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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页

 

  “还有还有,媚媚你有没有看到那几本日记,虽然看不懂。可是只要想到那是一百多年前的东西就让人觉得感动。”

  两人相声似的,你一言我一语的拚命称赞,把官仲仪说得像天上少有,地下无双似的。

  正熙本来已经心乱,听到乱源的名字在耳边飘来飘去,更觉刺耳。

  在两人总称赞时间超过十分钟的时候,她忍不住打断她们,“不过就是几本书而已,你们说得好像把王妃谷搬过来一样。”

  “喂喂喂,里面有很多是手写书耶。”媚媚应着,“你知道手写书的意思吗?就是仅此一本,别无分号。”

  “这就叫有办法?”

  “当然。”

  正熙哼了一声,“他那么有办法,怎么不弄块埃及方尖碑来瞧瞧。”

  媚媚白了她一眼,“你吃了炸药啊?”

  她大声回答,“我哪有?”

  “那你在不高兴什么?”

  “我哪有?”

  媚媚挑了挑眉,笑了出来。

  “喔,我知道了,你在气我们只夸奖官仲仪不夸奖你对不对?”她的表情像是在安抚要糖吃的小孩,“你做得很好,杯子上的小图案很棒,我也喜欢你选的那几张CD,很适合这个展览的氛围。”

  媚媚以为她在为这种鸡毛小事生气?

  见她没反应,媚媚加强补充,“这几天很多人来找书,看书,来到附设的咖啡馆时,有谁不感到惊喜啊,对不对?”

  对个头啦。

  她的情绪智商有这么低吗?

  她的眼界有这么狭隘吗?

  正熙听得头上的角都要长出来了,偏偏此时,小惠也收到媚媚那明显得不得了的讯号,连忙加入夸奖行列。

  “嗯、嗯,对,我们真的也喜欢你亲手布置的地方,像,呃,像,那个啊。”

  媚媚瞪大眼睛,眼神拚命朝桌子飘去。

  “就是那个,那个嘛。”小惠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心虚,“桌巾,对了,桌巾很棒。”

  就在正熙以为自己会爆发怒火的瞬间,她心中的乱源却突然变成了影像——官仲仪出现了。

  ***

  官仲仪到了咖啡馆,而且还是跟着潘才驹一起下来的。

  心跳有点加速的倾向。

  正熙第一次看到他们两人走在一起的画面,也正因为如此,所有原本只存于心中的想像,此时变成真切的画面。

  官仲仪要那不勒斯咖啡。

  潘才驹要火焰咖啡。

  那不勒斯的作法很简单,煮上一杯黑咖啡,切一片柠檬漂浮其上,如此便算大功告成。

  相对于那不勒斯的容易,火焰的作法则紧复许多。

  首先螺旋状的柠檬皮就是功力考验,厚度宽度都要刚好,接着将白兰地淋过柠檬皮,点燃后悬挂在咖啡杯缘,在香气最盛的时候端到客人面前,才算是完成了一杯火焰咖啡。

  正熙先以热水烫杯,准备接咖啡时突然联想到,两人点的咖啡,就似他们的个性。

  那不勒斯简单温和,但知道的人并不多。

  火焰咖啡华丽繁复,一般人虽然听过名字,但懂得怎么喝的人却有限。

  一样加有柠檬,一个是加入杯中,一个却是悬边燃烧。

  正熙将准备好的两杯端到座位区,官仲仪对她一笑,她正想回应些什么,耳边却听见潘才驹的声音——

  “正熙,坐。”

  正熙依言坐下,刚好面对着官仲仪。

  好像……是第一次这样看他。

  玻璃窗旁,八月的阳光非常大,应该是有点刺眼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却一点将眼睛眯起来的意思都没有。

  她看着他,而且还很惊讶的发现,即使以无私的眼光评判,官仲仪都十分有吸引力。

  虽然有点不循常规,但却不是恶劣。

  “正熙?”

  高挺的鼻子跟薄唇让他看起来十分有书卷气。

  最重要的是他的眼睛,他看人的样子很专注,专注得让她想起梅格莱恩演的那部电影。

  跟“印象”中的人好不一样。

  “正熙?”

  自从两、三个月前在二楼店长办公室里认出官仲仪,也想起他那个半开玩笑的约会后,她一直没有好好的看他,所以才会一直没发现——他明明就已经不是以前那个飞扬跋扈的大学生了啊。

  “童正熙?”

  正熙终于回过神来,迎上的是官仲仪含笑的眼神与潘才驹的不解,三秒过去,才想起事情不妙。

  天啊,她在做什么?她对着官仲仪的脸发呆,而且还是在潘才驹面前?

  官仲仪会怎么想?

  潘才驹又会怎么想?

  “对不起,我有点、有点……”她有点说不出来,“我很抱歉。”

  潘才驹难掩主管个性,虽然不是生气,还是给予了关爱的眼神,“发呆不是好习惯。”

  “我会注意。”真丢脸。

  官仲仪到现在还是维持着那难言的笑容,虽然非常愉快,但是好看的薄唇边却带着些微诡谲的气息。

  “总公司的人对台北门市这次的主题以及表现程度都非常满意。”轻啜了一口火焰咖啡,潘才驹以一种菁英人士特有的语调说着,“这个星期天晚上文化部会有一个非公开性的宴会,总公司对这次的负责小组很感兴趣,所以我希望你们能一起出席。”

  语毕,潘才驹看着他们两个,等待答案。

  正熙犹豫着,三个人?那她算是谁的女伴?是要官仲仪另外找一个女生,还是潘才驹另有人选?

  考虑之中,官仲仪闲适的开口了——

  “我想,由正熙代表出席比较恰当。”他双手交叠,表情十分惬意,“三个人出席实在不太符合宴会礼仪,四个人又太多,我觉得两个人比较刚好。”

  正熙强压下不满,“你真的觉得两个人比较刚好?”

  “这是基本常识,正熙。”官仲仪的眼神在阳光耀眼的午后显得格外明亮,“何况我那天有事,早先约好的,推不掉。”

  常识?有约?真是,太、好、了。

  这个官仲仪,还真奇怪得让她无法了解。

  他喜欢她不是吗?

  对她一直很用心不是吗?

  最重要的,他已经看出来她在犹豫了,为什么就在这时候停下了他的关心与付出?

  她积了许久的疑惑,好不容易在上去次莺歌的时候问出来了,但得到的答案竟然是“我不在你的考虑之列”。

  多可笑,他一开始就知道她将金钱视为安全,差距不是后来才形成的,为什么会说出那样没道理的话?

  “正熙,你的意见呢?”潘才驹问她。

  “好。”正熙赌气似的?起下巴,“我去。”

  ***

  正熙与潘才驹的第一次约会,就在衣香鬓影的华尔滋乐曲中进行着。

  宴会的地点是在阳明山上的私人别墅里,占地广阔,门禁森严,光看守卫的阵仗就知道不是普通人家。

  进到屋中,更是一片灿烂无比。

  潘才驹跟她解释,“主人是务农出身,对那一代的人来说,最好的装潢就是金色。”

  “如果以那样的标准来说,这里简直是,”正熙环顾四周,触目所及金色的地毯、金色的吊灯,金色的画框、金色的杯盘器皿,以及主人身上的金色礼眼,“很有诚意的一栋别墅。”

  对于她隐藏的戏谑,潘才驹报以欣赏的一笑,“就当作是来玩的,反正吃吃喝喝完之后,我们就走人。”

  近距离接触后,正熙发现他的确是杰出的社交人才。

  他可以听老先生们话当年,可以从打扮得很糟糕的女士们身上找出一、两个优点,对于小孩子们也颇有耐心。

  宴会中,一个四十多岁的贵妇走到她身边,笑说:“很不错的男孩子。”

  正熙微微一笑,“他人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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