我只是好奇啊!”
“哼,我向那小子要一个破石头,还要付什么钱?没叫他付我订做这个玻璃柜子的钱就算够客气了。”
“那印章上面刻的是什么字?”
“我的名字。”
“那雕刻的部分为什么是一个男人牵着一只狗狗,你很喜欢狗狗吗?”这是她约第二个疑问。
至于这个部分,汪迎铠就死都不肯回答了。
他绝对到死都不会告诉她,那个石雕部分也是他的名字——
一只狗汪汪叫,欢迎凯子进门。
汪,迎,铠。
妈的,符扬这小子永远狗嘴吐不出象牙。
“到底那个雕像是什么意思啦!”这天两人带着小柊去逛百货公司,琬琬还是缠着他问。
手术后经过一个多月的休养,小柊已经可以下床走路,虽然需要终生服用抗排斥药物,但现在的小柊已经如获新生。
不过随着她的病势日益稳定,她们的归期也近了,琬琬很鸵鸟地暂时不去想这件事。
“就一个男人牵着一只狗而已,还有什么意思?”汪迎铠牵着小柊走,不理她。
“一定不止!”
“汪叔叔,我们去看那个。”小佟兴奋地指着一间卡通周边商品专卖店。
从那天的唱歌之约后,小柊便很喜欢和汪迎铠在一起,总要缠前缠后的和他说话。在她心里,汪迎铠是她一直不曾拥有过的父亲代替品。琬琬和郑姊都明白小女孩的心思,可是又不忍心将她叫开。
不过,汪迎铠从来没有露出过不耐烦之色。只要小柊敲敲房门,无论他在做什么,一定会停下来耐心地陪她说话。后来甚至会在吃饭时间“不经意”地出现,陪她们一起吃饭。
他的每一个新层面都让琬琬迷惑不已。
“汪叔叔,那是什么?”小女孩趴在玻璃橱窗上,指着一个网状的大吊袋。
“那个两端绑在树上可以当吊床,平时挂起来可以当置物袋,你要不要进去看看?”汪迎铠掏出薄薄的手机检查一下刚传来的简讯,看完往口袋一塞,仍然一派优闲。
琬琬敏感地看他一眼。今天并非假日,应该是饭店有人急着找他回去。
“如果你很忙的话,我陪小柊就可以了,你先回去没关系。”趁小女孩还在观察满屋子摆饰,她靠近汪迎铠小声咬耳朵。
汪迎铠突然偏头,差点贴上她的唇,琬琬脸一红,连忙后退一些。
“放心,我有一个很能干的副总裁可以压榨,平时没事只要四处闲晃,当个花花公子就行了。”
琬琬用力瞪他一下。他明知道在小搀面前,她不会跟他斗嘴,还一副调侃人的死相。
汪迎铠的眼神飘到她身后,突然一定。琬琬跟着回过头。
“啊!”她一个箭步跳到他面前,一脸敌意地瞪着正迎面走过来的几个青少年。
为首那一头灿烂金发的少年见到他们,步伐不禁停下来。
艾伦·汤普森!
他怎么还在拉斯维加斯?
看她小母鸡似的保护神情,汪迎铠深眸一闪,一抹似笑非笑的浅勾跃上唇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