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以往,陶乐丝当天就气得取消订单了,不过看在这是她家新老板要吃的便当份上,她非常“乐意”去替他拿。
就连便当店老板抱怨她动作太慢浪费他的时间时,她都忍着没发火。
拿了便当付了钱,她在心里哼着歌,把便当送进戴亚伦的办公室里。
“戴先生,便当送来了。”她不肯喊他老板,很坚持只喊他戴先生。
她心目中的老板,只有戴福永一人。
“嗯,放着就好。”戴亚伦头也不抬,继续看他的卷宗。
陶乐丝不在乎地耸耸肩,正要转身离开时,他又突然喊住她。
“陶小姐。”
“嗯?”她挑眉旋身。
“这份催帐单是怎么回事?”他指着手边正在看的对帐单问。
“哪份?”陶乐丝走了过去,低头一瞧,立刻明白他想问什么。
“大升的催帐单?这是老板的意思,他说大升的老板最近营运困难,这些帐款暂时不跟他催讨。”
“可是他的货还是继续出?”他发现一直有新的帐款加进来。
“……是的。”
“离谱!”他用力拍桌站起。“即日起,大升的订单一概不收,并且要他们尽快把所欠的帐款还清。”
“如果老板知道会很难过吧?他跟大升的老板交情很好,而且人家就是有困难才会欠帐啊——”
“荒谬!有困难就免费供应?就算是慈善事业也不是这样做的!”
“但是老板那里——”
“现在你的老板是我,希望你别忘了!”
“……”陶乐丝噘起了嘴,沉默不语。
“你的回答?”他冷冷地盯着她逼问。
“知道了,戴先生。”她轻哼一声,随即转身走出他的办公室。
不管他说什么,她都不承认他是她的老板,戴亚伦在她心中,永远只会是“戴先生”。
忙到快一点,戴亚伦才利用休息时间结束前的最后十分钟解决午餐。
来了!
看到他打开便当盒盖,原本懒洋洋翻阅时装杂志的陶乐丝连忙将杂志一丢,兴奋地坐正身子,等着看他吃便当的表情。
她看见他拆开免洗筷,挟起白饭送进口中。
白饭一入口,他立刻拧起眉头。
她曾经吃过这家便当,知道他们的白饭有多坚、韧、生、硬。
他蹙着眉头,努力地嚼了很久才吞下去。
然后,他吃了口菜,急忙掩着嘴差点没喷出来。
他瞪大眼,有点不敢置信地瞪着桌上的便当瞧。
那不可思议的表情好像在说:世上竟然有这么难吃的东西,而且竟然还敢端出来卖!
“噗!噗噗噗……噢,好好笑。”陶乐丝捂着嘴,很坏心地感到痛快。
恶人自有恶人磨,让他吃难吃的便当,也算稍微平衡一下啦。
“乐丝,你在笑什么?”同事看到她吃吃窃笑,不明就里地问。
“没什么。快上班了,我得开始准备了。”
她心情极好地收起杂志,拿出上午没做完的工作浏览,抓回工作的情绪。
即使知道,墙上的时钟指向一点钟的位置时,里头的人可能就会准时出现来找他们麻烦,但还是没能破坏她的好心情。
“你‘会’输入吧?”
这声百分之百绝对会让人恼火的询问,让陶乐丝缓缓抬起头。
那新来的魔头正站在她的前方,从眼皮下方打量她。
“基本上我有一双灵活的手,也正巧会使用电脑。”她假笑着扭动自己白嫩的十根手指头。
“很好。这份文件请你尽可能以最快的速度输入,最好能在下班前交给我。”他把一份好几页厚的文件,递到她面前。
“下班前?”他把她瞧扁了吗?现在才一点多,这区区几页,她不用两个小时就能够完成。
“时间不够是吗?那么请你加班完成后再回去,因为这份文件我明天一早就要用。”大魔头以不容许她辩驳的强硬口气下令。
“知道了。”她也懒得跟他争论自己到底“行不行”,接过文件,打开电脑软体,十指开始在键盘上飞舞起来。
原本以为她会用“一指神功”一个键一个键敲的戴亚伦,看见她灵活的动作,惊愕得差点当场跌破眼镜。
她留了那么长的指甲,应该很难打键盘才对,没想到她竟然能“克服障碍”,以惊人的速度输入。
人不可貌相,世界上什么神奇的人都有,今天他终于彻底明白这句话的真意。
一个半钟头后,她把打好的文件送到他面前时,他也没那么惊讶了。
“没事了吧?那么我出去了。”她交了差就准备走人。
“等一下。”他叫住了她。
“什么事?”陶乐丝转身。
“关于中午的便当——以后能不能改订别间?”
“怎么了?不合您的口味吗?那是附近最受欢迎的便当店耶。”陶乐丝佯装惊讶地问,其实肚子快笑爆了。
“嗯……味道是还可以,可能我比较挑剔,以后替我改订别间就好。”他不肯承认,那便当难吃到超乎他的想像。
“噢,恐怕没办法耶。”陶乐丝很小心地藏好自己的幸灾乐祸。“因为附近只有这一间便当店,市区的便当店嫌这里太远,不愿意送过来,除非我们每天中午请人过去买。”
她说的是事实,所以,如果可以的话,同事们都自己带便当,再不然就是到小吃店去吃面,就是没人愿意再订那间便当。
“……那不用了。”他不想为了自己的便当劳师动众。“谢谢你,你可以出去了。”
陶乐丝耸耸肩,包裹在短裙下的翘臀一扭,快速转身离开。
在离开他办公室的那一刻,笑声已忍不住溢出紧掩的芳唇。
那个名叫陶乐丝的女人,显然相当乐意看到他吃苦头!
关掉热水,戴亚伦仰起湿淋淋的脸庞望着镜子,镜中的他紧拧着眉。
虽然她极力掩饰,但他还是能从她那双异常明亮与兴奋的双眸,感觉到她很快乐,他阴沉地瞪着镜子想着。
她和他以往认识的女人完全不同!他曾经见过的女人,都是端庄、沉静、内敛的,没有一个像她那样的,毫不含蓄、大剌剌地张扬自己的个性与美貌。
明明是上班族,却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裙子短得快看到屁股,指甲留得那么长,上头黏了亮晃晃的水钻,甚至还打洞挂上小宝石,十指晃动时简直快把他的眼照瞎了。
但是——他无法否认,她确实很美。
琼鼻挺俏、小嘴红润、明媚的大眼灿若星子,浅褐色的秀发如云,还有一副姣美有如维纳斯的好身材,而她也毫不吝于展示。
略显紧绷的合身衬衫,勾勒出腰肢纤细的曲线,短裙下的双腿白嫩修长,露出高跟凉鞋外的脚指头,涂着跟手指头相同颜色的指甲油,更显晶莹可爱。
当她嗔目发怒时,简直美得过火。
以她这样的姣好姿色,到大银幕发展都不为过,他不明白她为什么甘心窝在这样的乡间?
今天他见识到了,她并不是没有能力的花瓶,所以他更不能理解她为何甘愿一直待在这里,当一颗藏在石堆中的珍珠?
抓起毛巾擦干脸后,他走出浴室,夜晚的风从敞开的窗口吹入,带来都市里很难享受到的清新凉意。
他走到窗口,往下眺望空无一人的街道,只有寂寞的街灯映照出淡淡的青色光晕。
这层公寓是他刚租的,距离他叔叔的工厂只有五分钟路程,走路就可以上班。屋里设备简单,而且没有任何家具,但是价格却是惊人的便宜。
这样的价钱,大概只是以往他在台北时所付的停车费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