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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蓦书是不介意,但他很好奇。“我不能知道吗?”

  “不用知道,因为跟你绝对无关,李先生没必要蹚入这浑水中。”莫沫坚持不说。

  李蓦书静了下来,他毕竟只是个客人,住几天就离开了,是不好参与主人的私务,若继续问下去,怕是要被那位任先生视为坏人了。“好,我不问,我只到‘观悠民宿’度假。”

  “我也一起去。”任飒道。

  “不用吧?”莫沫皱眉,话都说完了,他干么跟他们回民宿?

  “需要。”任飒非常坚持。“我就是要小心一点。”

  莫沫傻眼。“我说了,李蓦书跟我们的事情不会有关连,他只是单纯的住客而已,你跟回民宿的动作像是在怀疑他似的,这对他不公平也很过分。”这等于是在监视了。

  “你只要也把我当成同样是去住宿的客人,这样想就没有问题了。”他就是坚持要跟,除了对这位李先生的出现做防备外,另外就是察觉到李蓦书的气质有抹特别的吸引力,不知道会不会让莫沫爱上了?

  “你非跟不可?”她瞪大圆眼。

  “是。”任飒微微笑了,眼神里的坚定是那样的不顾一切。

  “你——”莫沫被他的眼神震慑,住了口。看来是赶不走任飒的,再吵下去的结果还是一样,反倒只会让李蓦书这外来客看笑话。“好吧,随便你。”语毕,转身,对李蓦书道:“请上车。”

  李蓦书点点头,配合主人的决定。

  两人上车后,车子回转,返回民宿去。

  任飒目送她开车离去后,也返回到自己的跑车,小心地绕过爆胎的车,往“观悠民宿”的方向而行。

  他就是要跟着。

  莫沫的客人散发出来的气质跟他有点神似,这令他紧张了。

  当年他跟莫沫初见时,便是被彼此的气质给吸引住,一时间天雷勾动地火,接着才会闪电结婚的。

  他与她曾经迸射出激烈的爱情火花,那么,同样的感情会不会在莫沫与李蓦书之间出现?

  他很“在意”,所以他必须好好地“观察”,而这也是他非要跟上去瞧一瞧的主要原因。

  第2章(1)

  洞房花烛夜,红色烛火摇曳,让新房充满着温暖又喜气的氛围。

  任飒掀起莫沫凤冠上的红巾。

  随着红巾被挑起,莫沫的心儿怦通怦通跳得更快,视线无阻后,圆圆杏眸瞅着任飒直瞧,此刻倒是把他的俊美容颜瞧得更加清楚了。任飒真的好俊、好好看,好看到让她忍不住抿唇微笑。

  真羞呀。

  她又窘迫地低下首,脸蛋上的绯红颜色也更加艳美。

  “我们成亲了。”任飒坐进床沿,开口道,伸手陶起她下巴,再度凝视着她的甜美脸蛋,这一看,闪烁着迷恋与喜爱的黑眸就再也移不开来。

  虽然他仅见过她一次,今夜的洞房花烛夜也才第二回见面,但任飒就定无法忘怀那瞬间的喜爱,所谓的一见钟情在他身上发生了,他当下就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莫沫小脸胀红,还咳了起来。

  “怎么了?”任飒一惊,发觉她呼息极不顺,像在闭气,连忙轻抚她的背。

  “你要不要紧?”

  “我……我……”她轻喘了起来,她方才竟然不自觉地憋起气。“我……我吓到了!我脑子乱哄哄的,我至今仍然不敢相信此刻的场面,我愈想愈觉得不可、不可思议,我……我怎样都没想到可以嫁给你……”

  “都成亲了,你怎么还会以为只是南柯一梦?”他拇指指腹轻抚着她娇美的下颚,深情地凝望着她。

  “没办法,我就觉得眼前景况像是一场梦境……”她的心在他的抚摸下又飞上天,思绪也跟着恍恍惚惚起来。“在今日以前,我岂敢作这种进任家的美梦?我连想都不敢想。然而,今夜的我却成为你的妻,还是元配,我恍恍惚惚的,我觉得不真实也觉得不可思议。要知道,我所嫁之人可是‘任氏家族’的新任族长,是年轻有为的世家之子,而我莫沫只是个普通又平凡的小老百姓,哪里可以高攀到你。”

  “不是梦,这一切都是真的,你可以回神来感受这一切,这真实的一切,你已是我的妻。”任飒突然微微使劲,将她放倒在被褥中,在褪去彼此的鞋子后,立刻压住了她。

  莫沫心跳得更厉害了,羞怯地躺在床榻上。与他瘦却精实的身躯贴得密密合合的,是那样的温暖有依靠,她脸红到说不出话来。

  “摸我,一摸就能确定我是真实存在着的,你就可以相信我已是你的丈夫。你摸摸我、碰碰我呀,娘子。”任飒低声笑着说,看着她迷迷蒙蒙的表情,美极,下一瞬,俯下脸,用唇擒住了她的樱唇。

  莫沫被吻得意乱情迷,轻吟出声。

  “再不确定的话,我就用更清楚的动作证明我的存在喔!”任飒于是更加狂热地挑逗她的唇,又将舌尖滑进她口中与她的舌纠缠不休,让她陷入欢欣的快意之中。

  “咯……你……呀……”不仅有热吻,他的手掌心更是以充满渴望与占有的力量抚触着她的玉肤,逗弄得她娇喘不休,心花怒放。

  “娘子确定了没有呢?”他低哑的磁声在她耳畔不断呢喃问道,目的就是要她确信这一切是真而非假。

  “我确、确定了。”在他一寸一寸甜蜜作为的蚕食下,她的不安感渐渐消褪,足以清楚地感受到了此情此景是真实的。

  满足之后,任飒又一次开口道:“原来你也有畏惧的时刻,我一直认为你是个勇敢的小女子,天不怕地不怕的呢!”要知道,她与他的第一次见面可是在惊险中发生。

  那时莫沫在树林子里找柴火,突然听到两个人在讨论要如何砍杀任飒的计划,那两人似乎是受到“某个人”指使,而且要杀的对象还是名门公子任飒,目的是抢夺任家的财产。

  当莫沫偷听到这则讯息时,却也被坏人发现她在偷听,幸好她仗着熟悉地形而躲了起来,逃过被当场击毙的凶险,只是,有了戒心的恶人却开始在任家四周盯梢,一来防堵她去告密,二来也想找任飒出现的时机好杀掉任飒,这情况让莫沫一直苦无机会去找任飒示警报讯。

  家大业大的“任氏家族”岂是她这种凡夫俗女能接近的对象?在经过一番波折后,她好不容易才透过朋友的朋友——一位在任家当婢女的小女孩——知道了一处狗洞地点,她因此大胆冒险地钻了进去,潜进任家,躲过任家的护卫武士。还好她幸运,在茫无头绪之下居然在书房前面遇见了任飒,这就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况。

  “娘子救了我一命,我当然要以身相许。”任飒吻了吻她的唇瓣后,又一次道。

  任飒对于她的勇气充满着感谢,若非她来示警,他并不知道有人要杀他。尤其任飒忘不了那一夜莫沫找到他,提醒他有危险后的反应,竟然是立刻告辞想要离去,似乎怕极了被误会她是有所图谋的,这也展现了她不贪不求的心性。她这个反应让他很欣赏,所以他问了她的芳名,她匆匆留下闺名之后,就离开了任家。

  而他却一直忘不了她。

  莫沫不顾危险地来报讯,她的勇敢令他佩服,她毫无索讨报酬的行为又令他感动,并且她的容颜、她的气息深深地吸引住他,任飒自知,在见面的那一瞬间,他已情不自禁地喜欢上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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