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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知道为什么这些菜才刚长出来就被菜虫咬伤吗?”他的视线专注的落在菜叶上。

  火妮翻了个白眼。“我知道就好了,你叫我过来就为了问这个问题?吃饱太闲哦?”

  天知道她有多想种出健康又漂亮的青江菜啊,但老天偏偏一直跟她作对,她都要怀疑自己跟青江菜八字不合了。

  “我是要告诉你,我知道为什么菜一长出来就被虫吃掉。”

  “你知道?”她一脸的“怎么可能”。“我一天到晚都在菜田里,我都找不出原因了,你找得出原因?”

  “因为你不够细心。看看这里——”他指着菜叶上的小卵。“蝴蝶产卵孵化成菜虫——”

  他还没说完,火妮已经激动的低呼起来,“天啊,真的耶!我怎么都没注意到有这么小的卵?该死!可恶的蝴蝶,害我白费那么多心血,真的是太可恶了!”

  她那副想把蝴蝶抓起来鞭打一顿的模样令他莞尔。

  她一直都这么认真的在过生活吗?

  那他呢?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是如何过生活的?

  “解决的方法很简单。”他指点她,“只要盖……”

  “网状温室!”两人异口同声地说,说完,因为有默契,还相视一笑。

  火妮笑睇着他,“傲慢鬼,我觉得你从来没那么可爱又顺眼过耶,而且我得承认,你比我细心,发现了我没注意到的问题。”

  因为是独生女,所以肩上的责任比别人多、比别人重,在她苗火妮的字典里,没有失败两字,弄砸一件事,就再想办法搞定它,只不过她也有搞不定的时候啦,比如蝴蝶产卵这件事,而他就搞定了。

  “因为你根本就不像个女人。”辜至美回道。

  火妮嘴嘟得高高的。“我哪里不像女人了?找死!”

  她作势要追打他,两个人不畏炙阳,像小孩一样在田里追逐来追逐去的,因为他穿雨鞋很笨拙,一直追不到她,她乐得哈哈大笑。

  隔天,两人立刻着手搭盖隧道式的椭圆形网状温室,虽然辛苦,也会让未来采收的程序变得比较麻烦,但成就感十足。

  完工之后,火妮兴匆匆的拉着他。

  “既然你比我还像女人,那么细心,那你来看看,为什么菠菜都不会发芽?我已经到处问人了,可是没有人说得出来这是怎么一回事。”

  辜至美被她拉到菠菜田,就见她在旁边瞪大了眼睛,双眼眨也不眨的看着他,好像他是神明,立刻就可以给她指示似的。

  他莞尔地说:“你不要在这里一直看着我,去忙你的事,等有了答案,我会告诉你。”

  火妮不想走。“可是我想知道你是怎么发现原因的嘛。”她要学起来。

  他瞟她一眼,傲傲地说:“事情不是笨人想的那么简单,我的观察力很敏锐,你根本学不会。”

  瞬间,一指神功发射!她不爽的戳着他胸膛。“厚~傲慢鬼,怎么讲话还是那么顾人怨啊?”

  奇怪,他胸膛怎么那么结实啊?硬硬的,但有弹性,好奇怪的触感……

  “我只不过说实话而已。”

  “你再说?”给他加重,再戳、戳、戳!

  他不动如山的站着,随便她戳。“苗火妮,你这种力道,连蚂蚁都揉不死。”

  “好大的口气,晚上可不要偷偷起来贴药布!”

  “你的手指才需要偷偷起来贴药布。”

  “什么?!”

  两人正在抬杠,一声吆喝从树荫下传来。

  “火妮~光宗~呼~来吃绿豆粉圆汤喽!”梅淑珠高喊着。

  火妮立刻休兵。“哇!绿豆粉圆汤耶,好棒哦!走!我们赶快去吃,晚了就吃不到,那些欧吉桑、欧巴桑的食量都很惊人,他们是不会留给我们的。”

  “我不想吃。”辜至美把她的手拨开。“你自己去。”

  她才不理他,又拉住他的手。“我妈亲手做的粉圆人人称赞,不吃会后悔哦!走啦!”

  “我不想吃……”什么绿豆粉圆,一听就是便宜东西,他越来越感觉到,自己过去的生活不是这种层次。

  “从中午到现在都几点了?你肚子不会饿吗?吃吃看嘛!”火妮硬是拖着他到树下,梅淑珠已经替他们盛了两碗在等了。

  “我说了我不想吃……”某人蹙着眉。

  火妮粉颊鼓鼓的,生气的问他,“你又没吃过,吃吃看又不会死,你这个人真的很奇怪耶,一定要这么不合群吗?”

  辜至美微微一愣。

  合群?又是一个陌生的字眼。

  他抿着唇,不再说话了,端起碗,开始吃。

  绿豆粉圆一入口,他就对这外观不怎么样的甜汤改观了,大大的粉圆煮得很Q,吃得到蕃薯和芋头两种味道,配上熬到软烂的绿豆汤,甜而不腻的糖水,真的是好吃极了。

  吃完了一碗,他把空碗递向梅淑珠。“再盛一碗。”

  凌仲凯马上对他开炮,“妈的!你是谁啊?伯母又不是你的佣人,自己没手不会盛啊?”

  辜至美又是一愣,脑门好像被打了一下。

  他从来没想过要自己盛东西,好像被服侍是一件很自然的事。

  他以前,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没关系啦!你们喜欢吃最重要,男人笨手笨脚,我来盛、我来盛就好。”梅淑珠一把把辜至美手中的碗抢过去。

  哎,她不是没有私心的啦,光宗这孩子长得好,气质也好,不像个普通人,跟火妮很相配。

  火妮是苗家的独生女,身上背负着延续苗家香火的任务,还要扛起偌大的农庄,要养的人很多。

  再说,这个时代已经没有什么人愿意被招赘了,如果光宗一辈子没恢复记忆,待在农庄里的话,火妮的终身就有倚靠了,她也可以安心。

  “伯母!”凌仲凯气得跳脚。“你们不要对他那么好,都把他宠坏了。”

  “只是盛碗汤嘛,哪会宠坏他?”梅淑珠为表公正,连忙撇清。“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小心眼,我不也帮你盛汤吗?你的衣服还都是我洗的咧,你怎么不说我把你宠坏了?”

  “那不一样。”他抡着拳头,忿忿不平。“我像您的儿子,但这小子是什么东西?凭空冒出来,什么事也没见他做过,待在这里享福,简直莫名其妙……”

  “闭嘴!”苗大顺一把捂住他的嘴,将他拖离现场。“不许你对光宗说那种话,他待在农庄里是应该的,不许你再对他没礼貌。”

  “阿顺叔!”凌仲凯激动的喊,他实在不懂,干么每个人都对那娘小子那么好,他到底是哪一点好啊?气死他了啦!

  梅淑珠连忙安慰未来女婿。“光宗啊,你别介意仲凯胡说八道,他这孩子就是这样,没读书,说话不经大脑……来,汤盛好了,快吃吧!”

  辜至美被动的接过碗。“谢谢你,苗大婶。”

  梅淑珠霍地睁大了眼睛,手指指着他。“光宗,你——你刚刚对我说什么?”

  他说错了什么吗?辜至美瞬了瞬眼眸。“我说谢谢你,苗大婶。”她为什么这么激动?

  “哦,天啊!你——你对我说谢谢?”梅淑珠感动不已。“火妮,你听见没?光宗对我说谢谢耶!”

  他看着眼前那张乐不可支的笑脸,脑门又仿佛被狠狠打了一记。

  难道自己从来不曾对苗大婶说过谢字吗?来到农庄之后,他的衣服是她洗的,他的床单是她换的,房间是她打扫,每天三餐吃的饭也是她煮的,连日常用品都是她买的,明明被她照顾很多,他却连一次都没开口道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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