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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榴红咬咬下唇,内心天人交战的挣扎一番。

  “那——好吧。”

  弄晚在心里微笑了下。

  第九百二十三次。

  她在心里替榴红做了个纪录。

  自从榴红同时与槐绿被派来当她的监视人开始,这已经是她们两个第九百二十三次枉顾职责放她出府了。

  她的心在雀跃,为了待会可以预期的好玩。

  心也有些低落,为了那个连丈夫的脸长得怎么样都不知道的婚盟,毫无幻想的余地啊。

  不过堂堂的护城将军总差不到哪里去,起码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五官一定不缺。

  稍后她又如此这般自命潇洒的安慰起自己来。

  “小姐又想到未来姑爷了。”榴红小小声地说。

  她虽然胆小爱哭,但可不笨。

  每当她家小姐美丽的俏脸上出现遗憾的神情时,她就知道小姐必是想起那桩既不浪漫且充满交易色彩的婚姻。

  其实,照她看来,小姐纤细而美好,将她配给一个鲁将军确实是委屈了她。

  那将军会欣赏小姐的大胆可爱吗?

  如果那将军要的是一名贤淑良德、安份守己的妻子,那小姐肯定以后没有好日子过了。

  想想看,一个二十五岁的老男人耶,多可怕!

  “走,现在不是火上加油的时候。”

  即时绕进屋来的槐绿完全明白榴红在想些什么。

  为了避免这个少根筋的小可爱待会出言不逊,还是快点把她带走的好!

  “您该回去了。”

  霍东潜一双不怒而威的炯目瞪着坐在他对面的悠闲男子,不懂这位九五之尊的皇帝怎么可以这么枉顾自身安全,坐在这间人来人往的酒楼而怡然自得?

  难道皇宫内院都没有好酒了吗?

  这间酒楼虽是京城里最出名的,它的香檀酒尤其有名,饮过颊齿留香,久久难忘。

  但是,也不必大老远出宫来坐一坐吧?

  想喝的话,派人送几坛进宫不就成了,何必冒这么大的险让自己的龙体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难得‘家’里没事,再坐一坐。”

  悠闲男子微微一笑,俊美无俦的他有股懒散气息。

  他是当朝天子——龙天浪。

  二十七岁的年纪,登基不过两年,睿敏惜才、遴选俊秀,将国事治理得井然有序,比先帝在世时更添三分气势。

  “再坐下去,家里没事也要变有事了。”霍东潜哼地一声,很不以为然地道。

  高大挺拔的他,古铜色的脸庞有股慑人的霸气。

  护城将军绝非浪得虚名,十三岁披挂上阵,征战边疆十二年的光阴,晋爵加封不在话下,现在的他,与当年那名黑瘦干扁的倔小子已不可同日而语。

  “难道你希望家里有事?”龙天浪挑高眉头,笑意漾深。“别忘了你可是顾家的人哟。”

  很少人知道东潜其实是他的表弟,放着安稳的世袭王爷爵位不要,自告奋勇的到边疆去,在三朝之内,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他大概是第一人了。

  他犹记得东潜执意从军那年,他姨母差点没将双眼哭瞎,一再请托他母后转告他父皇,千万别让东潜随军出征。

  然而他姨母低估了东潜的固执。

  他的自动请缨是被打了回票,可是他还是义无反顾地跟着军队出发了,凭着向厨娘学来的三脚猫厨艺,他应征军队的伙头工,还走运的录取了。

  于是他走了,跟着大军往南走,三个月后才捎回来一封信,简单扼要的说明他在军队担任伙夫的工作,并且短期内不会归来。

  此后的十二年间,他随军屡建奇功。

  英雄出少年的他,一股桀骜不驯的气势锐不可挡,他过人的领袖天份更因手拥兵权而威震八方,每当他那漆黑如子夜的黑眸冷冷一扫,便叫人胆寒。

  十二年来,东潜很少回京城,回京也是匆匆来去,仿佛芒刺在背坐不住似的,边塞才是他的地方。

  两年前,龙天浪初登基,适逢他姨母病危,央求他将东潜调回京,他应允。说也奇怪,东潜一回京,他姨母的怪病就好了。

  两年来,东潜克守己责,为他牢牢的守护着皇城,也时常与边疆他一手带出来的将领切磋兵法,希望有朝一日能再回到战场上。

  显然他并不满足于他目前护城大将军的工作,这种悠闲的日子对他来说是太无趣了点。

  前两个月,他姨母又病了,央他这个皇帝替东潜配一门婚事,期望娶妻生子后,东潜会打消再上战场的念头。

  他再度应允,火速替东潜配了一门亲。

  配给京城第一首富花世雄之女花弄晚。

  京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关于花府千金的传闻他听的不少,少年老成又拘谨刻板的东潜和那位逾婚嫁之龄还玩兴不减的花家千金会是很适合的一对。

  他怎么知道?

  不都说皇帝总有过人之处吗?

  他这个皇帝的过人之处就在这里,能知别人所不知的,很玄哦。

  “看来龙家人都喜欢往这间酒楼跑。”霍东潜眉头紧锁,慢吞吞的说。

  随着霍东潜的视线,龙天浪眉眼一抬,居高临下的张望了一眼大街。

  一名白衣楚楚的潇洒男子玉树临风地站在酒楼前,颐长伟岸的他面如白玉,眉眼充满了笑意。男子是他三弟龙天阔,这个他不陌生,但那女子——

  “三弟也来啦。”

  龙天浪噙着一抹笑,眸光定在龙天阔身旁那名貌美的女子身上。

  他这个媒人可是很负责任的,为了怕他的爱将生下其貌不扬的不良品种,他还特地差人画了花府千金的样貌让他过目。

  他记得,图纸中的花府千金有双水灵灿动的明媚大眼,青黛直眉、樱桃素口,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是个标准的美人儿。

  龙天浪俊目闪光,兴味益浓。

  照相貌来看,楼下那名正和他胞弟纠缠着的女子,不就是花弄晚吗?

  “五十两!”

  弄晚紧紧抓住环佩,美眸散发出兴奋的光芒。

  老天爷!让她找到了!居然让她找到了!这只失传了百年的璧翠古玉,气韵自生、通透无瑕,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上上之品!

  这简直就是老天爷赐给她最好的礼物,弥补她快嫁人的遗憾。

  “姑娘,我不是说不卖吗?这是家传宝物,我说什么都不能将它卖给你,你松手吧。”

  龙天阔好脾气地将环佩从陌生女子手中抽离,再次表明自己是不可能和她交易的。

  “八十两!”

  弄晚义无反顾的出价,爱玉成痴的她,遇到好玉就会发狂发疯,反正花家家财万贯,看在她即将嫁人的份上,她爹应该不会和她计较这些小钱才对。

  龙天阔好笑地扯嘴。

  “你出再高的价钱,我也不会卖的。”

  这只环佩是他第一次射中猎物时,他父皇送给他的礼物,据说是蛮夷万中选一的精致贡品之一,对他来说深具纪念价值。

  “你真的不卖?”弄晚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

  龙天阔抱歉地微笑。

  “姑娘,我真的没有办法割爱。”

  “当真?”她还是不死心。

  “当真。”他是有点遗憾要让这样一位美人儿失望啦,不过他也爱莫能助。

  如果在大街拦下他,与他纠缠不休的女子是名丑女,他大概不会这么有耐性吧?

  可是眼前的美人儿实在赏心悦目,如果这只环佩不那么特别,他可能会把环佩送给她,展现他的风流本色。

  “那好吧。”弄晚有点失望,但还是很积极的说:“如果你后悔了,或者一时急用要变卖,我姓花,就住在城东到底那座红瓦的宅子里,你只要说找二小姐就行了,我会用很好的价钱将你的环佩买下来,要卖时记得优先考虑我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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