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提琴深沉哀伤的乐声从收音机中流泻而出,他应该要躺回床上去,但刚结束的那件案子,让肾上腺素还像余震般在他体内回响,他清楚他还无法睡着,而他已经厌倦了瞪着天花板,小小轻啜了一口酒,他让那葡萄酿的液体安慰自己。
他闭上眼,聆听那优美的乐声。
柴可夫斯基的夜曲,作品十九第四首。
他让自己沉入那乐曲中,等待肾上腺素退去,等待那熟悉的疼痛一点一滴的爬满占据全身。
恍惚中,他感觉自己像是秋风中飘荡的落叶,被那萧瑟的冷风和音乐抛到了半空,旋转、飘落,又被迫飞舞着……干枯……碎裂……
半梦半醒间,他似乎睡着了一会儿,又好像没有。
不知过了多久,某种轻微的震颤响了起来,是手机,他让它震了一阵子,直到它快掉落桌沿,才闭着眼,伸出手接住了它。
“杰克?”
“我是。”他说。
“为什么那么久才接电话?”
对方的质问,让他浓眉微蹙,但他依然合着眼,冷淡的回道:“我在睡觉。”
“你听起来不像在睡觉。”那男人咕哝着。
他装没听到,只耐着性子问:“什么事?”
“有件案子,在巴黎,老板希望你能接手。”
闻言,他睁开了眼,看着窗外的夜色,远处东方的天际线,已经微微的泛着浅浅的蓝。
他应该要去休假,他的肾上腺素退了,全身都在酸痛,像被重量级拳王狠狠殴打过十个回合,但他不想再窝在这屋子里,感觉自己像个干枯的叶子,碎成了千万片,他不喜欢那个感觉与念头。
他听见自己开了口。
“把资料传给我。”他说,然后按掉了通话键。
他喝掉了那杯冰块旱已融化的酒,看着天色缓缓亮了起来,当太阳升起,所有的景物都从深蓝转为粉红,再变为金黄。
紧紧相邻的屋瓦,在街头伫立的街灯,河道中缓缓流动的河水,跨过河道的石桥,与那高高耸立的铁塔,逐一亮了起来。
日光,驱散了薄雾,将这城市一一添上了颜色。
这城市很美,像是永远都不会改变。
可这只是错觉,他知道。
他将那一滴不剩的玻璃杯放回桌上,打开手机,查看对方传来的资料,然后套上灰色的风衣外套,离开了那间房,走入巴黎的清晨街头。
自杀案。
这种案子通常不会引起大规模警方的注意,当然自杀者若是政商名流,那就另当别论了。
虽然案发至令已超过五个小时,但对方一个小时前才报案,案发现场外依然停放了不少警车,甚至还有些得到消息的记者等在外面。
这一天,风和日丽,街旁的行道树,遮挡了些许阳光,徐徐而来的清风更是带来一丝凉意。
他停好了租来的车,抓握着在路边小店买来的咖啡,喝完了最后一口,并等到警方和主人确认了他的身分,才被放行走进那间豪宅。
这栋巴洛克风格的屋子里,有着宽敞的玄关和巨大的穹顶,穹顶上头还有著名家绘画的天使和云朵,他在门房的指示下,一路往前走,穿过悬挂着水晶吊灯的大厅,走上铺着地毯的楼梯,经过摆放各式各样艺术品的长廊。
长廊上有许多房间,有些房门半掩,有些房门则是打开的,一名少女哭倒在母亲怀中,几对还穿着睡衣的夫妻正在被员警盘问,两三个仆人聚在角落,脸色苍白。
他绕过那些人与警员,才来到那间主要的房间。
一走进去,他入眼就看见那整片的绿与蓝,蓝绿之间点缀着几许的粉,他停下脚步,看着那幅巨大的睡莲油画占据了整面的墙。
这幅画虽然巨大,但很美,看似凌乱的笔画,却勾勒出清爽的风景,站在这里,他几乎能看见那水光荡漾着,感觉到微风轻拂过湖面。
他拉回神智,只需要一眼,屋子里谁在做主就能清楚明白。
屋主不在现场,屋子正中,一名较为高阶的警探忙碌的指示分配着工作,几名员警蹲在一架平台钢琴旁边,对那仰天朝上的尸首采证,屋内左侧另外几名员警则正在问案,他们将那些仆人与挤进来查看现场的来宾各自带开,询问案发经过。
他不再挡在门口,只晃进屋里,来到警探身旁,一边欣赏那幅美丽的油画、观看现场情况,一边竖起耳朵听着员警与那位看起来像总管的男人问答,耐心的等待警探理会他。
“昨天晚上,宴会一结束,布莱克大师就先回房了。”
“他是单独一人回房的吗?”
“是的,我看见他独自一人离开了音乐厅。”
“你知道他何时回到这早的吗?”
“不,我不知道布莱克大师何时回来的。”
“你半夜有听到任何异常声响吗?”
“没有,我一觉到天亮。”
员警一边录音,一边还拿着笔记本记录着重点,然后他让那名发已灰白的总管离开,换下一个人询问。
警探紧拧着眉,对着另一名员警低咆:“我们现在最不需要的就是外面挤着一堆狗仔,到底是哪个王八蛋把消息泄漏出去的。珍妮,法医和救护车到底在哪?”
“被塞在路上,正赶过来。”叫珍妮的制服员警头也不抬的说。
满脸胡碴子的警探抱怨咕哝着:“狗屎,我最讨厌处理这种名人自杀的命案了,等救护车赶到,外面他妈的恐怕会像星光大道一样挤满了人,这些神经质的音乐家,就算死了都还要找麻烦。”
男人闻言挑了下眉,只是再看了眼那个仰天倒地的布莱克大师。
警探的手机在这时响了起来,他接起来,耸起眉毛大声应答:“我是安利。长官,我知道,我也不想——”
警探闭上嘴,脸色铁青的听训,然后解释道:“装尸体的救护车迟到了——”
那手机里传来咒骂声,他再一次闭上嘴,翻着白眼听对方大声咆哮,等到对方唤气时,才开口说。
“长官,如果可以,我们当然不希望布莱克大师拿着点四五的手枪,一枪把自己的脑袋轰掉——”
警探又一次闭上嘴,无声叹了口气。
就在这时,门口又走进来一人,不像男人那般不显眼,那女人进来时,每个人都注意到她的存在,当然也包括他和那位被长官教训的警探。
这女人有着细致典雅的五官,一头乌黑的长发被优雅的挽成了发髻,其上还簪着装饰的小花,与垂落在她乌黑秀发上的白色珍珠。
她上半身穿着白色的蕾丝衬杉和薰衣草色的小外套,下半身则是一件以好几层米白色蕾丝交叠在一起的及膝蛋糕裙,修长的腿上套着同样薰衣草色的长靴,靴跟至少有三寸高,而说真的,她本来就很高了,那双靴子让她几乎能俯视现场大部分的男人。
可即便身材高身兆,她看来依然有种精巧的感觉,像是橱窗里被施了魔法才因此动起来的皇家骨瓷娃娃。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恐怕还是因为她把自己那张脸用化妆品涂得超级白,白得莫名吊诡,那让那张白脸上又浓又黑的睫毛和纤艳欲滴的红唇异常鲜明。
这里是巴黎,巴黎常有奇装异服的人,但那都是在时尚秀里,很少有人会穿着这么奇特走在巴黎街上,更别提闯进命案现场了。
她在入门后,停下脚步,神色自若的环视现场,完全无惧旁人惊讶的视线。
他注意到她手上戴着白色的蕾丝手套,右手还拎着一个小小的以珍珠和蕾丝缝缀成的宴会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