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绍刚锐利的眸光盯着她的身影,但并未做出要帮忙她的举动。
好不容易来到洗手间,刘诺菲来到第一间,对着马桶大吐特吐一场,待她走出隔间,脚步依然不稳,也晕头转向的,而且她感觉耳朵其痛无比,看了化妆室的镜子后,才发现疼痛感来自耳朵上的那副耳环,因为她平时没在戴耳环,时间一久才会感到不舒服。
这时的她已经完全忘了那其实是石大任交给她的追踪器,她用力拔下那副耳环,整个人顿时觉得轻松不少。
“真舒服。”痛感不在,她闭着眼,露出了满足的微笑。
过了一会儿,刘诺菲又晃着身体回到包厢,才刚坐下来,就被那个猪头厂商罚酒,于是她又被迫喝下一杯烈酒。
后来她就醉倒了,后续发生了什么事情,她一点印象都没有。
刘诺菲醉得不省人事,怕丢下她她会被人捡尸,戚绍刚只好当好人,假装好色之徒把她带出场。
但一到了街头,刘诺菲就坐在人行道上不肯动了。
“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他有些不耐烦的问。
她望着他傻笑,慢了好几拍才缓缓举起手,但东比比、西指指,没有给他确切的方向。
“你家到底在哪里?!”看她搞不清楚状况,戚绍刚不自觉加重了语气。
她真的醉了,醉到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又哪会记得家在哪里,而且她头晕晕的,脑袋里只有一个念头,想睡觉。
二话不说,刘诺菲直接要往后躺在人行道上,戚绍刚见状,连忙拉她起来,把她架到自己的车上。
启动引擎,他开车上路,仍不忘追问她家住址,可惜她还是东南西北乱比一通,他只好开着车在台北市区乱晃,当然这并不是他想做的事情,因为他上班一整天,又应酬到这么晚,也累了。
“刘诺菲,快点说,你家在哪里!”他再度询问,但依然没有结果。
更惨的是,绕了几圈之后,刘诺菲竟然在他的车上抓兔子!不但把他的车子吐得又脏又恶心,连她自己的衣服也无法幸免,狭小的车内弥漫着浓浓的酸味,让人光是闻着也很想吐。
逼不得已,戚绍刚只好把她带回自己的住处。
架着她进浴室前,他随手先抓来一件自己的衬衫挂在肩头,进到浴室后,一手撑着她不稳的身子,闭着眼睛用单手替她脱去衣物,虽然看不到,但是透过手的触感,他依然可以感受到那凹凸有致的玲珑曲线。
凭她的身材和脸蛋,当模特儿或是偶像明星都不是问题,当警察还真的有点可惜……突然意识到自己想偏了,他马上让自己专注。
好不容易脱去她那肮脏的外衣,他用自己的干净衬衫包裹住她的身躯,这才睁开双眼,替她扣好扣子,不过这时他已经没了欣赏她好身材的心情,他扶着她坐到马桶盖上,一手扶着她不让她乱倒,另一手拧了湿毛巾,接着替她擦拭脸、手和脚。
“竟然让大执行长替你清理呕吐物,好命的你!”戚绍刚故意强调你字,说得咬牙切齿的。
确定她稍微干净之后,他把她架出浴室,让她躺到床上,才弯身想替她盖被,就被她伸手抱住了后颈。
刚刚戚绍刚没动什么歪脑筋,没想到这会儿她竟然投怀送抱,他毕竟也是个正常男人,她又是他有点兴趣的女人,被她这么一闹,一股欲望不禁油然而生,让他不由得骂道:“shit!”
无奈对着一个醉得不省人事的人怒言相向,就像对牛弹琴,他叹了口气,把她的手拉开,替她盖好被子。
“明天再跟你算这笔帐。”说是这样说,但他还是气不过,戳了下她的额头,算是小小的惩罚,却换来她甜甜的傻笑。
她闭着眼,唇边漾着一抹甜蜜的笑,仿佛作了什么好梦,那笑颜让他的心莫名感到一阵温暖。
有多少年了,他不曾再拥有过这种笑容,她的笑脸,让他想起了失散多年的妹妹。
他忍不住想,会有这种的感觉,或许是因为这房间本来就是替失散的妹妹准备的缘故吧。
第3章(1)
一觉醒来,天已经亮了,刘诺菲忘了自己昨夜喝得烂醉,以为身在自己租的小窝,所以很自然的伸手想抓床头上的闹钟来看时间,却扑了个空。
“奇怪,我的闹钟呢?”她嘟囔一句后,坐起身,张开眼睛转头往后看,却看到一个陌生的色彩。
红与粉,是她眼前那片墙的颜色。
“作梦了吗?”她下意识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但再张开,那面墙的颜色依旧是红与粉。
怎么回事?!
她吓了好大一跳,飞快的扫视了四周,看到的是一室的陌生,这让她不由得一阵紧张,她开始努力回想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地方的,没多久,模糊的记忆慢慢回到了昨晚……她猛地想到一件事,她喝醉了!
随即,脑袋轰的一声,她下意识伸手抓住衣襟,目光也跟着垂下,看到衣服很整齐的穿在身上,扣子一颗也没开,她轻吁了口气,“好理家在。”
但下一秒,刘诺菲的神经又变得紧绷,她后知后觉的发现,身上的衣服不是她的,更惨的是,她穿着的还是个男人的衬衫!
“这是怎么回事?!”她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断在房间里踱步,情绪已经来到崩溃边缘。
她脑袋里开始有了不好的想法,难道她醉倒在路边被人捡尸了吗?
不能怪她这样想,这年头,女人醉倒在路边被捡尸的案件层出不穷,虽然她不是去寻欢作乐,但昨夜她确实喝醉了,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她完全没有印象。
“刘诺菲,冷静!冷静!你是警察,遇到这种事情更应该冷静,找证据……对!找证据!”她不断在心里自我打气,随即勇敢的踏出步伐。
离开房间,她踏入另一个新领域,那一瞬间,她就被眼前的装潢给吸引住了。
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客厅是欧洲乡村风的装潢,看起来很温暖,而且这客厅至少有她的三个房间大,在寸土寸金的台北,只能说这屋子的主人太奢侈了,但不可否认的,她很喜欢这里的摆设,让她突然很想家。
对屋子的主人越来越好奇,刘诺菲甚至忘记自己可能被人捡尸的害怕,整个人完全沉浸在对这间屋子的赞叹中。
然后,一股烤面包的香气吸引了她的另一个感官神经,害得她突然觉得肚子好饿。
房子吸引人,美食吸引人,实在太犯规了!不知道这屋子还有啥吸引人的?
她正好奇着,一个身形高大的男人优雅的从另一扇门走出来,在看见他的那一瞬间,她突然变成了化石。
所以说……她是被戚绍刚给占了便宜了吗?
“醒了?正好,来吃早餐吧。”戚绍刚刚准备好早餐要去叫她。
他怎么可以笑得那么没有犯罪感?怎么可以说得那么轻松自在?!
“你给我站住!”几乎是话出口的同时,她就已经冲向他,再下一秒,她已经抓住了他的衣领,摆出要把他过肩摔的架式——
刘诺菲以为自己可以理所当然地把戚绍刚给制伏,再轻而易举地把他逮往警局,不过人生啊,并没有那么多理所当然的事情。
相反的,是她被制伏了,而且是被他用力压在墙面上,动弹不得。
壁咚?不不不,情况没这么浪漫,她的手被狠狠的扭住,她甚至看到他眼里有一股杀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