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你有幽默感,我喜欢有幽默感的人。”
男人一脸疲倦,看似放松的往后靠坐在椅背上,他已脱下身上那件沾到咖啡的灰色风衣,衬衫的袖子卷到了手肘处。
屠欢瞅着眼前这其貌不扬的家伙,打量审视着。
他有一头微卷的黑发,黝黑的皮肤,还有一个又大又高挺的鼻子,他两手粗大的指节和撑起衬衫的结实肌肉,显示他练过武,但他腰上没有带枪,走路的姿势也显示他脚踝上没有藏武器。
根据阿磊传来的资料,这家伙的国籍登记在法国,但他的肤色和脸上一些特征,让他比较像黄种人,她猜他是混血儿。
保险公司里的资料说他三十岁,在当地出生成长,在美国留学,当教授的父母在他学生时期时就因病过世,毕业后没多久就转入了保险业当调查员。
这男人的背景看起来很普通,和他本人的外表一样,没什么特别的,除了他确实有练武之外,但当调查员习武保身很正常,她并不曾真的认为他会是一个威胁。
她一开始就低估了他,若不是他偷了她的项链,她搞不好在看到他的资料时,还会继续低估他,现在她当然已经修正了这点。
他偷了她的项链,显然还破解了阿震哥装在相机里的防护程式,所以才能看到这些相片。
话说回来,这男人乍一着就像个正派的老学究,当然是在她还没看见他风衣底下的肌肉之前,现在她知道她错了。
无论如何,他先前给人的感觉安静又沉稳,她没想到他说起谎来完全不打草稿,他让她以为他认为她是用宴会包拍照,而没有注意到她的项链,她也没想到他竟然会用偷的。
“你怎么知道镜头是在项链上?”她好奇的盯着他问。
“和包包一样,你太常摸它,我本来以为你只是紧张,但你走秀时,还把它取下来了,那表示它不是你当时那套服装的配备。”他看着她,一扯嘴角,说:“而且它太重了,不是红宝石该有的重量。你怎么晓得我在哪里?”
她唇一扬,朝他插在笔电上的红宝项链一点头,解释:“项链里有GPS。”
那是全球卫星定位系统,难怪她能在那么快的时间找上门来。
“我猜你想把项链拿回去。”他说。
“当然。”她笑着答。
他伸手握住那红宝项链,但没有将它从笔电上拔下来,只停下来,再次抬眼看她,指着萤慕上,那在床底下的东西问:“可以告诉我这东西是什么吗?”
她美丽的大眼一闪,嘟着红唇回问:“告诉你,我有什么好处?”
“我可以帮你拿到它。”他说。
“你怎确定它不在我手上?说不定我已经拿了呢。”她微笑。
“你的摄彩集里没有其他关于它的照片,下一张照片你已经在走廊上被请出房间了,照片的时间显示你没有机会拿到那东西,我看过警方的证物报告了,它也不在警方的证物中,那表示它还在那里。”他直视着她,扯着嘴角,皮笑肉不笑的道:“所以,你可以告诉去它是什么,或者我也能自己去把它弄出来,但到时我不保证我还会想继续合作。”
噢,这个聪明的家伙。
说真的,她也可以自己去把它弄出来,可很不幸的,公司里最近人手有点紧,没人能抽空来帮她,而过去的经验让她非常清楚,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她可不想替自己制造竞争对手。况且,她真的需要回到那个已经被警方封锁的房间,她的直觉告诉她事情不对,没有那么简单。
如果只是强盗杀人,为什么需要在音乐厅动手?为什么不趁布莱克还在房间里时就干掉他?
她清楚这个案子还有问题,她需要找出真相,也需要找到那把小提琴。
“手帕。”屠欢瞅着眼前这个看起来眼皮沉到好似有八两重的男人,说:“我猜那是条蕾丝手帕,我还来不及拿出来。”
“为什么你不告诉警方?”
“光线太暗,我不能确定,况且那可能没什么,我不想替雇主制造不必要的麻烦。”
他把红宝项链从笔电上退出,将那人工宝石项链交回给她。屠欢伸出手,感觉那微微发热的宝石落入手中,当他松开项链时,她听见他说。
“或者你受托帮忙湮灭证据。”
一瞬间,火气上涌。
她眼一眯,强行将那坏脾气压下,这家伙又不认识她,他会这么想很理所当然,她不该恼他这么想。她握住了自己的项链,露出微笑:“我们红眼不接受这种委托。”
“我以为你的老板很爱钱。”他勾着嘴角说。
“那是真的。”她将项链挂回脖子上,道:“但那钱鬼其实更相信另一件退流行的蠢事。”
“什么事?”
“正义。”
她看见他愣了一下,显然没料到她会说出这个单字。
然后他凝视着她,开口问。
“你也相信吗?”
“相信什么?”她挑眉。
“正义。”
“是的。”她嫣然一笑,直视着他的眼,道:“我相信。”
这女人是认真的,她完全不曾闪避他的视线,不曾犹豫迟疑,没有多余的动作和做作的表情,她若不是很善于说谎,就是真的相信这件事。
“所以,要合作吗?”她朝他伸出右手。
他仰头看着她,握住了她已不再戴着手套的手。
“很好。”屠欢扬起嘴角,轻笑着收回了手,抓起桌上的包包,转身掉头走了出去,边道:“我们得动作快,我不希望等到天黑才回到犯罪现场。”
虽然睡意浓重,但再一次的,他像个傻小子般,跟在那浑圆挺翘的小屁股后头,只是这一回被牛仔裤紧紧包裹住的臀部,可比之前那被层层蕾丝装饰的诱人多了。
即便已经换掉了三寸高的长靴,穿上了随意的T恤牛仔裤,她依然像个闪闪发亮的发光体,吸引着周围人们的注意。
她只比他矮上一点点,几乎和他一样高,穿上了鞋子甚至比他还高上一些。
她有一双诱人的长腿。
真的很长。
他抹掉疲惫脑海中浮现的一个念头,替她打开车门,然后坐上了驾驶座。
第2章(2)
一路上,她姿态轻松的坐着,即便这辆破车一度差点在十字路口熄火,她也没露出惊慌的表情,只笑着说。
“它很有个性。”
“是有点脾气。”他在红灯转绿前,及时再次发动了引擎。
“这车跟你很久了?”
他不置可否的耸了下肩,“我对车没有执着,能用就好。”
她笑了笑,没再多说什么,只用雪白的手臂倚在车窗边,支着她卸去浓妆的脸,猫一般的大眼微眯,迎着窗外的热风,欣赏着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塞纳河。
他拉回注意她的视线,把车子开上了桥。
令他讶异的是,身旁这个女人握手的劲道简单俐落,一点也不软弱无力,她的手也不像想象中那样娇柔无瑕。
那不是模特儿的手,她没有留指甲,没有擦指甲油,她每一根手指前端的指甲都修得整整齐齐。
她的手很干爽,虽然没有想象中软,可也没硬得像钢铁或枯骨一般。
事实上,她的手握起来感觉很舒服、很实在,一点也不冰冷。
他很少看见有人在命案现场还笑得出来,但她确实笑了,很多次,那表示她若不是看得太多、太过习以为常,要不然就是个冷血的女人。
所以,确实,他本来真的有种错觉,以为她血管里流动的是蓝色的冰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