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为什么会到东离山?这两者之间可是有不短的距离。”厉玄赫想把每道细节都问个仔细。
丁小苳对这个问题就不需要扯谎了。“因为……我娘就葬在东离山。”除了她会关心,爹根本不记得了。
“还有其他的家人吗?”他又问。
丁小苳小脸一黯。“我娘死了,我爹……也不在了。”想到亲爹居然丢下自己先逃了,大概是巴不得甩掉自己,免得一直在耳边罗哩叭嗦的,看了就心烦,她心里真的好难过。
原来这姑娘也跟自己一样都是无父无母的孤儿,这让厉玄赫对丁小苳多了一股恻隐之心,一个姑娘家在外独自生活,肯定是很辛苦,就算她原先不是城里的居民,自己也不能视而不见。
“原来是这么回事,不如我在这儿安排一个住处,姑娘就暂时住下来吧,至少住在这儿有人照应。”在府里多安插个人并非难事,既然遇上了,他就不能不管,厉玄赫有他自己的处事原则。
“不用了,真的不用了……”丁小苳惊慌地摇着两只小手,只希望赶快离开‘天霄城’,这样就不用担心露出马脚了。
厉玄赫以为丁小苳只是客气,不想增加别人的麻烦。“事情就这么决定了,姑娘尽管放心地住下来,若是有想到什么,例如那些山贼是往哪个方向逃窜,或是他们的长相,立刻让婢女来告诉我。”
“一定、一定。”丁小苳心中暗暗叫苦,只能陪笑着说。
待厉玄赫步出房门之后,丁小苳沮丧地坐在凳子上,想着接下来该怎么办才好,如果她不是黑山寨的人,那么她会很高兴能住在这座府里,能够每天看到这位‘天霄城’城主,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像她这么幸运,能这么近距离的看到自己崇拜的人,可是想到万一身分被揭穿了,说不定他们会把那姑娘的死算在她头上,她还是赶紧逃出去比较安心。
就这么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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亥时时分——
“那位姑娘的住处已经安排好了?”尚未就寝的厉玄赫在和部属讨论过如何寻找赵家小姐的事之后,这才想起丁小苳,于是叫来总管询问。
总管毕恭毕敬地回道:“小的将丁姑娘安排住在墨竹楼,不过丁姑娘拒绝了让婢女伺候的要求。”
“既然这样,就照她的意思吧。”原来那位姑娘姓丁,在心里记下之后,厉玄赫便将两手背在腰后,脸色凝重地举步踱开,一边在心里想着,如今赵家小姐失踪了,明天该如何跟义母开口,这才是最棘手的事。
厉玄赫习惯在夜色中散步,因为这时他的头脑反倒最清醒,可以好好想一想如何让‘天霄城’的百姓过得更好。自从十八岁那一年,义父在临终之前将这重责大任交给他,他没有一刻不战战兢兢的,就是希望能不负重托,如今又添了一桩心事,只怪自己晚了一步,没有早点去接赵家小姐,才让那些山贼有机可乘。
沙沙……
一阵窸窸窣窣的细微声响,让沉思中的厉玄赫提高警觉,双眼炯炯的扫视四周,果然瞧见右前方的树丛微微晃动着,他停下脚步,想看看究竟是谁躲在里头,又有何企图。
“……大门到底在哪里?”丁小苳在树丛之间慢慢地往前爬,可是她发现自己好像迷路了,越想越是心急。“再出不去该怎么办?好,既然这样,只好先爬到高处,应该可以看得比较清楚……”想到爬树可是她的拿手本事,难不倒她的。
于是,丁小苳身手灵活地往树上爬,就不信她逃不出去。
原本想出手抓人的厉玄赫,听见丁小苳的自言自语,想了一下,才认出是她的声音,全身的肌肉也不再那么紧绷,抬起头,凝目望向已经爬到树上的娇小身影,这才出声唤道——
“丁姑娘?”
突然听到有人叫她,可把丁小苳给吓死了,只听得自己哎呀一声,还差点从树上摔了下来。
厉玄赫用轻咳掩饰笑声。“这么晚了,你爬到上面做什么?”
“我、我在找大门。”丁小苳低下头,觎着站在下头的高大身影,就算看不清厉玄赫的脸孔,不过这个听似严肃,但又透着一丝温柔的低沈嗓音,她是可一辈子也忘不掉的。
“找大门又是做什么?”厉玄赫实在下懂这个姑娘的想法。
丁小苳垮下瘦小的肩头,嘴里忍不住嘀咕道:“当然是要出去,不然还会做什么?难道有人三更半夜想看大门的风水好不好吗?”
“这么晚了要去哪里?”厉玄赫听到最后一句话,唇角的弧度扬得更高,心想这姑娘的一言一行还真是有趣。
“当然是回家。”丁小苳很想回寨子里看看,说不定爹还在哪里等她,并没有抛下她不管,她心里还是抱着一丝丝的希望。
“丁姑娘不喜欢住在这里?”厉玄赫看不见丁小苳的表情,可是从她的声音里可以听出有种淡淡的悲伤。
“城主是不会了解我的心情的,俗话说金窝银窝还不如启己的狗窝,就算家再破再烂,还是自己的家,再好的地方也比不上。”丁小苳幽幽地说。
这番话就这么突如其来地触动了厉玄赫的心,让他想起当年若不是义父收留自己,还让他跟着姓厉,并亲自为他取名,那么他永远没有家,永远只是一个人,更没有属于自己的家人了。
“可是回去之后,丁姑娘还是一个人不是吗?那么就把这里当作自己的家吧。”厉玄赫涌起一股想要照顾她,让她衣食无忧的冲动,或许是因为他能深刻地体会丁小苳的感受,也希望她能跟城里的百姓一样,在自己的羽翼下好好地活下去。“从今以后,你就是这座‘天霄城’的人了。”
丁小苳有些不敢置信。“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厉玄赫要是知道她是山贼的女儿,肯定就不会这么说了。
“对一个人好需要理由吗?”厉玄赫认为这些都是自己能做的,那么就不需要考虑太多,何况对方是个弱女子,他更不觉得这么做有错。
“那是当然了,又没有好处可拿。”这些都是丁小苳在亲爹身上学到的事,就是因为她还能帮大家烧饭、洗衣,才勉强留她在寨子里,可不是因为父女之情,那根本值不了几文钱。“我不但什么都没有,而且脑子又很笨,城主从我身上得不到什么的。”还是快快让她离开吧。
厉玄赫听丁小苳这么说,想她必定吃了不少苦头,才会有这番令人恻然的认知。“丁姑娘不要妄自菲薄,每个人都有长处和优点。”
“薄?什么薄?我身子一点都不薄,因为我很会吃,一次可以吃上好几碗白米饭,那可不是什么长处或优点,到时米缸的米都被我吃光,要花上不少银子,城主可别跟我要。”丁小苳继续把自己说得一无是处,就是要厉玄赫改变主意。
厉玄赫从没见过有人这么贬低自己,好像故意要让他讨厌,这让他想不透,换作他人必定是想尽办法也要留下来,就只有眼前的姑娘例外。“丁姑娘尽管吃无妨,府里的米缸永远是满的,要吃多少都行。”
丁小苳不禁懊恼。“城主不要对我太好,好心的人通常都会吃亏的,说不定我真是坏人,从此赖着城主不走,每天就是要吃香喝辣的,到时你就要头疼了。”她真的不想占他的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