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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这里几乎没有家具,而且她屁股下的弹簧床垫,竟然不是在床架上,而是直接搁在地上的。

  “你是六之一的住户?”她听说隔壁租出去了,但她从来没见过这位神秘的邻居,唯一听说的就是这新来的住户是个男人,可能是单身,就这样,没别的。没孩子,没老婆,也不曾听过有人见他带女人出入。

  看屋子里这空荡荡的模样,显然他不只没有老婆家人,也没有什么亲朋好友,才会连最简单能招待客人的家具都没有。

  他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她转头朝往浴室走去的男人看去,却见他走进浴室后,忘了关门,直接就拉下牛仔裤的拉链,开始尿尿。

  虽然他背对着她,那还是让她瞬间羞红了脸,

  “天啊。”她低呼一声,忙将视线拉回来,张嘴提醒他:“喂,你忘了关门。”

  她似乎听见他叹了口气,咕哝了句什么,但他关上了门。

  她爬站起身,再次环顾四周,这屋子没有隔间,将近半打的啤酒瓶倒在地上,有几件衣服像梅干菜一样,随意的扔在角落,另一头的墙角有一瓶插电的热水壶,床垫旁还有吃完忘了丢的泡面碗。

  老天,这地方好可怕,几乎就像流浪汉住的地方,那家伙看起来也像流浪汉,她考虑着要不要趁他在上厕所时赶快落跑,但他已经开门走了出来。

  看见这家伙,她忍不住往后退了两步,然后想起一个问题来,这个男人是救了她没错,但是——

  “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她瞪着他问,她只记得他救了她,事实上就连那段记忆都有些混乱。

  他看了她一眼,道:“你喝醉了,讲话语无伦次的,吐完就睡着了。”

  她喝醉?还吐了?怎么可能,她昨天才喝了几杯鸡尾——

  噢,该死,她嘴里真的有呕吐物的味道。

  “Vodka,我喝了螺丝起子!”她抚着疼痛的头,恍然过来,惊慌的解释:“我太久没喝调酒,忘记那东西里面有伏特加,我不能喝Vodka,一口也不行。”

  他没理会她,只脱掉了那件肮脏的T恤,裸露出结实的上半身。“我找不到你的钥匙,只能把你先带回这里。”

  那男人的腹肌让她一瞬间睁大了眼。

  老天,刚刚是那副身体压在她身上吗?

  要死了,这家伙的腹肌看起来活像巧克力一样,块垒分明。

  她一瞬间有些傻眼,胸中的一颗心蓦然跳快两下,只能极力把视线拉到他脸上,镇定的告诉他:“我的钥匙在我逃跑时,掉到水沟里了。”

  他耸了下肩,像是对她的话语没有任何兴趣,只弯下身,从另一个黑色大垃圾袋里,捞出另一件T恤,套在身上。

  虽然皱皱的,但它看起来比较干净,它是白色的,她注意到上面没有任何污渍,纯白的棉布贴在他强壮的肌肉上,掩盖了那坚硬的线条。

  她死命将视线拉回他被胡碴掩盖的脸上,告诉自己不要再盯着他的身体看。

  就在这时,她脚边突然传来轻微的震动声,她吓得往旁跳开,低头才看到床垫旁有一支手机,她还没反应过来,那男人已经走来,弯腰拾起那支手机。

  他重新站直身体,她这时才注意到他比她高了快一个头,而且肩膀比她宽好多,如果有人站在他后面,一定看不见她整个人。

  下意识的,她偷偷退后一步。

  他以拇指快速操作手机荧幕,似乎在查看简讯之类的,她趁机清了清喉咙。

  “那个,谢谢你救了我。”

  他眼也没抬,只转过身丢下一句:“出去时把门带上。”

  说完,他将手机塞到那挺翘的屁股口袋里,拉开门就走了出去,留下她一个人在这里。

  什么?搞什么?

  她呆看着敞开的大门,不敢相信他竟然就这样把她丢在这里,但那男人真的这样做了,他走了出去,留下一个陌生女人在他自己家中。

  不,她不是陌生人,她是他的邻居。

  话说回来,他怎么知道她是他的邻居?他见过她?她怎么没印象?这家伙有够怪——

  电话铃声响了。

  这一次,是她家的,她回过神来。

  惨了,她今天和店家有约啊!

  她心头一跳,迅速跑回隔壁,从门上的圣诞假花饰后拿出备用钥匙开门,冲进去接电话。

  “我来了,对不起,我知道我迟到了,我马上就到!”她边说边换掉衣服,抓了大包包出来,经过他房门时,才慢半拍想到要替他带上门,虽然他屋子里根本没什么家具,但若是他连仅有的床垫、电热水壶和衣服都被人偷走,那就很不幸了。

  她握住门把,替他关上了门,然后飞快冲下楼去。

  “这样可以吗?”

  “当然,太好了。”

  “很高兴和你合作,你的设计实在十分出色。”

  听到对方的称赞,她露出开心的笑容:“谢谢。”

  身穿Polo衫的男人站了起来,把支票交给她,朝她微微一笑:“抱歉拖得这么晚,一起去吃个饭吧?”

  “谢谢,可是我有约了。”她不喜欢和生意上有往来的人有牵扯,所以客气的拒绝了对方。

  虽然觉得可惜,男人还是礼貌的露出微笑,道:“那下回吧。”

  “下回吧。”她笑着点头,把对方给的支票收进包包里,和他点了下头,“那我先走了,再见。”

  卖出了衣服,她踩着轻快的脚步,搭车回家。

  公车到了站,她抓着帆布大包包下车。

  到巷口时,她注意到隔壁的灯依然没点亮,从她不小心在那家伙的床上醒来之后,已经三天了,他像是消失了一样,害她几乎开始以为那件事根本没发生过。

  当然,只是几乎而已。

  每回她在夜里走路,还是忍不住左顾右盼、行色匆匆,就怕再次遇上那群闹事的流氓。

  她想过要去报警,但她非但没人证,那被打的人早就不见了,也没物证,公园里的监视器早在一年前就被打坏了,她听说里长让人修了三次,到第四次之后,他就放弃了。

  那个公园白天还很多人运动,可是到了晚上,就有一群小混混在那里鬼混,他们霸占了公园的夜晚,每当警察来就会一哄而散,可是警察一个晚上只能来巡一两次,完全无法阻止他们霸占公园。

  她那天晚上显然完全喝醉了,才会忘记这件事,否则她绝不会走进那座公园。这几天,她偶尔会想起一些片段的画面,那些记忆让她有些不安,她记得她呕吐在他身上,还记得她趴在他背上。

  很奇怪的是,她也记得她跪在草地上呕吐时,他蹲在她身边,手里拿着啤酒和菠萝面包吃。

  她分不清时间先后的顺序,但她很佩服她吐成那样,他还吃得下去。

  那男人显然有个铁胃。

  他一定是在吃完东西之后,才背着她回家的,之后的事她就没有印象了。

  第1章(2)

  她爬上公寓的楼梯,发现走廊上的灯没亮,她打开电灯开关,它挣扎的亮了几秒,苟延残喘的闪烁着,跟着在下一瞬间,忽然再次熄灭。

  不会吧?她记得她几个月前才换过的。

  叹了口气,她又试了一次,当然它完全没有声息,也没发出任何灯光。

  到底是谁说省电灯泡的寿命会比较久的?

  翻了个白眼,她摸黑走回自己的门前,经过他门前时,她注意到他屋里还是没有灯光,她怀疑他这几天都没回家,她没听见里面传来任何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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