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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青岑握着他的手。他的手很艺术,手指修长优美,指甲修剪整齐,手掌比她大得多,不显笨重,却是厚实可靠。

  这是她头一次和他靠得这么近,有点紧张,忽然间,他用力握紧她手,她差点惊跳。

  夏景泫似笑非笑。“有摸到脉搏吗?可以确定我是活人吧?”

  “有啦!”他第一次露出这种促狭的笑,为他俊美得难以亲近的脸庞添了人性,她心跳微微加快。“我知道我把小说和现实混在一起很蠢,别笑我了。”

  “我没笑你,只是觉得你很有趣。”她眼眶泛红,看来真的被吓得不轻,他的嗓音不自觉地温柔。“我没想到会雇了一个想像力这么丰富的管家。”

  “对不起,我太失态了,刚才竟然还想用锅铲打你,你可以扣我薪水。”

  “真要扣的话,该从你泼我热咖啡的时候开始算起。”

  “那时候你还没雇用我,怎么能算进来?”她抽回手。

  “反正都要赔,一起算比较省事。我算看看该赔多少……”他故意沉吟,看她想抗议又不敢,令他想笑。

  她很可爱,但不是他的菜,他欣赏的是口齿伶俐、想法独特,和他旗鼓相当的智慧型美女。涉世未深的她有点傻气,像女孩多过于女人,她爱说话但没有口才,她太热爱他那些不入流的作品,令他摇头,可是看她睫毛眨呀眨,眼角泪痕如碎钻烁亮,那光芒仿佛也在他心坎上闪耀,像顽皮的星,骚动他的心。

  他的眼神太专注,看得陶青岑心跳飞快。他的衬衫还敞着,十字架贴着裸露的胸膛肌肉,随呼吸一起一伏,性感得要命。她不喜欢烟味,但他身上淡冷的烟味却有堕落的诱人情调,他阗黑的眸如磁石,他的魅力强硬地打人人心,令人无从抵抗。

  气氛微妙,彼此都感应到一点什么,却都没说出口。

  最后,夏景泫淡淡道:“这样吧,煮火锅给我吃,一切就抵销了。”

  “这天气吃火锅不会太热吗?”陶青岑迅速退开,猛刷烧焦的锅子以掩饰自己的无措,并且提醒自己管家守则第一条:不得爱慕雇主。但她脸颊发烫,膝盖不听话地发软。

  “我就是要吃。要清淡一点的,我不喜欢味道太浓的。”

  “嗯,我先把早餐做好,等等就出门买菜。”

  夏景泫转头走了几步,抛下一句。“也不必急着出门,火锅过两天再吃也可以。”

  他是看她明显没睡好,要让她休息吧?她点点头,微微一笑,道:“早餐马上好。”

  第三章

  陶青岑做完早餐,已困得分不清东西南北,她努力撑住眼皮,回房间写采购的菜单,写不了几个字,她就昏睡过去。

  夏景泫经过她房外时,看见的就是房门敞着,她趴在桌上呼呼大睡。

  他走进她房间——这房间是她入住后他第一次进来。她还握着笔,单子上列着各种火锅菜色。她睡得很熟,发出细小鼾声。

  “一点淑女样都没有。”他低语。看来她昨晚真的备受折腾,没料到一篇小说会让她吓得整夜无眠,他良心不安。

  可看她嫩红的唇瓣微启,他很想找个水果塞进去,就像堵住漏水的瓶子。他为自己的恶作剧想法低笑。

  他个性里是有些幼稚的成分,几任女友都抱怨他老爱在气氛正好的时候开玩笑,质疑他对她们不够用心,他戒不掉这恶习,但他可不是谁都欺负的,甜蜜的捉弄,是他的调情方式,例如此刻他真正想的其实是划过她的唇,想像那触感,一种异样的热刷过他指尖……

  他一凛,他对着他的管家在想什么?他压下古怪的念头,轻轻抱她上床,顺手掐了她脸颊一把。

  “当作我额外服务的收费。”他噙着笑,替她拉好毯子,正要退出房间,视线忽被书架吸引。

  书架上是他出道以来的所有著作,每本书都以书套珍惜地保存,他能想像当她面对这片书墙时,脸上朝圣般的崇敬表情。

  他收过很多读者来信,通篇赞美,但这是第一次亲眼目睹活生生的热情,她如此崇拜他的另一个身分,那个真实又虚假的他——配合出版社的要求,写自己不屑的商业著作,流畅的故事包装他对这个市场的厌恶,对自己的厌恶。

  他像个牛郎,已经下定决心赚皮肉钱,却还扭捏于某些情操或坚持,还盼着被当成尊贵的王子。

  他来自象牙塔,梦想着哪天衣锦还乡,鄙夷他的前辈们终会肯定他……

  真是可悲。

  矛盾的心情在他眉心烙下深深刻痕,他绷着脸走出她房间,轻轻带上房门,疾步走回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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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青岑这一睡就睡到下午两点,看到时钟指示的时间,她哀叫出声。

  “传统市场都收了啦!”买菜的叔叔大婶都认识她,会给她打折耶!去一般超市就捡不到便宜了,而且夏景泫怎么没挖她起来煮午餐?

  她也没想自己原先坐在桌前,醒来怎会在床上,匆忙跑出房间。夏景泫已不在屋里,在白板上留言说他有事出门,会回来吃晚餐。

  真糟糕,她在该工作的时间却睡得像死猪。她懊恼不已,迅速抓了采购单出门,杀下山前往生鲜超市采买火锅材料。

  三点多,她回到山上,刚停下机车,就听见狗叫声,循声望去,看见拉布拉多大正对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吠叫。

  她连忙跑过去拉住大狗的项圈。“丁丁!不可以吓人家!”她向老人道歉。“对不起,吓到你了。”

  “不要紧,它认得我。”白宇和温颜微笑。“我就住在这附近。”他伸出瘦骨嶙峋的手拍抚大狗,狗儿仰头舔他的手。

  “是住在小溪那边的房子吗?我每次上下山都会经过那边,平常没看到有人出入,问我老板屋子里住谁,他说他不清楚。”老人有一股可亲的书卷气,大概是退休教师吧?她自我介绍。“我是这里的管家,刚来做没多久,我老板就是这里的屋主。”

  那孩子,竟然说不清楚……白宇和内心感慨,脸上皱纹显得更深刻。“我一个人住在那屋里,我孙女在外地工作,假日才会回来看我。我身体不好,很少出来散步,偶尔也只是远远地看到你老板,他大概没注意到我这个老头吧!”他顿了下。“我倒知道他是个作家。”

  “是啊!他很神秘,还不肯告诉我笔名,也不准我追问。”听老人的口气,似乎和夏家人没什么交情,却和大狗熟稔,还知道夏景泫是作家?陶青岑暗自纳闷。

  白宇和呵呵低笑。“这几年作家好多,有个叫安客的,我今天早上才看了他部落格的小说‘夜声’,写一个作家和他的管家,正好就像你和夏先生的情况。”

  她眼眸一亮。“你也有看安客的书?我超~~爱他的,他每本书我都有,那篇小说我也有看,很精彩,把我吓死了。”

  “嗯,那篇是写得不坏,不过,他还可以更好。他退步了。”白宇和摇摇头。

  “我要回去了,出来太久,头有点晕。”

  老人瘦瘪得像梅干菜,陶青岑心生同情。“伯伯,不如我回去问我老板一声,请你过来一起吃晚餐吧?反正我老板也是一个人住,多副碗筷没关系。”

  白宇和一怔。“不必了,你老板恐怕不欢迎我。”这女孩不知道他住在附近,也不知道夏景泫的笔名,看来也不知道他和夏家之间的一段往事……罢了,他也不是期待什么,只是散步路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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