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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页

 

  虽然他住在这儿陪她,她很幸福,但她也不能让他就这样中断事业。

  “我……”项擎朗被问得答不出话来,干脆猛瞪画面里的高凯。“我还……在考虑。”

  “如果觉得不错就接了。”她将他的头拉低,然后附在他耳边讲了一句话,说完就走出书房。

  项擎朗却愣了一下,然后露出一抹傻呼呼的笑容。

  “呵呵,呵呵,哈哈哈!喔耶!”他开始绕著书房狂奔,发出响亮的欢呼声。

  “你爽完了的话,能跟我说尘琳说了什么吗?”高凯在那一头好奇死了。

  项擎朗笑咪咪地说:“她说要陪我——回、台、湾!回台湾,回台湾,回温暖的台湾!”

  “我刚刚也叫你回台湾,怎么就没见你眉开眼笑?”高凯好笑地说。“奇怪,尘琳不是说要念一年吗?现在才去了三个多月……”

  “你闭嘴,我家亲爱的一定是想念台湾了,所以提早回台湾,懂吗?”项擎朗好像不准高凯说太大声,怕他的亲爱女朋友改变主意。

  “好,我闭嘴。”高凯算算时间,美国的学校差不多开始放寒假了,难怪尘琳可以陪他回来。那要不要跟他说寒假只有三个礼拜呢?

  还是不要好了,万一他又不回来了,那怎么办?先把他弄回台湾再说,起码可以做一个案子。三个礼拜够他搞定这份设计案了!

  再说项擎朗刚刚很凶恶的叫他闭嘴呢!闭嘴就闭嘴。

  “就这样,买好机票记得通知我。”高凯说完切断了网路连线。

  项擎朗吹着口哨,非常开心地走出去。“尘琳,有空吗?我们去买菜?顺便买机票?”

  “好啊,我报告都交完了,有空。今天我煮饭给你吃吧,平常都是你煮的。”尘琳勾住他的手臂,没想到以前从来不会煮饭的项擎朗,到了美国因为太无聊,成天研究烹饪,居然因此进步了许多。

  周间她忙着上课,都是他在负责煮饭的。她知道他怕冷,每次自愿替他去买菜,他却硬要跟,所以最后她连买菜的责任都丢给他了。反正难得有个男人要照顾她,她就脸皮厚一点,顶多就是一年喽!

  其实对他追到美国来的这件事,她实在是感动到不行。无论他有没有说出口,他的爱意已经表达得很清楚了。

  在她已经不期待得到一个英雄的时候,她却真正得到了,一个愿意真心爱她,彼此扶持,支持对方梦想的真英雄。

  “煮饭是小case,这难不倒我。”项擎朗牵着她的手,搭电梯下到地下室开车。“但是mall的停车场为什么不设在室内?如果设在室内,从暖气房到暖气房,就不用被冷到啦!”

  “再忍耐一下,过几天就回台湾了。”她安慰着说。

  “也对。有你在的地方,再冷都不怕。”他摸了摸她的头发,认真地说。

  “嗯,亲爱的,我有没有跟你说过,其实我对你跑来这儿陪我很感动呢!”她腻在他身边说。

  “喔,关于这一点,请你晚上好好说明你的感动。”他朝她咧出一个充满暗示意味的笑容。

  她瞪他一眼,决定还是晚一点再告诉他,三个礼拜后她得飞回来,因为下学期的课程要开始了。

  “那我们快去买菜吧,顺便买一些礼物,带回去给大家。”她心虚地笑笑。

  但是项擎朗太高兴了,完全没发现。

  其实就算他知道了,鬼叫哀嚎之后,还是会找到方法解决的。

  以前要他为一个女人停下脚步,那是万万不可能;现在为了亲爱的女人,飞过半个地球都没问题。所以他确实有当英雄的潜力,现在,他开始觉得当爱人心中的英雄真的很不错,因为女人那崇拜的眼神真的会让人陶醉呢!

  所以即使这是个英雄难为的年代,他还是会为了他的女人,努力做个真英雄。

  【全书完】

  后记

  高山症这种东西,常常因为人的体质跟身体的状况而有所差异。

  我第一次高山症发生时,根本不知道那是高山症。某年的八月初,被拖去合欢山,去之前有被提醒要带御寒外套,但我满心以为在台湾的八月天,能冷到哪去呢?结果我真的错了。

  穿着七分裤配短袖,搭上凉鞋,我只带着一件外套就去了。没想到八月的合欢山真的好冷,我前一晚又晚睡,大概睡不到三小时,结果我一上到合欢山就开始头痛。这是高山症的第一阶段症状,而我毫无所觉。

  跟着大家活动了一整天,晚上还跟着喝了一杯红酒,然后惨剧就在大家呼呼大睡之后开始。剧烈头痛加上呕吐,屋子里面是通铺,棉被又湿又冷,同伴们在通铺睡成一片,只有我摊在那儿连躺平都没办法,还要不断跑厕所去呕吐。只要我一躺平,呼吸不到空气,嘴唇就发紫,后来想想,这状况其实满危险的,呕吐已经是高山症的第二阶段。

  为什么我会对高山症有认识呢?今年八月(又是八月?),我人在南疆。从阿勒泰飞到喀什,然后在山下补给完物资就开车上了帕米尔高原。车上备有两袋氧气,还有无数红景天。随着上山的路开始,我们每人得到两罐红景天,我也乖乖地喝了。

  老实说,帕米尔高原真的很美,不愧是世界的屋脊。雪山绵延,像是天际的云,又像是人间的净土,只是我的身体逐渐不平静。

  从平地上了帕米尔,一路海拔会直奔四千七百米,然后再下到三千八百米左右。虽然车程花了八小时,但是身体毕竟还是无法完全适应。其实白天我都还好,只是轻微的喘,有轻微头痛,但车里有半数以上的人也都这样。

  真正发作是在晚餐时,进了屋子忽然觉得难以呼吸,出去外头晃,外头又变冷了。到了吃晚餐时,我开始头痛加剧,回到饭店(还在帕米尔高原上,位于塔什库尔干),就开始呕吐。我们的领队一看到我吐,马上把我送急诊。

  啊,急诊,有没有这么夸张?

  因为高山症的第二阶段是呕吐,到第三阶段就是休克了。在我们上帕米尔的前不久,才听说一个女领队高山症发作而挂掉,所以我们的领队一点也不敢轻忽。

  穿上羽绒外套(高山上真的很冷),领队想办法找车载我去医院。送去的这个医院可有趣了,看起来真是一点都不可靠。我在空着的诊疗室等待时,又吐了一回,那一晚的番茄炒蛋全都缴了械。

  一见到医院里的医生跟护士,我真是傻眼。医生的袍子斑斑驳驳,上面有着不知道年代的不知名污垢,让我看了直发麻。护士别穿着塔吉克人的服装,跟我们一般见到的护士完全不一样。

  虽然护士对领队的着急颇不以为然,但我最后还是照了心电图,然后躺到病床上去吸氧气。然后已经吐得虚脱,头痛到爆炸的一条软绵绵的我,在躺在床上吸着氧气的同时,虚弱地朝领队呼喊。

  她靠了过来,问我要什么。我问她有没有带相机,帮我拍一张,真的是死观光客行为。毕竟我在海拔三、四千公尺高的地方被送急诊,可是生平第一遭,拍个照片留念不为过吧?

  当天晚上我还是无法入睡,一直熬到天亮,又吐了几次。吃过早餐后(其他人啦,我不怎么能吃),终于要往山下走了。等到车子到了卡拉库力湖,我就好了一半,一下到两千米左右,我就活过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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