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小姐没见过这样的雷旭日,对未婚妻自然流露出温柔体贴,不时说说笑笑,似乎有讲不完的话,目光总是望着对方,怎么看也看不腻似的。
当然,他的未婚妻是位美人,又是豪门千金,值得他另眼相看。光是她脖子上的钻石项链就非常闪眼,看她的气质就象是从小戴惯了珠宝,跟寻常女孩给手机戴吊饰一样平常。
程小姐突然好感伤的叹了一口气,同样是女人,有的生于豪门巨户,有的生于陋巷矮屋,有的一身名牌,有的连学费也缴不出来,她更惨,卖过身,当过三位有钱男人的短期情妇,终于付清助学贷款与卡债。
及早抽身,但愿为时不晚。
小老板难得摆阔来有名的餐厅吃饭,自然要吃得碗底朝天,展现他的好“肚”量。等吃饱了,终于注意到程小姐在叹气,他自得一笑,明白她等他求婚等好久了,这才会叹气嘛。
小老板非常阿沙力的拿出戒指盒,掀开来,戒盒里躺着一枚小钻戒,好感性的呼唤着她的芳名,大声地说:“请你嫁给我吧。”
程小姐有点感动,成为左右注目的焦点。
“旭日,有人在求婚呢,好浪漫哦。”沈蝶衣挽着雷旭日的手臂刚好经过,第一次亲眼目睹求婚现场,感动哪。
程小姐脸色有点发白,万一他叫出她的名字怎么办?
雷旭日瞄了求婚男女一眼,“还不错,恭喜了”,往前走去,声音还传过来,“下次找家西餐厅会比较好,桌上杯盘狼藉的,浪漫打对折。”
“不要这么说啦,”沈蝶衣几乎想掩住他的嘴。
雷旭日抓住她的手,亲了一下,笑着结账离去。
从头至尾,没有回顾一次。
程小姐含笑接下小老板的求婚钻戒,心在低泣。
雷旭日根本不记得她,他的眼神没有一丝丝的熟悉或犹疑,完全是看陌生人的表情,亏她还害怕被认出来,人家早已忘了她。
或是,过去他没认真看过她的脸,她的影像不曾停留于他的脑海中?
程小姐熄灭了心里对雷旭日的眷恋火苗。
过完年,某日。
雷旭日突然问她,“你有什么想做的事吗?”
沈蝶衣好认真的想了想,“我想光着脚丫子踩在沙滩上。”
“天气还有点冷,你怕冷的,不是吗?”最最真实的美丽胴体,在他床上,承受过他热情的膜拜,激情的浪潮一波接连一波。
他的心结实地受她牵绊住,而他竟不感觉不自由,还有种心船靠岸的自在。
“寒流已过,不太冷了。”窝在男人结实的胸怀里,脸颊贴触着他的裸肤,耳聆他强而有力的心跳,沈蝶衣双颊轻红,深刻爱意尽藏心中。
他气息微浓地沉吟了会。“睡一下,等你睡饱了就去。”
“好。”
两人相拥而眠,很幸福的。
今天他休特休假,昨晚便上沈家将蝶衣接了来,不管沈少阳的脸色有多难看,男人的爱情绝对少不了灵与肉的结合。
早在今年休春假时,他便拐了沈蝶衣去国外度假,彻底放松身心,认识她以来他改变不少,连公司的部属都说他变得比较好沟通,不再那么紧绷与尖锐。
他知道这是因为有了她。
以前他只知道拼命工作,为了向祖父证明他比长子长孙的工作能力更强,即使累得半死也不吭一声。
幸福意外的来到,他开始调整自己的步伐,为了蝶衣,他不能“过劳死”,努力工作之余也学会适当的休息,结果工作的成绩不退反进。
将她柔软的身子抱在怀中,便觉得好满足,他无法否认,他深深爱着这个女人,一点也不想从她的情网中挣脱。
睡到中午,两人精神饱足的去海边踩沙子。
金沙湾海滨公园有着绵长的金黄细沙沙滩,走过拱桥,便可前进沙滩,这里海湾和缓,明美而有朝气,不妨听听海的歌唱,海的呼唤。
微冷的春末,赤脚踩在金黄细沙上,任那海水一波波淹没脚板,大掌牵着小手,另一双手拎着鞋儿,即使冷得有点儿发抖,还是大呼过瘾。
“我好开心喔——”沈蝶衣大声呼喊。
“我好快乐——”雷旭日喊得比她大声。
“我比你开心——”有生以来没这么不淑女过。
“我比你快乐——”他狮子吼绝不输人。
“我最开心——”
“我最快乐——”
“我最爱你——”
“我也最爱你——”
然后拥抱在一起,亲吻在一起,风的吹拂,海的波涛,仿佛交响乐在为他们传送伴奏,加深了情人的眷恋密吻。
幸好,不是周末,也非夏日,没什么人潮。
再次携手走过柔软的沙滩,听一串长长的潮汐轻唱,看翻涌的雪白浪花,着迷于海的深邃,辽阔。
风总是故意挑逗戏水的人儿,使人微眯了眼又禁不住微笑,心中郁闷全消。
如果不是善变的春神带来一场雨,他们才不想那么早回去,反正用跑的跑到停车处,也差不多淋湿了,正好教春雨冲洗净脚趾缝的细沙。
“跟相爱的人在一起,连淋雨都好开心呢,”沈蝶衣一直很雀跃,“第一次光着脚丫踩在沙滩上,第一次在雨中漫步,好高兴陪在我身边的是旭日。”
他嘴角泛起一抹笑,温柔且纵容的笑。
“哈啾,哈啾。”
大杀风景,大杀风景。
“对不起……哈——啾。”
雷旭日抱起她用跑的,跑到车子旁边,放她下来,赶紧发动车子开暖气,坐进去后,幸好出发前想到来海边最好预备毛巾或浴巾,刚好拿出来帮她擦拭湿发湿衣裳,最糟的是她的脚丫子冷得象冰。
“旭日,你自己也擦一擦,我好了……咳咳,咳咳。”
“你忍耐一下。”
开车去最近的商店买了两杯热饮,喝下去暖和多了。
沈蝶衣不想表现得太脆弱,伸掌拍拍自己的面颊,让脸色红润一点。
“小事情啦。”
“回家立刻泡热水澡。”
“好。”
手机响了,有人传简讯给她,她打开来看了又看,不解地微蹙眉。
“好奇怪喔。”
“怎么了?”他边开车边问。
“你大哥为什么传这种简讯给我?”
雷之凡传简讯给蝶衣?该死的,他想做什么?
雷旭日变了脸,“给我看一下。”
简讯内容只有短短数语——
“你近来好吗?我满心愁绪,多想找人倾诉。”
沈蝶衣摸不着头绪,“不是上星期才回去吃饭,怎么问我近来好吗?有烦恼也找大嫂倾诉,为什么找我?这个人莫名其妙。”拿回手机,直接将简讯删除。
雷旭日一肚子火马上降一半,“为何删除?”
“这个人我很讨厌呢。”她终于说出来了。
“谁?”
“你堂哥雷之凡,”只要一想到雷之凡和方岚心居然在医院的病床上偷情,便感觉龌龊,一阵恶心,丝毫感觉不到他是什么优雅贵公子。
沈蝶衣所受的闺秀教育是不许失态,口出秽言,表面上还是亲戚,见面三分情,只能私底下发点小牢骚。
“如果不是跟旭日订婚,你大哥跟我是毫不相干的人,传这种简讯给我很失礼,他根本忘了自己的身份。”
雷旭日的声音更软了些,“你不必放在心上,我打赌这封简讯他不是只传给你,而是他手机芳名册里所有的女性朋友全收到同样的简讯,因为开头没有‘蝶衣’两个字。”
“好差劲喔。他忘了自己结过婚吗?”
“结婚一年多,又开始‘静极思动’了吧。”他笃定的冷笑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