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鞅大受打击,这是要他认清自己的本分吗?平平是一起被捡回来的,差别待遇也太大了,他可是活生生的人,居然比一只四不像还要不值钱?这不成,这种天气,就算这房子破破烂烂的,好歹也比流落在外面好,他要是想住下来,一定要她们知道自己值钱的地方,对!就是这样!
“我知道了。”他暗自下定决心,朝无辜的小雪球比了比小拳头。“我决定不洗了!”这是他表现他男子气概的地方。
“唔——可以,不过不洗身体的小孩只能打地铺。”
“什么?!”这是非人待遇,他可不想被冷死,那多难看!
“你可以自己挑,洗和不洗。”
他一辈子没有自己洗过身体,叫他自己来,他还真的不会,这个香香的姊姊笃定不会帮他洗,能指望的也只有那个胖丫头。
这香香的姊姊不像他习惯了的那些人,她不会他说什么,就顺着他做什么,怎么这里的人都好奇怪——
他还在绞尽脑汁的想,春芽可不会纵容他想到天荒地老,一把拎起他的领子就往里走,赵鞅破天荒没做任何挣扎,只是哀怨的看盛知豫一眼,便被拎着回厨房后面的小浴间去洗刷了。
盛知豫缓缓站起,摸摸自己的脸,怎么,她很像逼良为娼的坏人吗?
小米团子洗干净后,穿上盛知豫从箱底找出来,从来没穿过的月白色里衣,长长的袖子她帮他折了又折,将就一晚,应该没问题。
谁知道小赵鞅问题大着,他鄙视。
“这是女人穿的衣服。”
“还是你要这件?”摊在床上的是请石伯找出来的旧衣服。
他也许没什么优点,但眼光毒辣,最终,委委屈屈的将就了女人的衣服,躺进床里。
“我穿了女人的衣服睡觉你要发誓一定不能说!”
盛知豫给他掖紧被角,“说完故事,你可要乖乖睡了。”
赵鞅两眼亮晶晶,可爱的不得了。
一盏茶后。
“……讲过了‘奇珍会’卖的天下宝物,你听过《臧氏兵器谱》吧?臧氏是名满天下的铸兵器家,江湖上有‘天下兵器,尽出臧氏’的说法。”男孩子嘛,肯定不爱听那种软绵绵的故事。
“姊姊去过江湖?要不怎么可能知道那么多?莫非是胡诌?”他的求知精神非常旺盛,有疑问就问,打破砂锅的要问出个究竟,真不知道该称赞他好学,还是啰唆。
年纪小小,却不让人糊弄,是精明,还是聪明过头?
“姊姊以前生过很长的病,既不能绣花,也没有别的事情可以打发时间,所以只能看一些杂书,每一本都被姊姊翻得烂烂的,脑子里记得东西自然就多了,管他内容真的还是假的,每一本书都得来不易,你就把它当故事听就是了……话那么多,是不是不想听了?”这要解释,天会黑一半,只好拿出长辈架子威胁恐吓。
“谁说不听,我爹说人要没信用,就是没用的人,你答应要讲故事给我听,你是大人,大人就要守信用。”
哟,抬出他爹爹,倒打她一耙,想她还投其所好,挑了这能让所有男孩热血奔腾的故事,书里头不都这么说,无论男孩还是男人心里都有一个江湖梦?
她这是误信传言,误会大了吗?
这不会误人子弟吧?
“你这小滑头,听好了,臧氏名器一共有一百一十三件,每一件都千金难求,臧氏历来重剑轻刀,所铸神器唯有五件,其中‘龙吟’双刀藏于阿银国,‘穿云’长枪由武林盟主廉阔所有,至于短刀‘穹苍’葬于太湖底,‘鱼鸣’为皇室珍藏,剩下的赤红雕弓‘凤栖’不知所踪,吊诡的是这把神弓曾经几度出现,又几度消失,据说这一代的拥有者曾带着它干下许多轰轰烈烈的大事,只是瞬间又消失在江湖许久,实在神秘。”
她接着又讲了这些宛如神器一样的武器的拥有者,曾经带着它们创下多少不为人知的故事,风云迭起,禁不起成败刹那……
屋里一片温馨,夜也渐渐深了,没有人知道那个人打什么时候就站在盛知豫的房外,一行清浅的脚印已经被细细的雪给盖住,了无痕迹,显然是站了不少时候。
挺立拔长的暗复印件来只是想来确定一件事,没打算逗留这么久的,但是被她的故事吸引,他静静的听完故事,竟然生出意犹未尽的感觉。
他冷若冰霜的表情里出现了从来没有过的困惑。
屋里的煤油灯被稍微往旁移了移,没熄,一道窈窕影子映在纸窗上,大概是从藤篮子里拿出布料,剪裁后,行云流水的缝制了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想起她带着笑意的脸,脸上慢慢变了神情……然而,那张笑脸,很快便扼杀在他晦暗难明又冷情的眼里。
对盛知豫来说,一件普通的绣件不需要花太多时间,甚至不太需要绣样,就能在丝绸上呈现出想要的花样来。
她绣的专心,穿针走线,就像御风而行,绷子上很快出现几根爽朗青翠的竹子,这时,披散着头发的赵鞅揉着眼睛,一副刚睡醒的惺忪模样,一跨进堂屋,就打了个冷颤磨牙,小胖胳臂不由得抱着自己发抖。
盛知豫听见声响,看他只穿件里衣就跑出来,连忙放下绷子,这不让人省心的小鬼。“怎么穿这样就出来,要着凉了可不是好玩的事,我把棉袄放在枕头旁,你没见着吗?”竟然还赤着脚,也不管自己的小力气抱不抱得动这圆滚滚米团子,努力将他抱回了房里。
她的房间亮敞,是做针线最好的地方,她却怕自己拿刀剪,挑绣线的动静会吵醒这位大少爷,所以改到堂屋,至于本来被她安置在床尾的小雪球则被春芽坚持的带到别处。
春芽以为,小姐和一个小孩睡她能理解,这屋子就那么几间房,压根腾不出一间空房给赵鞅睡,要是还搭上一只动物,小姐实在太可怜了,义不容辞,小雪球只好归她了。
长这么大个儿还被人抱,赵鞅的自尊心难免有些不自在,以前谁要敢不经过他同意碰他,绝对有苦头吃,但是他不太甘愿的小身躯被搂进盛知豫带着馨香和软馥的怀抱里时,他有些别扭的发问:“昨晚,和我睡一张床的人是姊姊?”
“那是我的炕啊。”
“我不是那个意思。”他几乎一懂事就自己睡一张床,就算生病发热,娘亲也不曾这样搂着他睡,他现在长大了,也不需要人陪睡,可不知道为什么,昨晚那一觉睡得非常放心。
盛知豫把他放在犹有余温的炕上,拿起连夜为他做的棉袄给他穿上,“果然合适。”
赵鞅左右一看,非常不满意,斜纹布的棉袄、棉裤,只有一个土字可以形容。
“这袄子你哪来的?”这个家一个小孩也没有。
“很暖吧,我可是裁了细棉给你做的内里,这样就算出门也够暖的了。”也许是她上辈子没有孩子,母爱无处发挥,对待起赵鞅这小魔头,特别有耐性。
“昨儿个熬夜帮我做的?”他说不出那个谢字,眼角儿眄着她看。
“是啊,你看我眼下的黑青。”她逗他。
在她以为,既然是个孩子就该无忧无虑,没心没肺的过日子,这小米团子却不然,有时老成得像个小老头,有时候又蛮横到近乎无礼。
他唔了声,让盛知豫按坐在小板凳上,然后端出梳头匣子,她坐在椅子上,从匣子拿出牛角梳子,把他油光水滑的头发拢过来,再慢慢梳开,接着给他绑了两个羊角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