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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页

 

  老树下,下棋、讲古、嗑瓜子、泡茶、扑流萤、赏月吃饼、东家长西家短、阿娘拿竹帚追打孩子、鸟儿在密绿梢间筑巢孵蛋……它见证太多太多太多大家的回忆,它若被锯断,就真的连过去一点一滴都断了——

  两只疯子,围着树不肯走,被工人拉开也不退,马上重新扑住树干,他们与人僵持半个时辰过后,工头对他们也无可奈何,只好同意他们有本事在今天之内将树连根挖走,他就可以默不作声,任他们去,若做不到,拜托他们别为难拿人钱财做事的工人们,拖累大家的工作进度。

  李梅秀和李梅亭开始扒土,用简陋的工具和万能手挖掘老树,要把它搬迁出去。

  两只疯子,奋力挖土,砾石刮破十指,鲜血混着沙,却没有谁想要停手。

  工人们将老宅子破坏殆尽后剩下的瓦砾狼藉,一扁担一扁担清倒干净,两只疯子还在挖,有一两个工人看不下去,忙完正事后,带着圆铲,加入挖土行列。

  逐渐地,第三个、第四个人……靠过来了。

  夜越深,人越多,掘地声,响着。

  两只疯子变成了一群疯子,他们挖出一个大窟隆,大树终于缓缓横躺下来。

  额外增加工作的工人们捶捶双肩,相约去小酒铺打几斤酒来犒赏自己,今儿个就这么收工了,吆喝声慢慢远去,只留下狼狈的李梅秀和姊弟俩依偎在老树干旁。

  她与李梅亭脸上一片污秽,直的沿着脸颊流下,是擦了又湿的泪水痕迹;横的画过鼻翼,是沾满沙土的手,胡乱抹拭所残留的泥汗。

  老树枝丫依旧翠绿,繁叶片片,包围姊弟俩,仿佛正展臂环抱住失去家园的他们,夜风拂过,叶与叶,沙沙磨蹭,更像同他们低诉谢意。

  “阿姊……我现在突然想到,我们挖出这棵老树要做什么?”哭过一轮的李梅亭回复神智,方才和李梅秀一块儿哭哭嚷嚷着“要砍树就先从我尸体上踩过去!”的愚勇如梦一般,若不是喉头残存着吼叫过后的疼痛,他会以为一切全是幻觉。

  浑身都好痛,久蹲的两条腿,不住地抽疼打颤,双臂更是完全失去知觉,十指指甲断的断、裂的裂,指腹的伤口,被沙土填得满满。

  护树很英勇,但……理智清醒之后,他开始困惑,年岁比他大上数倍的老树,又不能随手放口袋,更无法用布巾打包带走,它是个好大的累赘……

  李梅秀整张小脸埋在绿叶后方,病了好几天的容颜有些消瘦,但没有改变的是眸里那抹坚决,她没有先回答他,反倒也问了他一句话:“梅亭,我们手边剩下多少银两?”

  嗯?现在问这事儿做啥?

  剩下的银两是不足够付清买老宅的天价,但好些年的积蓄相当可观,至少确保姊弟俩过好日子是不成问题。

  “三千九百两是咱俩省吃俭用外加招摇撞骗存下来的,古玉环当了三百两,最后几日我得手胡须蔡二十两、丁婶子十五两、蒋大富三十两,算算差不多就剩四千两百六十五——以及一座贱价也卖不出去的破山头。”四千两百六十五这个数字,可以买下一栋新屋子、一整柜新衣、一仓库粮食、以及接下来数年内不愁吃穿的富裕生活。

  “三千九百两……可以分给程婆婆他们每户各三百九十两,虽然没能替他们挣回老宅子,但应该能稍稍补偿他们吧?”李梅秀自己喃喃算着,一指一指弯曲下来,代表数字的急剧减少,四千两百六十五,瞬间只剩下三百六十五,只够买新屋子,新衣、粮食、富裕生活全部支付不起。

  “阿姊!你在说什么呀?你要把钱分给程婆婆他们?!”

  “本来就该这样,那是为他们存的买家钱。”既然老家买不回来,那笔钱,也该替阿爹还给大家,是阿爹亏欠大家,害大家无家可归。

  “可……”好吧,算她说得有理,他无法反驳,虽然心为了三千九百两狠狠抽痛一下,他还忍得过去,“钱分完后,我们还有三百六十五两,省点用也能花上好一阵子。”

  “没有哦,三百两是要拿去——”李梅秀淡淡说出她的另一项决定,听得李梅亭瞠眸瞪她,怀疑她是让连日高烧给烧坏了脑!

  “阿姊你——那三百两——不可以——我反对——”伶牙俐齿的李梅亭难得急到满口结巴。

  他还没吠完,她最后一根小指也弯下去:“六十五两,退给胡须蔡、丁婶子和蒋大富。”以前骗过的苦主,早已忘了名和姓,只有这三个苦主姓名还热乎乎的,趁着记得,将骗来的钱,还给人家。

  四千两百六十五,归零,一文不剩。

  “阿姊!你傻了呀?!这样我们姊弟俩还剩啥?我们会落得一无所有的凄惨下场耶——”

  李梅亭跳起来,扳过李梅秀双肩,想要恶狠狠摇醒她,却在汪汪吠完几句之后,看见不该出现在她脸上的玩意儿——

  她笑了,是他好几天不曾见过的甜蜜笑容,甜得几乎要招惹蜂儿流连,他以为她不堪刺激过大而发了疯,在此时此刻竟还笑得出来?!

  “我们怎么会没剩下什么呢?我们有树,还有一座阿爹留下来的山呀。”

  那座贱价也卖不出去的破山头。

  ……阿姊,你真的疯了?

  第10章

  骤雨突落,打散街市的热络。

  原本悠闲胡逛的路人,匆匆躲进店铺避雨,半空中招摇的店幌,被手脚俐落的伙计撤下,一眨眼功夫,大街上,人烟寥寥,雨水朦胧了景色,雨声喧扰了听觉。

  公孙谦透过窗,凝望笔直长街,眼熟的街景,是他童年时最深刻的记忆,他总是坐在这个位置往外看,紧盯着街的一角,雨落在屋檐上,劈劈啪啪的嘈杂,却仍然教他觉得死寂。

  一个人也没有,好静。

  好些年来,他已经不曾再坐在窗边往外瞧,因为他很清楚,窗外,不会再有亲人走来,他早已经断了奢念,现在,他又为何像儿时的他,觑着街,在等着……

  公孙先生,要不要喝杯茶?

  他回头,背后没有谁蹦蹦跳跳跑来,桌面上,只有堆积如小山的典当品,没有飘着温暖轻烟的香铭。

  公孙先生,你说的故事是真的假的?!这、这个妆盒每到三更,镜面就会照出个女鬼——

  绘声绘影被指为闹鬼的妆盒,流当了两年,就摆在偏厅角落,小小镜面里,没有女鬼身影,有的,只有他敛眉不笑的容颜,映照在上头。

  谦、谦哥,我把这些拿去库房放。

  谦哥!左边这件是真货,右边这件是假货!我……猜对了吗?

  明明就是右边的才是真货,已经教过她无数回,她依旧相当眼拙,十次有八次用瞎朦的。

  我是回来拿那颗夜明珠……

  公孙谦额际有一丝抽痛,微微狰狞了玉雕一般雅致的面容,他起来关上窗扇,未燃烛的屋里昏暗,但灰暗仅有短短一瞬间,夜明珠的柔光随即照耀斗室。

  回来拿夜明珠既是她的目的,为什么又不带走它?

  为何还留它在这里,散发清幽的淡绿光芒,嘲弄地将他一个人的背影孤独映照于壁上?

  他并不愿意丑化她在心目中存在过的模样,他情愿相信,她曾经抱持着喜悦,留在严家当铺、留在他身边,她对他的情意表白,不是为了想博取她的信任,即使严尽欢事后将话说得既酸又难听,直指他是遭人利用,引狼入室,被女色迷得晕头转向,他仍要相信,红着脸蛋及眼眶,喃喃说着“我喜欢你”的她,在那一刻里,没有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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