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大叔,我再去问问。”
“大小姐慢走啊,”大叔关心的说着,恨不得能扑上前,当罗梦的踩脚垫,舍不得她踩在石砖上,就怕她走得脚疼。
原本以为,沈飞鹰会在大厅,但是到了大厅后,照样不见他踪影,倒是上官清云还在,正摊开满桌卷宗,逐一仔细看着。瞧见她出现,他毕恭毕敬有礼的回应她的询问。
“总管在书房里。”他也是刚离开书房不久。“大小姐,您找总管有事吗?”他好意的问着。
“嗯,我有些事情,想要找他商量。”她甜甜一笑,脸不红、气不喘,形象完美无缺。“上官大哥,书房那儿,除了他之外,还有旁人吗?”
“没有,就总管一个人。”
太好了!
罗梦心头一喜,压抑蹦跳起来的冲动,敛裙福礼,软软的说道:“谢谢上官大哥,我这就去找他。”
说着说着,她加快脚步,尽量保持优雅,但速度快了些,要不是上官清云还在身后,只差那么一点点,她又想提裙狂奔,就怕沈飞鹰又会离开书房去了别处。
平常不跟着,她还不晓得,只知道他事事都管着。等到这会儿,真的要追着他找,她才知道他在一天之内,竟能做那么多事、走那么多地方。
刚刚在舒适的软轿里头,她稍稍想了一想,就作了决定。
既然无法偷听,那么,干脆就来个正面迎击。
其实,如果是她开口吩咐,说一句想要找他,靠着镖师们的口耳相传,沈飞鹰当然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只是,如此一来,他就先有了防备,让她的“攻击力”大大减弱。
沈飞鹰本来就是心思极定的人,然而这些年来的历练,让他更是一年比一年沉稳,她愈来愈难得,看见他的脸上,会透露出明显的情绪起伏。
按捺着满心的焦急,罗梦好不容易来到书房,终于瞧见了那个,她寻寻觅觅、心心念念,还不惜爬狗洞,费时大半天才找到的男人。
站在书房的回廊上,她远远隔着廊上,垂下的紫藤花、精致木格窗棍,看着沈飞鹰伏案在书案后,正在提笔书写。
虽然,面对任何人,她都能从容自若,但唯独面对他,她就会患得患失,甚至觉得紧张。
刚才在软轿里,罗梦明明己经对着铜镜,检查了好几遍。但是,到了这会儿要“上阵”的时候,她还是重新整了整衣裙、顺了顺长发,还忍着疼,偷偷捏红粉颊,更不忘伸出丁香小舌润润唇。
楚姑娘说过,男人对姑娘家的唇,颇有遐思,最最难以抗拒,水嫩些才好。
延聘楚怜怜为师,的确让她长了不少见识。也难怪京城里的男人们,耗尽金山银山,费尽所有手段,就为了见楚怜怜一面。
更教罗梦在意的是,她虽然被称为天下第一美人,但是男人们却都说,天下最诱人的女子,是楚怜怜而不是她。
有几回,她还亲耳听到,男人们开着玩笑说,她罗梦像天仙,是要供着看着的,而楚怜怜才是那个,让人想搂在怀中疼爱的。
不!
她绝对不想,到老都还被供着。
第6章(2)
想到这里,罗梦深吸了口气,再舔了舔唇,然后才鼓起勇气,推开书房的门,走进陈设简单、半点不见奢华,专属于沈飞鹰的书房里。
听见推门的声音,他手中的笔未停,只是抬起黑眸,望向来人。
看见是她,他半点也不讶异,老早就从脚步声,辨认出奔到书房外,才气喘吁吁的停步,又在回廊上待了一会儿,忙了半晌的人是她。
“大小姐,您找属下有事?”他一脸淡然的问。
听见那三个字,她就心头一揪。
这些年来,他唤她的方式,愈来愈生疏了。
明明就记得,她小的时候,他不是这么称呼她的,虽然偶尔会唤她一声小姐,可也常你啊你的。
但是这几年来,他非但改了称呼,坚持主仆分际,非要尊称她小姐不可,还要在小姐前头,添了一个大字,次次把大小姐大小姐挂在嘴边,一下子把两人的距离拉得远远的,像远到了天边似的,她好几次抗议,他却依然故我,到最后连镖师们也学着他唤……
呼,冷静、冷静!
她收敛心神,抛开懊恼,盈盈走上前去,笑容甜得像要淌出蜜来。
“嗯,我找你有事。”
来到桌案旁,她注意到他仍是继续书写着未完的字,一笔未漏,笔锋更是稳稳不动,不受半点影响。
哼哼,没关系,她的“好学不倦”,就要派上用场了。
缓之又缓的,罗梦故意的凑近他,挽起了白袖,露出嫩嫩的小手,与细细皓腕,拿起挂在笔架上,另一支大一点、粗一些的毛笔,握在手中把玩着。
“这毛笔挺不错的,是兔毛的吗?”她娇声轻问。
“狼毫。”他说。
她刻意不瞧沈飞鹰,只转着手中的笔,学着楚怜怜所教,用指尖轻轻的抚着,那粗大的笔管。“这笔做得真好,是哪位师傅的手艺呢?”
沉默。
听不见回答,她用眼尾余光偷看,欣喜的发现,他的视线果然盯着她的手。见此招有效,她再接再厉,用上进阶版,来回缓缓抚摸着笔管,从头到笔,再从尾到头,指尖顺着笔尖的毫毛,轻捻、按压。
沈飞鹰的眼角,微微一抽,写字的大手不知在何时,停了下来,没有再动。
虽然,成功的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但是他牢盯不放的视线,却教她心头莫名一颤,小手无意识的紧握。这次,并非有心,但她的举止,却更为诱人。
静默半晌后,沈飞鹰终于开口。
“我不知道。这笔是相爷送的,我没问过,是哪位师傅所制。”他的声音,变得有些哑了。
听出其中变化,罗梦心中暗喜,知道他看似无动于衷,其实还是被她的举止影响,才会停了笔、哑了声。
啊啊,诱惑,果然是门学问啊。
她握着那支笔,想起楚怜怜与无双所说的事,粉脸蓦然嫩红,气息一时间有些不稳,只觉得那笔好像烫起来似的,握笔的小手,瞬间有些发软。
凭靠着对他的多年渴望,她强撑着毅力,缓缓掀起长睫,望向身旁的男人。
沈飞鹰仍旧坐着,黑眸低垂,盯着她握笔的手。
原本以为,他此刻所想的,该是楚怜怜说的那般,男女之间的欢爱事儿。那些字字句句,生动的描述,教她竟也脸儿红红,有些恍神的想着,接下来该怎么做……
要、要要要要……要用舌去舔笔尖!
啊,这太过羞人,她实在办不到。
“大小姐,找属下有什么事?”他开口,语气淡淡。
可恶!
他好像回过神来了。
罗梦暗自懊恼,告诫自己,不可以再恍神,才镇定的握着笔,跳过舔笔尖那段,装作若无其事的说出,老早想好的说词。
“是这样的,再过些时日,就是爹爹大寿,我这几日都想着,该要送他个礼……”说着,她倾身将那笔挂回笔架上,然后在起身时,用练习过数次的姿态,装作一时没站稳,精准的朝目标跌坐下去。
“唉啊。”她不忘轻喊一声,小手往沈飞鹰肩头一攀,恰恰坐在他坚实的大腿上,蜷窝在他怀中。
喀啦!
他手中的笔掉了。
因为,他迫不得己,只能伸出手,扶握住她的纤腰。
练习归练习,罗梦没想到,真的实行起来,竟会与练习时截然不同。
此时此刻,两人紧紧相贴,她的嘴儿凑到他的颈边,就在他的喉结上;柔软饱满的酥胸,更是紧贴他结实的胸膛。虽然,两人之间还隔着衣裳,可是春衣薄透,她还是能清楚的感觉到,他的心跳与体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