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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踹死你,踹死你,踹死你!”

  踢、踢、踢!

  砰!砰!砰!

  “呜……不要再打了啦,呜……”

  “我问你,你以后还敢不敢欺负小白?”

  “不敢了,不敢了……呜……”

  哗!好凶的小女生!

  钟振毅跨在他的烂脚踏车上,旁观着公园游乐区的一幕,心里直想笑。

  事情是发生在半个小时之前,他骑着老妈的老爷脚踏车,经过家附近的公园时,齿轮链子脱轨了。

  这部脚踏车的年纪跟他一样大,在他们钟家服役十六年了。虽然同学现在下了课都偷骑机车,只有他还在踩脚踏车,实在很不屌,可是看着这辆二轮的实在劳苦功高的份上,他还是很认命地找了个空地停下来,开始修脚踏车链。

  午后两点半,盛夏艳阳最是咬人的时候,他把车子牵到一排灌木丛前,勉强寻求一些微薄的荫影。

  “该——该——该——”一阵狗狗的哀叫声从树丛另一端传来。

  他一时好奇,缓下修车的动作,抬起了头去看。

  原来另一端是一个儿童游乐区,有沙坑、翘翘板、溜滑梯和秋千。

  有两个小男孩,大约十岁左右,其中一个用塑胶绳套住了一只流浪狗的脖子,另一个人拚命用脚踢它,踢得它唉唉惨叫。

  小鬼头!懒得理他们!

  他这个年纪的大男孩,刚从童年期踏入青春期,满心以为自己是成熟的大人了,最讨厌和那些“不懂事的小孩子”打交道。

  而且那是流浪狗,又不是他家养的狗,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钟振毅酷酷地撇了撇嘴,蹲下来继续修车。

  不一会儿把链子拉回正轨,跨上车座,准备走人了。

  “陈汉民!张志文!”尖锐的童音响起。

  一道粉蓝色的小身影远远从公园门口飙过来,刮到两个小男孩的身旁。

  他还来不及看清楚粉蓝洋装的小主人长什么样子,她已经弯身抓起一把沙子,扔向套住狗狗的那个小男生。

  小男生眼睛进了沙子,痛叫了一声,捂着脸溜掉了。

  踢狗的那个小男生本来也想溜,却被“粉蓝洋装”给绊倒在地上。

  下一秒钟,就是那阵“踹死你,踹死你,踹死你”的正义之声。

  真是厉害!钟振毅不禁失笑。粉蓝洋装还矮了她的对手一个头,对方又人多势众,她居然以一敌二?大败恶童双人组。

  “还赖在地上坐什么?还不过去跟小白道歉。”清脆的童音似银铃一般,清灵灵地嚷着。

  受害者苦着脸。“不用了吧?它只是一只狗……”

  不妙!钟振毅听他竟敢如此胆大包天,心里才暗叫一声,果然那个小男孩又得到报应了。

  砰砰!马上两脚又踹下去。

  “狗又怎么样?狗也听得懂人话!还不快去!”

  小男生不敢再造次,哭丧着脸,转向一旁畏缩的大白狗。

  “对不起……”

  白狗方才被他欺负得狠了,见他走过来,连忙缩着脑袋和尾巴,不敢嚣张。

  小女孩看到,心里又有气。

  “大声一点!”

  “对……对不起!”

  “叫它名字!”

  “小白。”

  “小白怎样?”

  “小白对不起!”

  “哼!”

  “我……我可以走了吧?”

  “下次再被我撞见你欺负小动物,当心我一拳揍扁你。”

  小男孩发现她已经有放人的意思,哪里还客气什么?一转眼跑得比飞得还快。

  哈哈哈哈——钟振毅在灌木丛这一侧笑得直打跌。

  好恰的女生,连比她大的男生都怕她,将来长大一定不得了!

  “大哥哥,你在笑什么?”冷不防一个甜甜的声音在他身旁冒出来。

  钟振毅吓了一跳,方才那个小女生竟走过来,和他隔着一道灌木丛相望。

  她好娇小,头顶只及他的胸口,尤其他现在又跨在脚踏车上,更是比她高出一大截。

  她看起来才六、七岁,头发用蓝色蝴蝶结扎成两个马尾,水灵大眼闪着好奇的神采,粉红色唇瓣噙着开朗的微笑,神情一点都不怕生。看她粉嫩粉嫩的俏样儿,怎么都不像是刚痛宰过两个手下败将。

  他一时有点不敢相信,这个笑容甜甜、嘴巴甜甜的小女孩,就是刚才那个整治得人说不出话来的“恰北北”。

  “大哥哥,你的车子坏了吗?”小女孩盯着他手上的油污,一脸好奇。

  被她一问钟振毅才醒悟,他还得赶着和同学碰面,一起去撞球间打弹子呢!谁有工夫理这种小鬼头?

  他头一撇,酷酷地哼了一声。“对。”

  “我的手帕借你。”女孩掏出小巾子,隔着灌木丛递过来。

  手帕上的娃娃图案差点让他吐血。

  “那种手帕是小孩子在用的,我们大人才不用。”他不屑一顾。

  “真的啊?”小女孩咬着下唇,一副很难过的样子。

  看她这副模样,恁是铁石心肠的人都会软化。

  “你刚才不是很恰北北吗?怎么现在又这么好心了?”他忍不住逗起她来。

  “噢,被你看到了。”小女孩很不好意思地摸摸马尾。“都是陈汉民和张志文啦!他们最喜欢欺负小白、小黄和小花了,以前我只是听同学说,今天亲眼看到了,当然要替它们报仇!”

  原来公园里除了白狗之外,还有黄狗和花狗,他以前倒没注意遇。

  “他们有两个人,你不怕他们联手打你?”他好奇地问。

  “才不怕呢!陈汉民和张志文最‘肉脚’了,他们才打不过我。”小女生鼓颊瞪眼的,神气极了。

  钟振毅又有一种失笑的冲动。

  咳咳!不跟她扯了。

  “我有事,要走了,你自己去玩吧!”他握稳把手就想骑开来。

  “哥哥,你的头发为什么是那种颜色的?”小女孩清脆的声音唤住他。

  他下意识摸摸褐色的头发,很骄傲地回头。“怎么样?好看吧?我昨天去染的,这个颜色叫做‘古铜金’,就是在大太阳下看起来会变成金色的意思。”

  “喔……”小女孩抓起自己乌溜顺长的马尾,再瞧瞧他的褐发,反复两三次之后,终于了解地点点头。

  “好了,我要走了,不理你了。”他又想骑开来。

  “哥哥,你叫什么名字?”

  她问题真多耶!

  钟振毅本来不想理她,可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还是停下步伐,不耐烦地回答了。

  “我的外号叫‘牛仔’,兄弟们都这么叫我。”人在江湖混,当然要留下万儿。

  “‘孤……孤儿’。”女孩困难地随他发那个台语音。

  钟振毅险些跌倒。

  “你才是孤儿!”他破口大骂。“‘牛仔’,听见没有?‘牛仔’!”

  “孤……孤……”

  眼看他又要变成“孤儿”,他只好换个方式指导她。“台语的‘牛仔’就是国语‘阿牛’的意思。”

  “原来是阿牛哥哥。”小女孩松了一口气,转眼又很委屈。“我们家是外省人,我不会讲台语。”

  “那你刚才又怎么会讲‘肉脚’?”肉脚是台语里“很蹩脚”的意思。

  “我们邻居有讲过,我就学起来了。”小女生眨眨浓翘的睫毛,可爱极了。

  “外省囡仔,连台语都不会讲!”他嘀咕两声。

  “哥哥,你为什么叫‘阿牛’?”小女孩又甜甜的问。

  在她稚幼的眼里,还不会分辨什么俊酷美丑,只知道这个大哥哥看起来又高又壮的,连她哥哥都没有他高呢!

  不过这也是当然啦,他看起来比她大很多,可能也比她哥哥大吧!等她哥哥长大了,不知道会不会像这个阿牛哥一样壮壮的?

  “那还用问,当然是因为我的体格跟牛一样强壮。”说起自己的体型,钟振毅就很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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