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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偏不……”

  啪!一个声响止住了费地的话,看向声音发出的地方,却见到一截桌角被费云升徒手扳了下来,那断面整整齐齐,比刀切得还平整。

  众人皆张口结舌地看着他,尤其是月初,经过这一阵子的相处,让她猜测费云升似乎有些功夫,或许是病傻之前所练,没想到好像还挺厉害的。

  “快走!你别再来了!”费天见状干脆直接推了费地的背一下,管不了是否失态。

  费地心知继续留着也讨不了好,而且费云升的行为真的吓到他了,反正要带的话已经带到,为了保全面子,他只能冷哼一声,匆匆离去。

  直到他走远了,月初才见费天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不禁问道:“公公,发生了什么事?”

  “现在不宜说,等云升他……”费天才开个口,表情瞬间变得哭笑不得。

  月初顺着他的目光往身边一看,方才气势凌人的费云升又变回那个笑嘻嘻的单纯样,甚至还重新将她的手又牵了起来。

  “……现在可以说了。”费云升的变化,费天只是垂下肩一脸无奈。但他接下来并没有解释自家儿子的异常,只把费地来的目的说了一遍。

  原来是费地知道康王爷想在京城附近盖一座风景秀丽的府邸,便想把费家在京城城郊那一大块土地送给康王爷做人情。

  但那块土地租给佃户逾百年了,骤然收回就是断了上百户人家的生计,何况陡然送出一块地,这人情又不是算在费天头上,

  对费天更没好处,那块地历年来收租正常,也是费天本来打算留着让费云升养老的,当然不能答应。

  “这叔父太过分了。”月初感叹着,即使是有钱人,像费地这样的人渣也不会少。“公公,那我们该怎么办呢?看样子,叔父一定会向康王爷献计,届时我们就算不主动招惹,也一定讨不了好。”

  “费地因为当不了费府的当家,十年前便吵着要分家,我也按他的要求,将城北那片肥沃的土地,还有东市里那几个铺子都给他,结果短短几年间,他就将家产败光,现在在京城里钻营,靠着讨好一些达官贵人、收取些蝇头小利过活,想不到这次他又将算盘打回我身上!”

  费天说得既叹息又难受。这几年费家不知出了什么事,分家后虽然他也将家产慢慢赚了回来,但人和方面却是每况愈下,不仅费地成了个坏胚子,费云升更成了个傻子。

  月初想了想,突然灵光一闪,安慰道:“如果公公不嫌弃的话,媳妇倒是有办法能解决府里的问题,希望能替公公分忧解劳。”

  对她的心意,费天很是欣慰,不过想想还是摇头。“唉,我知道你聪明机敏,但这事可不是家里那些小打小闹,没那么容易解决,我在京里还认识一些人,或许能找他们一起想想办法。”

  月初淡然一笑。她说有办法就是有办法,不过那些有钱有势的人视为龌龊的技俩,现在倒是不方便向费天解释。

  损及费云升和费瑾的利益,就是损及她的利益,她可不会这么轻易放过费地。

  “公公,现在烦那些事也没用,就先别想了,倒是公公您能不能跟媳妇说说,刚才相公他似乎……”

  “呃,我现在还有点事,就不说了,我先忙去。”像是在逃避什么,费天匆匆敷衍几句就走了。

  这费云升身上到底有什么秘密?月初只能抱着一肚子的狐疑,带着费云升反身离去,但在经过门口的石柱时,赫然发现方才费云升扳下来的那一块桌角竟硬生生插在石柱上。

  她抽搐着小脸指着桌角,朝着傻笑不止的费云升道:“相公,你怎么把这东西弄进去的?”

  第3章(1)

  费地走后,事情并没有因此平息,他临走前的威胁像在平静的水中投下了一颗又一颗的石头,涟漪久久不止。

  没几日,康王爷还真派了个管事的过来费府,说是要接受费天的土地。费天费尽唇舌解释未果,管事气冲冲的离开,说土地是费府自愿交的,若一个月内没有履行-那么以后也不用在京城混了。

  民不与官斗,这是一直以来人人奉为圭臬的现实,更别说康王爷此人虽说不是昏庸,却也极度重视名声,喜爱张扬,那块土地若真让他得手,那盖起来的府邸之豪华,足够让他得意个好几年,抓准了这一点,康王府当然不肯放手。

  费天知道费地没那个本事的和康王爷搭上线,估计他是联络上康王府的哪个奴才,狼狈为奸要谋夺这块土地献给康王爷,对那些狗腿子而言,康王爷不会在意他们用的是什么手段,重点是一定要拿到土地。

  因此,费天每日焦头烂额的在外奔走,试图联系一些京城里的有力人士为他游说,费府里的气氛十分低迷。

  月初看着这一切发生,只是默默地将府里打理得井井有条,也管得费云升及费瑾两个大小麻烦服服贴贴,让费天无后顾之忧,在心里对她这个儿媳妇更是赞誉有加。

  而在走了蔡总管这个贪财大户后,费府每月的盈余立刻多了起来,有了这么多余钱,费天又给她充分的权力处理,月初的心思又动了起来。

  费家现在最缺的就是势力。或许往上层结识,花费万金都不一定能打通几个达官贵人;但如果往下层呢?

  月初的出身让她知道,人多势众的力量可不一定小于一个直达天听的大官。

  因此,为了建立费府暗地里的民间力量,月初出手了,而她的方式很简单,就是布施。

  京城虽是首善之区,但在一些阳光照不到的角落里,却是难以想像的贫穷与困苦。

  月初熟门熟路的专拣这些地方去,时常熬了几大锅的米粥推到各处贫民处,再由她这个费家的媳妇亲自布施,一时间也帮费家添了大善人的好名声。

  或许也只有她知道,这些被有钱有势的人视为蝼蚁的贫民,会是多么大的一股力量。

  但关在府里的费云升与费瑾就不依了,他们习惯了与月初在一起,月初几次出门没带着他们,这天他们就不依不饶地不让她走了。

  反正有家丁保护,应该也出不了什么事,她带着这两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孩子”也能让他们学点经验。这么一想,月初便连他们一起带上。

  今日前往的是位于京城东郊兴善寺旁的一个贫民胡同,这里与靠近京城宫墙外朱雀大街那儿的高门贵第完全不同,几乎全是破旧的砖瓦泥房,住这里的人也都是些老弱妇孺,个个面黄肌瘦,表情茫然。

  费府的大队人马一到,那些贫民乞丐全涌了上来,眼中冒出了热切的光芒,那惊人的声势让第一次见识的费云升和费瑾吓了一大跳。

  “娘,这些人好脏!”费瑾皱了皱鼻子,躲开一个孩子向他伸出的手,不愿被他碰到。

  月初皱了皴眉,却没有斥责他,只是好整以暇地问:“瑾儿,我们今天是来做什么的?”

  “来施粥。”

  “那为什么他们要等我们来施粥才有东西吃,而你却不需要像他们这样抢,在家里等就有得吃呢?”

  “这……”费瑾茫然了,他一直以来都是茶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瞧他开始反思的表情,月初终于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瑾儿,你想想,你有个好爷爷,可以给你锦衣玉食,但这些人家里穷,不只三餐成问题,甚至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哪里管得了身上脏不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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