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蔬菜汤更胜人参鸡汤,他喜欢清蒸更胜红烧,他喜欢豆腐,喜欢葱末,喜欢粥,还有,他喜欢胡萝卜——那是她最讨厌的一种食物,所以他愿意将整盘胡萝卜块全挑干净,方便她大口大口吃掉和胡萝卜混着一块儿炖煮的嫩肉。这也是她同意和他一起吃饭的主因之一,她不吃的,他吃;他不吃的,却是她的最爱。
有几回她在前头柜台忙不过来,便请托小纱帮忙送饭菜来喂养他,事后,听小纱提及,从她端膳进去、布菜、唤他用膳,到她离开房间,他不发一语,活像个哑巴,不理睬人,问他什么都不应。
后来她才发现,除了谦哥之外,她是唯二听过他开口说话的人,也许是因为自觉嗓子粗咧难听,常受人侧目,于是,他变得不爱说话。不过,他面对她时满健谈的呀,一顿饭吃下来,两人东聊西聊,不曾冷场尴尬,没有找不到话说的窘况。
“我涂好了。”这句话仿佛一个娃儿乖乖听娘的话,将一大碗饭吃光光之后的讨赏调调。
“快坐下来吃饭。”她赏他热汤一碗。再多就没有啰。
“今天当铺不忙吗?”之前有几次她都是送饭来就匆匆离开,或是胡乱扒两口饭了事便又赶回柜台坐镇,能悠悠哉哉坐下来细嚼慢咽,代表着忙碌的俏伙计今日无事可做。
“还好啦,小纱她们顶得住。”她又开始挑起胡萝卜,把它们拨到边边角角。就算讨厌它,但他喜欢,她就无权要厨子不用胡萝卜料理,可是——干嘛把它们切这么细呀?很难挑耶!
“那你今天可以留久一点。”他唇畔浮现喜悦的淡笑。
“留久一点干嘛?”她辛苦拨清右半边领地,只剩肉,靠近他座位的左边餐盘则是一片红红萝卜海,终于可以愉快吃肉。
“陪我。”
筷子夹肉,衔在她微张的嘴里,他理所当然的回答,教她吃惊。
陪我。
粗哑的嗓,怎么这两字从他口中说出,会那么让人酥麻哆嗦?
“我们没这么熟吧?”她只是奉命送饭来喂他,再顺便一起坐下来清空盘中飧,吃完收拾收拾碗筷,闪人,交情着实没多好。
“我们,算熟了吧。”他的惊讶,来自于她的疑问。
“你所谓熟的定义,是指知道彼此名字吗?”若是,那她和他算熟没错。
“当然不只。除了你的姓名,我知道更多关于你的事。”
“哦?”她边咀嚼嫩肉,边愿闻其详:“例如说?”
“你是严家当铺的流当品,尚在襁褓中便被带进这儿。”
她摆摆手:“这件事,全南城都知道,不是啥新鲜事。”她和当铺其他流当品的故事,至今仍会在各大茶铺酒馆里让人当闲话轶闻,加油添醋渲染。
古初岁尚未说完,浅浅而笑,以他平时自厌的嗓,缓慢续道,不爱开口的他,在她面前,不会得到她的不耐和排异,他的声音再难听,字句再沙哑不清,她都会听着,从第一个字,听到最后一个。
“你与其他几位流当品公子不同。以我见过的公孙鉴师为例,他笑脸迎人,风雅儒致,看似从容自若,在其眼底却蕴含着灰暗,应该是他儿时经历了某些遗憾。表面上,他藏得极好,轻易粉饰,然而气息是骗不了人的。你不一样,你很快乐。”
欧阳妅意柳眉轻扬,颇意外他的好观察力。
“你的眼里,没有一丝丝阴霾,你自己有发现吗?你提及‘咱家当铺’时,会不自觉弯下眼角,眯眯笑着,提及铺里之人、公孙鉴师、以及我未曾谋面的秦关、尉迟义,甚至是小当家严尽欢,你同样会因为溢满笑意而弯眸,你喜欢这里,发自内心的喜欢,就算嘴里埋怨被小当家严尽欢驱使奴役,就算气恼遇上怪客,你仍旧让人嗅着一股在这里非常开心的气息。”他打从心里羡慕起那些会令她本能含笑的人事物,心中有股强烈的渴望和骚动,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其中之一。
他慢又仔细地剖析她,语气笃定,半点迟滞也没有,仿佛深谙她的思想、好恶。
而他,说中了一切,她确实如他所言,发自内心地喜欢严家当铺,这儿是打她有记忆以来就认定的“家”,当铺里的人,对她来说等同于亲人,彼此虽然姓氏不同,那又怎样?同姓氏的人就真的比较亲、感情比较浓烈吗?她可不认为。
她不像公孙谦,是被双亲牵着手,带进当铺典当银两。公孙谦拥有过“爹”、“娘”和“家”的记忆,即便当时年纪小,渐渐模糊的过往回忆仍会刻在心版上,成为一道伤痕,无法愈合。比起曾经拥有又失去的公孙谦,她幸运太多,不知父母是谁,不明白为何被遗弃,开始牙牙学语时,便已经在严家当铺里蹒跚爬着玩着,她将当铺严老爷当成亲爹,他待她好,并不输给亲生女儿严尽欢,她唯一遗憾的是,自己必须叫“欧阳妅意”,而不是“严妅意”,因为当初来典当她的当单上所签下名字的陌生人,就姓欧阳。据说,那是她爹的名,但她只觉得它是几个无意义的白纸黑字,连记都懒得去记。
“你是面相师吗?”欧阳妅意打趣问。光瞧人几眼,就把人的祖宗八代、前世来生都看透透。
“我不是。”他啜口清汤,顺便润喉。他并不习惯说太多话,也不会有人愿意听这般粗哑声音说话,她是头一个,让他一开口便超过十句话的人,也是头一个,专注听着的人。
“你也不像呀。”他比较像……惨遭地方土豪绅觊觎的落难美书生,哈哈。“不过你细微末节观察得挺详尽,应该说你是细心呢,还是无聊?”养伤之人是镇日闲闲没错啦,除了卧床数蚊子外,没啥其他事能做,他才会如此空闲地仔细观察周遭吧。
古初岁将她挑出的胡萝卜夹进小碟中,另一盘春笋炒火腿,也在欧阳妅意边听他高见时,边动筷均分两边,一边是笋片,一边是火腿丝,楚河汉界,她是火腿帝国的领主,流放笋片到蛮荒地带,幸好,他喜爱笋片更胜火腿丝。
“我的细心和无聊,只花费在我想观察的人身上。”他开始用膳,细嚼慢咽,说到最末了那句,他扬睫淡淡觑了她。
“原来你这么注意谦哥?这样不行哦,谦哥已经名草有主,你快快死心吧。”欧阳妅意身处男人堆里太久,久到都快不把自己当成女人,于是,轻易忽略他对她的评语,反倒以为他很认真在详察公孙谦,才会发觉公孙谦儿时阴霾。
“你不是一个迟钝的女孩,但有时似乎不太进入状况。”她并非单蠢天真的憨傻姑娘,明明一脸慧黠,明明精明得足以承揽当铺大部分业务,明明说起话来牙尖嘴利,偏偏事关于己,她又尽数放空,当做在听别人的故事一般,置身事外。
“这也是你的观察呀?好,我也来说说我对你的观察。”要玩,两人一块儿玩。她比画着竹箸,在他面前指指点点,说得煞有介事:“你呢,是个有钱公子哥,八成是排行老二吧,上头有个独裁大哥,为了家产,想将你除掉,于是,你逃出来,身无分文,又无人可投靠,便流浪到南城,歪打正着进到严家当铺,嗯……你的声音,是被毒哑的吧,本准备毒死你不成,毒坏了你的嗓子。”好老梗的情节,现在的杂册小说都不这样写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