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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页

 

  少年是其中之一。

  “可以交给你保管吗?”少年把信递给护士。

  “我?”她有点讶异,但还是收下,“没有问题。两封信,一封给你的家人,另一封……”给家人那封信写的是英文。

  “我的妻子。”少年说到妻子时,脸上泛出甜蜜的笑靥。

  哇!围绕着病床的人见到少年的神情,不由得感染到一种幸福,少年笑弯双眼,上扬着嘴角,仿佛女孩就在眼前似的。

  “你不是才十八岁吗?”医生惊讶,“你已经结婚了?”

  “嗯。”少年露出住院以来从未有的笑容风采。

  “谁是那个幸运女孩?”大家一起露出微笑,“看你一脸幸福样。”

  “我才刚分手,就被一个十八岁的小子刺激到。”实习医生跟在后头,装出一脸可怜样。

  医生们开始聊天、调侃着,气氛一片融洽。

  少年望着移动的天花板,脑海里浮出杜玫儿甜甜的笑容。

  玫儿一定很恨他吧?因为大多时间他几乎对她不闻不问,仿佛当她不存在一般。

  他的身体状况时好时坏,却没有糟到无法跟她联系的地步,他是刻意的、存心地忽视她。

  因为他每天都在跟死神搏斗,是今日躺下,就不知道能不能见到明日阳光的人哪!

  一个没有明天的人,有什么资格让一个健康的女孩等他?

  到了美国后,他的身体每况愈下,甚至以医院为家,每次的发病,他都觉得他的时候到了。看着爸爸妈妈心急如焚,瞧着他们哭了又笑、笑了又哭的神情,他深深地知道,自己是个累赘。

  遥远的另一端,有个女孩也在担心他,他不能让她也遭受那种痛苦。

  心脏比想象中难等,他不时遇见隔壁病房有脑死的病人,看着爸妈去求对方家属捐赠器官,然后被羞辱、被追打着离开病房;也常见到比他先得到心脏的病患欢天喜地的全家抱在一起痛哭流涕,然后手术后排斥严重,没两天就往生了。

  医生说,他脆弱的心脏已经无法负担他成长的身体,如果再不尽速移植,只怕他捱不过十九岁。

  苦等不到心脏,他意识到自己一只脚已经踏进棺材,不该再让玫儿等他。所以清醒时,他会忍着思念,不跟玫儿联系,只是看着她的照片静静度过还能呼吸的每一天。

  他要爸妈答应他,不让玫儿跟他们一样承受这种悲伤的沉重压力、承受那种随时会失去他的痛苦,所以不能对玫儿提起他的病情,也不要提起他好想她。

  爷爷奶奶生病的消息传来时,他紧张地想要立刻回国,结果由于情绪过度激动,当晚就发病,再次进入手术房,又在胸前划上一刀。

  醒来时,爷爷奶奶往生的噩耗便已传来。

  想哭但不能痛哭的感觉是什么?他深深地体会到。若激动大哭,他立刻被注射镇定剂,只能虚弱地躺在床上,含泪无声想他最亲爱的爷爷奶奶。

  他原想不顾一切地回国去看爷爷奶奶最后一面,却又因为悲伤过度陷入昏迷;醒来时,管家告诉他,爸妈已经飞回去,要他安心养病。

  然后,今早医院通知他,他等到心脏了!他传了封短信给爸妈,请他们保密,如果幸运的话,他们返国时,就会看到重获新生的儿子。

  如果不幸,也只是提前结束他痛苦虚弱的人生罢了。

  进了手术室,一切就绪,他们即将麻醉他。

  很奇怪,他满脑子全是杜玫儿的影子。

  没有回去吊唁,还给了她那张字条,玫儿一定气炸了吧!她会认为他无情无义、冷酷无情,连最亲爱的爷爷奶奶去世都不在存乎。

  她会更加恨他吧!恨也好,总比怀抱着那份爱恋,等待一个不知道有没有明天的人好。

  “准备好好睡一觉了吗?”护士温柔地对他笑说。

  “嗯,”他微微一笑,忽然僵住,“等等!”

  所有人都看向他,有些惊讶。

  “把另一封信撕掉,写中文的那一封。”他看向护士,紧张地交代,“答应我,你等会儿一定会撕掉那封信。”

  “好。”可那一封信不是写给他妻子的吗?

  “如果我死了,”他双眼凝视着医生,“不要让我妻子知道。”

  没有人回答他,因为没有一位医生会希望病人死在自己的手术台上。

  “你很爱她的话,就该努力活下来。”

  有个声音,飘飘渺渺的,他听不出来是谁的声音,但是字字句句清楚地传进脑子里。

  是的,如果他死的话,就别让玫儿知道他的情况。

  让她恨着他、厌恶他,然后在失去所有音讯的某一天,她会彻底忘了他。

  忘了他吧。

  第6章

  女人匆匆忙忙地出了地铁,开始拿着手中名片左顾右盼,找寻店家的位置,斑马线边的红灯转成了绿灯,她加快脚步,往对面走去。

  夏天实在越来越热,光走个路就能让她满身是汗。

  好不容易到了巷子内,精致但小巧的咖啡厅,女人愉悦地推门而入;玻璃门上的贝壳风铃发出清脆的声响,叮叮当当的,引起店员的注意。

  “欢迎光临!”

  L型的咖啡厅深处,冲出一个小女孩,直直地往女人身上扑去;女人开心地抱起她,跟店员点头微笑后,便抱着小女孩往最里头走去。

  最深处的桌边,坐着一个蓄有一头长黑发的女人,她有张美丽且精明的脸庞,慧黠与干练全写在脸上,五官精致得让人不禁多看她两眼。

  “溱溱,有没有叫人?”黑发女人抱着女孩说。

  “有,玫儿妈咪。”女孩开心地抱住杜玫儿的颈子,小嘴自动嘟上前,给了她好几个响吻,“好想你喔!”

  “玫儿妈咪也好想你啊!所以……”杜玫儿从袋子里拿出一件可爱的洋装,“看看这个粉红Kitty是要送谁的?”

  “溱溱?”溱溱的两眼全亮了。

  “答对了!来,给你,下次跟玫儿妈咪见面时,要穿这件来喔!”

  溱溱不敢收,偷偷地往母亲那边瞧,直到母亲点了点头,她才开心地收了下来。

  “不可以开,回去妈妈再帮你试穿。”罗浔歌笑着交代女儿,接着转头轻斥杜玫儿,“每次都送她那么好的东西,会惯坏她的!”

  “我们多久才能见一次面,惯坏她我甘愿。”她甜甜地笑了起来。谁让她是溱溱的干妈呢。“浔歌,你还没点东西啊?”

  “等你到了才送餐,我点了份松饼。”把孩子抱回自己身边,罗浔歌再把图画本跟笔交给孩子去玩。

  “这次上来几天?”她托着腮问,真希望能多跟溱溱玩几天。

  “三天而已,过两天爸就会把她接回去了。”

  杜玫儿别有念意地向她眨了眨眼,“梁家人还是不知道?”

  罗浔歌抬首看了她一眼,优雅的食指搁上了唇。“嘘──”

  哇,真是够离谱了!罗浔歌在梁氏的子公司工作耶!竟然到现在都没有人发现她有一个小孩?

  不过这也不是不可能,谁让她的父亲和女儿都住在南部,偶尔才会“偷渡北上”,或是她“偷渡南下”去亲子大团圆,平时他们根本很少见面。

  她们两个是好友,有非常多的契合点。第一,她们都念菁顶名校;第二,她们两个全都不是有钱人家的子女。

  罗浔歌有凭着绝顶聪明的脑袋,让想拼升学率的菁顶名校让她转学过来,还能以成绩换学费。只是她一来,就明摆着跟梁至尊扛上,可两人对上没几个月,莫名其妙地就闪电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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