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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笙定定的望着镜中的女孩,浓浓的眉似两道虹躺在眉骨上,眼睛大又圆,双眼皮又深又宽的衬得眼神分外深邃。鼻子不太高但挺直,嘴唇薄薄的像玫瑰花瓣般红艳。一头乌黑的头发,长而柔顺的在脑后用条黑色绒带随便的绑起来。

  他要结婚了!她脑海中浮现出若水的姊姊——纪芙蓉的容貌,她芙蓉真是取对名字了,纪芙蓉长得就像广告中的美女模样。她的五官不算漂亮,但是凑在一起却组成令人目炫的美,淡扫脂粉时就足以令人惊艳,浓装的她更常使人口不转睛的盯着看——而且是不分男女老幼。

  厚厚的唇,眯眯眼,尖锐的鹰钩鼻,在别人身上可能看起来会像个女巫之流,但是纪芙蓉则成了一种冷傲式的美艳。配上微微发亮的古铜色肌肤及匀称的身材,纪芙蓉真的就像朵荚蓉花的雍容灿烂。

  纪家大约十年前失去它的女主人,原因是自杀,但是详细的内容却从来没有人知道。在女主人去世的第二天,尸体一运去殡仪馆,纪家的男主人就带了个女人回来,从此她成了纪家的女主人,新的纪蚂妈和芙蓉感情很好,常见她们手挽着手的去逛。

  月笙沮丧的看着自己额头又冒出来的青春痘,她懊恼的用手去挤,但可是还没成熟——她的好友王佳玲的标准用语——所以只是痛得叫地流下泪来,却仍是一片的红肿。

  陈蚂妈将半篮的杂货放在她面前,“月笙啊,这痘子可不能乱挤,喝些莲藕粉去去火就会消啦,你这样乱挤,以后要是留疤,那就可惜你蚂生给你这么矫俏的睑了。〕

  “我知道啦,只是好痛。”月笙飞快的在收银机上打着数字键,一边笑着说。

  “你还年轻,像我们这种老人婆——就长不出来了。”陈妈四处张望了一下,“你爸爸不在啊?”

  “我爸在睡午觉,”月笙指指楼上。楼下是超市,楼上则是她跟父亲的住所。

  陈妈妈点点头。“你爸爸现在也好命了,有你这么孝顺乖巧的女儿。〕

  月笙将找好的零钱和发票要交给陈蚂蚂时,她的父亲李豪出现在眼前。

  “爸。”

  “嗯,你去休息吧。陈太太,买了些什么?鱼、肉。咋!今天晚上要请客啊?”李豪爽朗的笑苦说。

  “也没有,我娘家弟弟今天要带他女朋友过来吃饭。”陈妈妈笑着回他。“我刚才还在说,你现在好命罗!月笙这么乖巧听话。”

  李豪看了眼微微发呆的月笙。“嗯,说到咱们家月笙,倒也不比人家干金大小姐差到哪里去。”

  “爸!”月笙不好意思的叫了一声,

  “等她毕了业可以招赘个女婿进来,你老了也有人可以依靠,〕陈妈妈意犹未尽地说。

  “招赘?不,我家女儿不招赘丈夫,我要把她风风光光的嫁出去、”李豪得意地说。

  陈妈妈颇不以为然,“那你老了……”

  “我就到养老院去住,这年头住养老院也差不到哪里去。〕李豪正色地说。〔只是要趁现在攒些钱……”

  陈妈妈两眼—亮。〔说到赚钱,我弟弟现在在一家投资顾问公司,我们家老陈还有方太太力、林太太、王太太她们都把钱放进去生利息,很好赚呢!有兴趣的话,我明天要去时,再来找你。〕

  “好啊,那我先谢啦!”

  “哟,只顾讲话都忘了时间,我要回去准备啦。走了,再见!〕陈妈妈提着东西——挥着手的走了。

  “爸,我去煮饭了。〕月笙站起来,笑着说。

  〔我刚下来时,洗好米放进饭煲了,炖锅里炖着牛肉:你去休息啊,脸色怎么这样苍白呢?”

  “没事。〕月笙轻轻地说完又坐了下来。

  〔去去去,去看电视,我来看店就好,明后天我去刊个报纸,找两个店员好啦。〕李豪笑着说。

  “为什么要找两个?找—个就够啦。我下课回来也可以帮忙咧!”月筝不解地说。

  李豪神秘地笑笑、“因为爸爸最近在赚大钱,听以要请两个。〕

  “爸,你在赚什么大钱?”月笙疑惑地看着他。

  “以后你就知道了,快去休息吧!〕李豪拍拍她脸颊催促她上楼。

  * * *

  吃过饭,月笙静静的坐在书桌前,桌上摊着日记薄。她已经坐了快半小时了,却仍只是咬着笔发呆,日记簿上还是一片空白。

  方儒筝要结婚了!苦涩的心情却不知要告诉谁,她透过飘起的窗帘,对面二楼的灯没开——他还没回来,月笙甩甩头,李月笙,他都要结婚了,你还在想什么?

  她努力的想调回视线,“滴滴、答答!〕的声音不绝于耳,过了很久地才发现,原来那是自己的泪水落在日记簿上的声音,她忍不住抛下笔掩面的哭了起来。

  她不敢发出声音,只能默默地啜泣着,为地的暗恋而感伤,这份还没开蛤就结束的感情,令她心痛得无法言语,却又莫可奈何。

  她抽出面纸将日记簿上的泪水吸干,然后用红笔在这一页写下今天的日期,在正中间,她用力的写下两个字——结束。

  泪水又忍不住的簌簌而下,把墨水笔的墨汁往外扩散,而后成为一片模糊的红色水渍。她呆呆的看着那片红,心里仍是苦涩不已。

  * * *

  离下课还有十五分钟,方儒筝仍一句句的在黑板上讲解着苏轼的水调歌头,台下有些较大胆的同学已经明日张胆的收拾著书包文具了,乒乒乓乓的声音不绝于耳,而且好像有传染性似的,引起连锁反应,放眼望去,许多人桌上甚至连书都没有。

  方儒筝皱起眉头的放下手中的粉笔,他环视全班的学生,除了少数像李月笙那种乖巧的学生,大部分都蠢蠢欲动地在座位上扭来扭去了。

  他瞄一眼手表,清清喉咙。〔今天就上到这里。〕他看着一窝蜂向门口涌去的学生。

  “下星期上课时我要测验今天上课的内容,作为平时成绩。”他说完也自顾自的收拾着讲义及资料。 

  学生们不满的怨言,一波波的在她们经过时,传人他耳中,但他只是保持面无表情地做着自己的事。

  学生都快走光时,他漫不经心地抬起头,只见李月笙和那个一直跟她形影不离的王佳玲正在商量些什么。

  他顺手拿起一张李月笙的作文,那是上次全班发还改好的作文时,被漏发的。他不得不承认,以这个女孩子的文笔及文思,她没去念中文系实在太可惜了!

  在这所专科学校中,学生的重点都摆在诸如会计、英文、打字等科目上、能尽心在国文科上的实在不多,因为在她们而言,国文是必修科目,了不起也只是合格就算了,所以个个只求六十分。

  〔李月笙、王佳玲,还不快放学,天快黑了,”他将作文交给李月笙,笑着说。

  王佳玲吐吐舌头。“哇,我还要赶车呢!拜了。”她匆匆忙忙地背起书包,往外冲。

  月笙也站起身子,准备要放学。

  “你的文笔很好,为什么不试着考大学,念中文系呢?〕方儒筝突然地说。

  月笙将作文细心地摺好,放进书包里。“我没考上大学。”她低着头说。

  “嗯,那你毕业后仍然可以插班大学。”他笑着说。

  沉默笼罩在两人之间,方儒筝正想走出去时,月笙叫住了他。

  “老师……”她咬住嘴唇。

  他的脸上仍是一股笑意,“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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