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受伤了?”她关切的走上前,想为他上药包扎,不过前提是她得先脱去他的战袍。
乍见到她,祁晏有丝错愕,但也仅有一瞬间。
他沉下脸冷声道:“出去。”
她以为这是什么地方?这里可不是只有他们两人。
见他脸色一沉,她脚步顿住。
这营帐里的确还有不少人,每个人看来也都很疲累,她知道自己闯进来的时间不对,但他有必要这么冷冰冰的吗?还用如此霸道的命令口吻跟她说话……
“给我一分钟就好。”
没人听懂什么叫“一分钟”,当然包括祁晏在内,“我说出去!”
“给我一——”她一怔,这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二十一世纪人才听得懂的话,于是改口道:“给我一点时间包扎一下你的伤口,也许都发炎了。你们谈你们的,又不影响——”
他皱眉站起身,猛地一把扣住她的手臂,拖着她就往帐门走。
他动作粗鲁,她也火大了,气呼呼地用力甩开他的手,“好,我热脸贴冷屁股,是我多事。”
她气得眼眶都泛红了,“是我无聊,担心你的安危却啥事也做不了。现在你既然平安回来,那我就要为所欲为了。”
“你想做什么?”祁晏的语气有够冷,他现在有太多情绪、太多事要处理,而最不能做的就是将心思放在她身上。
“没想做什么。我知道你心情不好,但我是带着关心而来,你不领情就算了,没必要再给我一张臭脸。”害她心口都揪疼了,臭家伙!
“回去!”他抿紧唇,看着她美眸中隐隐闪动泪光,口气依旧不容辩驳。
“我会回去的,只是你这又算什么?”她觉得好不公平,眼眶含泪,连鼻音都出来了,“出草前还对我很温柔,这会儿回来了就凶不拉几?怎么?在下属面前给妻子一张好脸色就没有男子气概、没有威严了?有失主帅风范?”
祁晏敛容看着她,她的话有一半都是对的,但出嫁从夫,他说如何她就该顺从才是。
从眼角余光看到每个人都头低低的,不敢往这边看,他重重的吸了口气道:“你太激动了。”
“是你太冷漠!我担心你多久了?死了多少细胞你知道吗?没关系,臭脸留给你自己看吧。我闷坏了,要去做些好事,至少被帮助的人还会跟我说谢谢!”自觉太委屈了,她怒气冲冲的步出营帐。
什么叫“细胞”?祁晏不懂,事实上,在场也没有一人听得懂。然而他无心再问,望着她纤细的背影消失在营帐外,他唤来两名小兵,交代了些话,小兵立即追了出去跟上她。
见有人跟过来,她俏脸一沉,“别跟着我,我心情不好不想要迁怒你们。”
“可是……王爷有交代……”两人可不敢忤逆上头的命令。
“怎么我一个王妃说话这么没分量?还是一定要我凶巴巴的摆架子才成?”靖闵好想哭,她很想念祁晏,可他那是什么表情?好似一点都不希罕她出现……
“坏蛋!猪头!大笨蛋!大烂人……”
听到王妃那毫不压低音量的咒骂声,两个小兵面面相觎的停下脚步,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他们都知道王爷的心情,杀戮是不得已,是为了能早日平息这场战争,也是要让总学不乖的部落土司了解到战争究竟有多么野蛮残忍,因此王爷才要将士们放手攻击,令这场战事打下来血流成河。
所以除了和平的代价太高外,潘副帅也因护卫王爷而受重伤,王爷想必很内疚。
靖闵当然不知道祁晏的心思,她走走停停,后面就有脚步跟着走走停停。她忍住沸腾的怒火坐上马车后,瞪着也上了马、策马在马车旁护卫的两名小兵,“我要回山城了,你们还跟?”
两人互看一眼,其中一人困窘的答,“我们还是得跟着。王爷有交代,最好王妃好好待在客栈内,做过去常做的事便成。”
是指要她做诗画画吗?免了吧。她以前读书时理科很强,文科就不行,况且她何必要听那个臭家伙的?
哼!她要努力的生活,因为她这条命可是捡回来的,一定要活得有价值。再说,有谁像她这么幸运,居然能到古代旅行?
对!别忘记她这靖闵格格的内在灵魂,可是二十一世纪乐天知命的裴亮安呢!
没错,靖闵决定要发愤图强了,即使换了时空、换了身分,她的灵魂也还是新时代的新女性,怎可将时间浪费在不懂得珍惜她的男人身上?
所以,她一开始像个花痴般的跑到营区就错了,让祁晏看扁了,以为女人就只会对男人死缠烂打,没男人就不会过日子——从今而后,她再也不会令他有这种误解。
马车回到了山城,她拉开车帘,看着热闹的街道。
想当初她刚住进这座山城时,因为担心祁晏,也没什么心情走走逛逛,现在既然战事已歇,她一颗心不必再悬在半空中,那就得做些有意义的事。
她下了马车,在热闹的山城里绕一大圈,发现百姓们大多是买卖动物毛皮谋生。这些毛皮种类相当多,有狐狸毛、兔毛、鹿毛和老虎毛皮等,部分店面还像在做类似现代批发的生意,毛皮叠成了一座座小山。
她上前细问之下,才知道这全是要运送到大清各地去裁制成衣饰品出售的。
在现代,她可是保护动物协会的成员之一,了解可以保暖的衣物不一定要用真毛皮制成,假皮草一样能替代它的功用。而且摊贩们贩售毛皮不过是为了求得温饱,所以她得想想怎么让那些猎户别再狩猎,换个方式谋生——
第一步,她得先去跟猎户们接触一下。
在得知这些动物毛皮大多来自邻近村庄的猎户、并问了怎么去后,她先在街上的绸缎店用银两买了男装才回到客栈。
客栈里,一间雅致的上等厢房便是她这两个月独居的地方,而客栈外头,总有祁晏派来的士兵站岗。这会儿也一样,她从窗口往下看,就见到两个站岗的人仍在那里。
她关上窗户,舍弃重重的假发髻、发钗和耳环饰品,换了男装后用一条皮绳扎了最夯的马尾巴,扮成像布袋戏里史艳文的模样大大方方地步下客栈,然后再买了匹马,悠悠哉哉的骑上去。
她知道自己女扮男装很失败,所以身后两名士兵仍以一定的距离跟着她,但无妨,这样她就不必担心会迷路了,可以更大胆的冒险。
策马离开山城后,她来到一处茂密森林,这里老木参天,绿野苍翠绵延不绝。再继续走,总算来到一处较偏远的村落。
虽是小村落,可房子大多是砖木结构的老屋,巷子小小的,偶尔还有小桥流水的景致,相当古朴。
几名挑着担子的中年人匆匆路过,也有几个小童在小河里嬉戏,还有更多的是在门前处理毛皮的老爷爷、老奶奶。
她骑马轻松穿过街道,适里每个人脸上虽然都笑吟吟,但看来都历经风霜,日子大概过得不怎么好,一双手也粗糙得令人不忍。
“小公子,你是来买毛皮的吗?我们这里也有,过来看看。”
一间砖造房屋前,一名老婆婆热络的向她挥手唤着,身旁还有个老爷爷顾着几张处理好的待售毛皮。
小公子?对了,她正女扮男装呢。哈,天生的贵气在她身上表露无遗,她自己也觉得怎么看都很俊。
她翻身下了马背,走上前去正要询问价格时,一辆马车飞快驶来,在她身后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