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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他瞠眸瞪着她。

  “不然咧?”她纳闷反问。

  她表现得云淡风轻,把不舍和分离的伤悲藏在心底,却发现他眸底像是藏着什么,要她赶紧发现,不禁有些困惑。

  方庆至闭了闭眼,有股冲动想要剖开她的脑袋,看看里头装了什么。

  罢了!托着腮叹口气,他瞪着亭子边的草丛,突见一样东西,就探手一拿,摊在掌心,挪到她面前。

  “……这是什么?”她问。

  “萤火虫的尸体。”

  “咦!可是上头好像有什么……”

  “萤火虫的寿命极短,闪烁着光芒只为了寻找注定的另一半,想在这有限的时间内,以光亮让对方找到自己。”

  在许夕夏听得一愣一愣时,方庆至又说:“萤火虫一生只为爱而活、为延续而活,虽然躯壳会死去,但它还存在着,只是把体内的养分供给寄生的菌种,长出了菌菇,这就是能量不灭定律。”

  她瞅着他认真的表情,心跳莫名加快,仿佛在绝望无期的黑夜里,瞧见了曙光乍现的一瞬间。

  “夕夏,有些东西会变,却是永远不灭,只是转换了,你懂吗?”他眸色有力地传递着讯息。

  在那黑色眸底,许夕夏看见了萤火虫的光芒,瞬间,她懂了。

  “……明年夏天,要不要陪我看萤火虫?”他不动声色地问,握着她的手却紧张得泛湿。

  她朝他笑着,羞涩地点了点头。“好。”

  因为他,她开始期待明年夏天了。

  第1章(1)

  那是高中毕业之前的约定。

  后来,每年的五月,他们都会一起去看萤火虫,到每个萤火虫聚集的渡假景点寻找萤火虫的踪迹。

  那是专属他们的约定。

  但是……今年的她,却把一切都给忘了。

  她的遗忘,对方庆至而言,就像是判定他死亡。

  “死亡有两种定义,一种是生物机能的终止,而另一种,是你遗失的记忆抹杀了我。”

  那是一个寒凉的初春夜晚,一个她不曾见过的陌生人说的一段话。

  那晚,她的家人和几个好友都在身旁,但在这熟悉的人群里,混杂了一个无人介绍的陌生人,非常突兀,再加上他奇异的话语,让她很难不注意他。

  那个人有双非常锐利却又无比哀伤的眼,如刃似水,划开了她又浸染着她,然而,她并不认识他。

  “……不好意思,请问你是哪位?”她问。

  那个人看着她良久,笑得无比凄怆。

  “这个世界最远的距离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是谁。”他说,笑得万分哀伤。

  她很想纠正他套用的句子有点凸捶,可是因为不认识、因为他笑得太悲伤,所以算了。

  除了垂下眼,她真的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

  但,当他说——

  “许夕夏,我会让你再一次爱上我。”

  那双黑眸野亮着,像是夏夜微微的萤火虫,在黑暗之中,闪动着薄透微光。

  她的心,因此轻颤着。

  “颜色吗?可是我觉得这颜色不对……嗯,我也知道这个跟印刷色调有关系,可是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是希望……”

  五坪大的房间里,断断续续地传出女人的声音。

  从门口踏进,右手边是座木制的大衣橱,隔条走道则摆了张单人床,而床的另一头,则是两座顶到天花板的大书柜,里头摆满了琳琅满目的书籍。

  左手边的墙贴上一大张的软木塞板,Q版插画点缀着中间放着的各时期照片,再往前延伸,则是一张大电脑桌。

  此刻,她坐在电脑桌前,盯着电脑,讲着电话。书桌上摆满了各种书籍,有漫画、小说还有各种插画本,右手边的窗正开着,吹拂入几许凉风,偶尔拂乱了她手边的书页。

  “那个颜色太难调了。”电话那头,嗓音娇软,口气却分外强硬。

  “晴老大……”许夕夏抓着俐落短发哀号着。

  “没得商量啦。”翁韶晴铁腕无情,就此拍案定谳,而且马上讨论起截稿日。“对了,上次说的套书封面,最晚四月三十日给我。”

  翁韶晴是国内罗曼史出版社的编辑,最大的本领就是用她娇软的嗓音哄骗绘师和作者如期交稿,再善用她铁面无私的鞭子,抽打不乖乖如期交稿的作者和绘师。

  “……老大,你会不会太狠了一点?我车祸耶,我丧失记忆耶。”

  “拜托,那已经是两个月前的事了,你现在跟我说,是以为我会同情你吗?你觉得我的体内还有恻隐之心吗?”

  “……”许夕夏非常无言。

  话说,她两个月前为了救人发生车祸,神奇的是,她身上没有太多外伤,伤势并不算太重,但糟的是,她失去所有记忆。

  她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但庆幸的是,就算她忘了一切,却没有忘记她最热爱的工作——画插画。

  据说,她大学毕业之后,凭借自己对画的热爱尝试画插画,投稿到出版社后,顺利地成为出版社的封面绘师。

  而摆在书柜里的,有数十本由她绘制封面的小说。

  “况且,我觉得你失忆跟没失忆根本没什么两样。”

  听着翁韶晴的凉凉戏谑声,许夕夏不禁叹了口气。“那是因为我太乐观了好不好。”

  正常人失去记忆后,会像她这么悠闲不恐慌吗?

  她到现在都没有半点恢复记忆的迹象,是说她也不在乎恢不恢复,因为家人和朋友给她的呵护,让她觉得很安心,况且……都遇到啦,不然怎么办?

  “是呀是呀,所以你就继续保持下去吧,记得不要拖稿。”

  “你只担心我能不能准时交稿吗?”

  “不然咧?”

  “……算你狠。”许夕夏噘起嘴,耍狠地瞪着电脑,仿佛可以隔空瞪着她最爱的晴老大。“最好是可以这么顺啦。”

  “放心,打从你重新归队后,我发现你顺得要命,所以我才说,你有失忆跟没失忆都一样,反正你还是记得怎么画呀。”

  听着那头呵呵呵的得意笑声,许夕夏正准备吐槽,突地听见敲门声,不由得看向门板。

  “妈?”

  “夕夏,庆至来了喔。”

  许夕夏闻名色变,低声喊着,“妈,我还在讲电话,你跟他说,我可能还要忙很久很久,叫他先去吃饭。”

  “没关系,我让他等一下就好。”母亲刘素月呵呵笑道。

  “你跟他说……”听母亲的脚步声逐渐离去,她不禁颓丧地挂在椅背上,直到电话那头喊着——

  “唷,方庆至真的好勤快。”

  “我一点都不希望他勤快。”她闷声道:“好不容易几天没见到他,没想到他今天又上门了。”

  天,她压力好大,胃要开始痛了。

  那家伙平均每三五天就会到她家走动,然后带她出去走走、吃顿饭,这阵子听说他工作忙,所以她很幸运的已经一个星期没见到他,教她开心得快要飞上天,而现在,她很快地又掉进地狱里了。

  “……夕夏,你真欠揍。”

  “我又是哪里欠揍了?我跟他一点都不熟,他三天两头就来找我,让我很困扰耶。”她找谁叫屈啊?

  她失去所有的记忆,忘记父母和朋友,当然也忘记了唯一的恋人。

  听说,她和他交往已经八年了,是高中毕业那年开始的,所以他带来了高中毕业册,证明他们高中三年间就已是好友,然后又带来他们一道出游的照片,证明他们是情人。

  好,她承认照片中的两个人互动亲密,但那又怎样?

  她没印象呀!

  “你真的很怪耶,你对我们一点隔阂都没有,为什么偏偏对他这么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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