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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徐琼安下心的同时,经过镜奁前,眼尾余光瞥见铜镜里那个蓬头垢面,脸上还沾了泥巴的小丫头。

  吓!她什么时候弄成这样的?

  春娥怎么也没跟她说一声,真是的,得赶紧洗洗才行。

  春娥也看到了她的狼狈样,赶紧打开衣箱替她拿了衣衫,两人一前一后入了净房。

  沐浴完,徐琼披着湿润的长发走出净房,春娥俐落地拿来细棉布巾帮她擦拭头发。

  “大姑娘,老爷回来了。”冯嬷嬷在外面喊着。

  “知道了。”徐琼应了声,坐直身子朝春娥说道:“随便绑绑就好了,我要去见爹。”

  父女俩在这里已经住了两个月余,父亲的新官职任命迟迟不下来,虽然他没有多说,她却看得出他心里着急得很。

  京城米珠薪桂,花费高得吓人,虽然母亲在他们出门前给了足够的银两,但是坐吃山空,钱哗啦啦地出去,真叫人看了胆颤心惊。

  换上白玉兰撒花衫子和同色的缣丝裙子,戴了小小的丁香坠,打了一条麻花辫子,打扮妥当,和廊下的冯嬷嬷打过招呼,徐琼就往小厅去了。

  小厅中,徐明珠正掀着茶盏盖喝茶,神情里有一派久违的轻松。

  “爹,您回来了。”徐琼带着春娥跨进小厅,屈膝见了礼就直奔徐明珠身边。

  “女儿,你来得正好,有好消息,爹的派令下来了,是常州知府。”徐明珠的年纪不到三十,这时代的人都早婚,虽然已经是有两个女儿的男人了,却是面白无须,容貌微微开展,反倒带着一份熟男的气度和岁月沉淀的成熟,无论怎么看都是一枚大帅哥。

  “知府?这可是三级跳,从四品的官阶,恭贺爹爹高升。”她跳下椅子再次向父亲道喜行礼。

  做了六年父女,据她所知,徐明珠为人宽和忠厚,却也不是个碌碌无为之辈,他很有理想,外放三年虽然只是个七品小官,官声却是不错,这次能被吏部拔升为知府,他的爱民勤政应该加了不少分。

  “咱们晚上就别吃郡邸的饭了,让冯嬷嬷开小灶,炒几道好菜。”郡邸的菜色虽然不差,却也谈不上可口,吃来吃去还是家常菜适口。

  “爹这回回京也认识了几个谈得来的友人,不如请过来一块吃个饭,就当与朋友告辞。”她替父亲出着主意。父亲从不自恃身分,结交的都是漂泊京城的外地人,相交一场,从此以后天南地北,为萍水相逢的友情敬上一杯水酒,也是快意人生。

  “还是我的闺女贴心。”徐明珠感受到女儿的细腻贴心,摸摸她的头,但碰到她略显干枯的发丝,心里不由得微微叹息。

  徐琼却是笑逐颜开,“也该捎信给娘,让她知道这个好消息。”

  “我的闺女说得好,爹这就进去写信。”女儿只要下一道令,他就是跟着一个动作,非常配合。

  接下来的几天,告辞亲朋、收拾东西,非常忙乱,徐明珠心疼女儿同他上京以来,哪里都不曾去过,硬是从紧凑的日子里抽出一天,陪着他的娇娇女儿逛一逛鼓楼东大街,冯嬷嬷和春娥则带着小厮去市集购买路上要吃的菜蔬和腌肉。

  东大街有京城的气派,三教九流、五行八作,什么样的吃食都有,还有更刁钻的洋行杂货,只要是想得出名堂的,就能找得出新奇事物。

  徐明珠带着女儿吃遍京城小吃十三绝,但毕竟徐琼是个小孩,再如何撒开肚皮大吃,小鸡肚肠也消化不了,吃到蛤蟆吐蜜时终于告饶。

  “爹,您帮帮琼儿吧。”她扁了扁小嘴,肚子真的好撑好撑啊。

  “看你的小肚子,比蛤蟆还要鼓了。”当爹的人打趣着说。

  “京里好吃的东西太多了嘛。”

  “那么,你肯定吃不下中午的羊择四件了。”徐明珠笑得眼角露出了笑纹,但他丝毫不以为意,自己只有这么个掌上明珠,不疼她要疼谁?

  “女儿的肚皮可以腾出地方。”

  “怎么个腾法,爹想瞧瞧。”女儿人小鬼大,就是有一堆奇怪的想法。

  两人说笑着来到羊肉店,徐琼笑道:“这肥羊王的名字真特别,不明所以的人还以为是黑店,要把人当肥羊宰。”

  《水浒传》里的母夜叉孙二娘开的是人肉包子店,还有新龙门客栈更是黑店,顾名思义,肥羊王不也是这么回事吗?

  徐明珠虽然觉得女儿说话有趣,但仍惊出一身细汗,这要是让人听到还得了,要是被扣上黑店这个屎盆子,不但店家名誉扫地,恐怕还有关门大吉之虞,到时候就算自家闺女只是个小丫头,出口招祸,在卧虎藏龙的京畿,若是惹到不能惹的人,谁会放过她?

  他连忙朝女儿递眼色,“慎言。”

  “是。”徐琼嘻嘻笑着,不以为意,搂着父亲的胳膊进了店。

  第二章 常州闻噩耗(1)

  肥羊王楼上的雅间里有一对主仆,主子意兴阑珊地对着切得很薄且久煮不老的羊肉,看起来已年过六旬的仆人是个中等个子,黑白参差的发色,一身细葛布青衫,一见大砂锅里的白菜胆已熟,手脚俐落地将淡二汤、腐皮卷、鱼腐和熟牛肉丸往锅里放,等到微沸就下了胗肝肉片鱿鱼,待完全烧沸再淋些猪油,夹碟供食。

  这种煲仔菜的手工腐皮卷和鱼腐都很费工,正因为费工,所以特别好吃。

  “楼下那小丫头说话倒有趣,又是肥羊又是黑店的,蓝掌柜要是听到这话,恐怕得吐血三升。”别看这老人家年纪一把,竟然耳聪目明,将楼下的对话听了个明明白白,一字不漏。

  “你再多嘴,口水就要喷进锅里去了,我可不吃。”眉目精致的孩子还坐不满整张太师椅,两脚也踩不到地,话说的却是威严尊贵。

  “这不输广东客家菜的七彩什锦煲,您不吃,可就便宜我家那小子了。”老者的恭敬语气里带着几分随意,令人分不清楚他与孩子究竟是什么关系。

  “你年纪大了,皮厚肉粗,不怕我的手段了?”万玄掀了掀半阖的眼,说着寒气四溢的话。

  “大君舍不得老奴。”

  “我当初真应该把你毒哑,罗罗唆唆的。叫浮生进来,我不需要你侍候。”

  “您趁热吃,这东西凉了就腥了。”老者极有分寸地把瓷碟与象牙箸放到主子眼前,带着混浊的眼隐含千言万语。

  要不是主子临时起意要吃七彩什锦煲,浮生那小子又烧得不道地,已经在田庄当起富家翁的自己哪有机会再见到主子的面。

  多希望主子能常常想起自己的好处,多召自己前来侍候。

  “倒酒。”

  万玄瞅了一眼面皮已是沟壑丛生的老者,温吞吞地把腐皮卷吃了。

  老者端起绿翡翠温酒壶替他倒了一盅九酝春酒。

  “老胳膊老寒腿的,还站着做什么,不会自己找地方坐?干脆让人送你回去,别在这里碍眼了。”万玄自己又倒了盅酒,一口下肚,老练得像个成人。

  老者知道这是主子可怜自己年纪大了,赏他位子坐,但是他不敢逾矩,他这一生都是大君的人,就算老死都不会改变。

  万玄只吃了那么一筷子就不再动了。

  “老奴听说,大君被一个小姑娘弄得灰头土脸。”

  主子冷漠不近人,甚至拒人千里,能靠近主子的身是极其稀罕的事,而他敢和主子这么“话家常”,不是他的胆子比旁人大,是他们相处的时间太长,他的胆子是用时间淬链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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