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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页

 

  尉迟义在奔跑的同时,迅速为欧阳妅意点了止血穴道,却不见血势停下。

  脆弱的咽喉,被薄刃划断,尉迟义几乎不得不做出最坏的打算……

  妅意她或许就要……

  尉迟义胸口一窒,跪跌在某户人家的屋瓦上,强烈毒性发作,他的四肢完全无法动弹。

  他明明……只吸入一口,竟然会这般严重?!出自于古初岁体内的到底是什么毒,该死——他不能倒下,他还得快些送扛意去救医,好痛……

  古初岁从尉迟义的揽钳下脱身,把尉迟义揽在怀里的欧阳妅意带出来,她汩汩出血的伤口,变成最骇人的血泉,从她身体带走她的红润健康及气息。

  “这种伤……若是金丝蛊,轻而易举就能治好……这种小伤……”他发白的唇,颤抖喃着,僵硬的手,不断试图按紧她的伤,阻止鲜血溅出来。

  没错,金丝蛊要缝合她的伤,太容易了,可是,金丝蛊在他体内,它藏在他的心里——

  古初岁眸光一闇,做下决定。

  “妅意,你再忍忍……我一定救你,不要放弃生命,求你,活着。”古初岁撩开她的裤管,他记得她把防身匕首藏在小腿肚,果然,当初她丢在柜台上,恫吓他挖出心来的凶器匕首,系在她腿侧。

  他抽出匕首,匕锋抵在胸口。

  “拜托你救她。”他低声说,对象自然不是痛得蜷起身躯打滚的尉迟义,而是他心脏内忠心护主的灵蛊:“救她……”

  匕锋毫不迟疑地没入肤肉内。

  他要挖出金丝蛊。

  金丝蛊只要离开宿主身体,便会死亡,他在赌,赌金丝蛊很清楚欧阳妅意对他的重要性,若他的金丝蛊坚强地足以陪伴他度过无数个濒死时日,那么,他希望它可以在他将它移植到欧阳妅意体内之前,维持别死。

  请帮他救她,帮她缝合喉上的伤,别让她死去。

  匕锋一横,划开胸膛,他下足了力道。

  血溅出,他忍下皮肉疼痛,它不算什么,比起将要失去她的绝望,任何的痛楚,都能轻易吞忍。

  他感觉到金丝蛊正从心口钻出,努力要蠕往他的伤处,为他补伤。

  古初岁就要探指去拈出它——

  丝线,反照着淡淡月色,银白的线芒,在他眯细忍痛的眸前一闪而过。

  ……丝线?

  这种丝,他见过太多太多回,他很明白那是什么,但……他的金丝蛊由于上一回缝合他被赫连瑶华切开胸口的大伤而伤了元气,它动作迟缓,还在血脉间慢慢爬着,那丝……从何而来?

  越来越多的丝线,喷吐出来,笨拙的,在夜空中交织来回。

  古初岁极其缓慢地低下头,万般不敢置信,看向枕靠在他腿上的欧阳妅意。

  她没醒,仍是长睫紧合,脸色泛白。

  而她咽喉上的伤处,血流缓缓停止,探出一只小巧金澄的虫儿,稚嫩又生涩地吐丝,时而抬头向前,时而咬线往后,将被薄匕划破的肤肉,一层一层又一层密实又仔细地缝合起来。

  那虫儿,他见过。

  那虫儿,他的体内也有一只,比它大些、比它壮硕些、色泽比它深些……

  那虫儿,叫做金丝蛊。

  第10章

  “骗人——这是骗人——”

  欧阳妅意捂住双耳,死不肯再听谁说话,身子埋进柔软的衾被枕间,充当埋土鸵鸟,红唇溢出介于哀号和死不相信的任性呻吟。

  天大的谎言!她不信!不要相信啦!

  她怎么可能是蛊族的某一只余孤?!

  她明明只是个弃婴,在仅懂喝奶及大哭的年纪时,就被缺钱的亲人带进当铺典当,她更有当单为证,当单上白纸黑字写的“欧阳正平”,据说是她的爹呀……

  她不能接受古初岁的说词,以及尉迟义的指证历历。

  一定是两人联手起来诓她、寻她开心,尉迟义知道她怕虫,才会伙同古初岁一块儿吓唬她——

  她哪可能喉咙被划断之后,从伤处跑出一只笨拙吐丝的金丝蛊?!

  这种荒谬之事,半点说服力也没有,即便她自己照着镜子,面对脖子上只剩下浅浅粉红色的一条淡痕,她也不愿接受现实。

  她不可能是蛊族人。

  她不可能将金丝蛊当成蛔虫一样养在身体里,不可能用自身的鲜血养大养肥它。

  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

  “为什么你如此抗拒?”古初岁好声好气地坐在她翻滚不止的古董大床旁侧,看她稚气无比的反应,不由得莞尔且好笑:“你不是说,你不再害怕金丝蛊了吗?”

  他的好心情全镶在儒致容颜上,淡淡的笑容,整日不曾卸下。

  当年蛊族全族遭擒,混乱之中,也许有人往后山逃了,也或许,有人藏进了米缸或水井,躲过一劫,他曾经默默如此奢望着,没料到,的的确确有,而且,近在身边。

  当他看见沉睡在她体内的金丝蛊慢慢缝合她迸裂的肤肉,他双眸湿热、鼻腔酸软,激动得无法言语。

  是她!

  竟然是她!

  幸好是地……

  她不知被谁给带离了蛊族,兴许欧阳正平是蛊族人,更兴许抱出她的蛊族人因故死去,不知她又是如何沦落欧阳正平之手,辗转典入严家当铺,过起寻常人的生活,她是个无忧无虑的年轻小姑娘,人生中唯一需要担心的是上门的怪客别太多,她鲜少受过伤,轻易地忽视掉体内那条只顾吃睡而不用为宿主辛苦的好命金丝蛊。

  古初岁私下探问过公孙谦关于欧阳妅意的过去,在欧阳扛意仍于襁褓中便沦为流当品时,公孙谦已是懂事的大男孩,他说,欧阳正平以十五两当掉她,印象中的欧阳正平约莫五十来岁,他留下的资料全数都是造假,公孙谦倒觉得他比较像人口贩子,而不像一个典当女儿的爹亲,至少……亲爹要当掉孩子时,神情是隐藏不住愧色及不舍。

  无论如何,活生生的铁证,他亲眼见到了,就算她在床上翻滚拒听,也改变不了事实。

  “那又不一样!”她从枕头底下探出哀怨小脸:“你身体里有金丝蛊和我身体里有一条虫是不一样的嘛!”从小的阴影,根深柢固,呜呜呜呜……

  “哪有不一样,全是金丝蛊呀。”他轻抚她的脸蛋。幸好,已经恢复红润,不再惨白,喉中央的伤,粉粉淡淡,再过几日就会完全消失。

  “我讨厌虫嘛……”尤其是自己体内竟然养了一条肥滋滋的虫儿。光是想,她都忍不住打起哆嗦。

  “好在有它,否则你连命都没了。”

  “话是这么说没错啦……”她嘴仍噘高高的。“你说你看见它了?它……多大只?”抱持着害怕,她却仍想弄清楚藏在自己体内的玩意儿是何模样……

  “大约像你的尾指。”秀秀气气、纤纤细细。

  她倒抽凉气,像、像她的尾指这么粗一只?!

  “小小的,颜色金黄漂亮,看起来很有精神,虽然吐丝模样憨憨呆呆的,不太熟练,但它非常努力。”古初岁忆起当时所见的金丝蛊,拚命救治欧阳妅意的它,是他见过最可爱的小东西。

  她马上摊掌阻止他往下继续说:“你越说,我越觉得好可怕……”像她尾指一样粗,呜……

  “你自小到大都没察觉到自己的伤口向来愈合得非常快吗?”

  “这……我没有留意过耶,而且,我很少受伤嘛。”她又不是习武人家的女儿,跟着公孙谦他们耍耍拳、练练腿,他们都会让她,极少真正出手伤她。第一次见到古初岁时,她徒手去捉匕首,虎口是被割破没错啦,她认为那是微不足道的小伤,连上药都嫌懒,她没留意它是何时痊愈,现在回想起来,虎口上的伤,在她当天晚上沐浴时就不见了,原来也是金丝蛊帮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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