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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9 页

 

  段景熙满意的一笑,转头偷偷朝陆傲秋扮了个鬼脸。

  陆傲秋看着她,忍不住蹙眉笑叹。

  下朝之后,一到了没人的地方,段景熙便等不及的勾着陆傲秋的手,像个天真的小女孩般赖在他身边。“瞧,多顺利,没人有意见。”

  他振臂蹭了她一下。“你啊,还穿着朝服呢。”

  “呿。”她不以为意,又两手缠抱着他的胳膊。“我们就快是夫妻了,还客气?”

  跟在他们身后的弥生看着国主小鸟依人的模样,忍俊不住的笑了。

  “笑什么?”段景熙回头瞪着她。

  “想方才主子在朝堂上还威风得像个男人呢,现在却如同猫儿似的赖着陆大夫。”弥生掩着嘴,笑得更欢了。“要是给别人见了,肯定吓得他们满地找眼珠子。”

  “我喜欢,我爱。”段景熙一脸任性。

  “奴婢看着,羞呀。”弥生故意糗她。

  “你羞就别看。”她一点都不在意,依旧缠抱着陆傲秋的手臂。“走,咱们快回去看孩子吧!”说着,她松开手,自顾自的往前奔跑。

  她那朝服的黄色长袖在空中飞舞开展,犹如蝶翼,而她,仿佛一只翩翩黄蝶,看得陆傲秋都痴了。

  跑了一会儿,发现他没跟上,段景熙回过身来朝他招招手,高喊,“爱妻!快一点呀!”

  听见她俏皮的喊他一声爱妻,他先是皱了皱眉头,有点不自在。他毕竟是个男人,合该喊着一个女人叫爱妻,可现在角色却完全颠倒了,不过话说回来,是夫是妻,又哪里如此重要呢?

  不管谁是夫谁是妻,重要的是经过了那么多的波折跟考验,始终不曾放弃、坚定的想跟对方长相厮守的他们,终于在一起了。

  他们很幸福,而且会一直幸福下去。

  ——全书完

  笔痴 春野樱

  我对笔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痴迷,而那牵系着我的儿时记忆。

  记忆中,父亲是个非常喜欢书写的人。国小时,父亲跟一位服役时相识的老士官长还有书信往返。

  那位爷爷住在屏东车城,在那个交通还不发达,家里除了机车跟脚踏车,并没有轿车的年代,台南到车城是非常遥远的距离——至少对我来说。

  因为不能见面,父亲跟这位老士官长持续以书信往来。

  高年级时,识的字多了,父亲便希望我能试着跟这位爷爷通信,而他则从旁指导。

  那位爷爷总是用漂亮的毛笔字回我的信,收到他的信是当时的我最为期待的事。

  父亲说他写毛笔字很慢,字字小心,句句斟酌。

  有一天,我不再收到他的信,寄去的信也没有响应,让我感到失望又落寞。

  父亲说他老了,也许病了,无法再给我写信,也或者已经不在人世……

  我这才觉得释怀,却也惆怅。

  我从没忘记书写的乐趣及愉悦,早些年,我的稿子都是手写稿,但那实在太耗时。将近三十岁时,我终于帮自己买了一台计算机……键盘是方便的东西,动动手指头就能打出千千万万个字。

  可我,并没有忘记书写这件事。

  我的手边永远有纸跟笔,家里的每个角落也都放着纸笔以方便我随时书写。

  因为喜欢书写之故,我对笔有着非常大的需求及热爱,每次到大型文具连锁店,总是会被架上那琳琅满目的笔吸引,即使不缺,没带上几枝回家总觉得对不起自己。

  在我的笔袋中有着一枝老白金原子笔,它对我意义非凡,因为那是国小毕业时,父亲送给我的。

  我还记得售价是两百元,对当时的我来说,两百元的笔是多么的珍贵。

  它是一枝有着银色金属笔杆的原子笔,因为舍不得用,至今还有墨水,只是出水不顺。

  这么多年来,虽然我拥有了许许多多比它还要昂贵的笔,但在我心中,它依旧是无可取代、最最珍贵的。

  有一段时间,我不再书写,总觉得笔下的每个字看来都可憎。我想,那是因为我对自己感到不满,我厌恶自己。

  为了找回自己,重新喜欢自己,我又开始书写,并给自己买了新玩具——钢笔。

  钢笔是有趣的玩意儿,我在其中找到乐趣,也在书写时得到平静。我已经好多年不曾给任何人写信了,我想……今年我会给朋友们写贺卡——用我的新玩具。

  生命中很多的执着及喜恶,后来发现其实都来自于童年的记忆。我讨厌苦瓜,因为父亲曾逼着我吃,害我吐了。

  我喜欢笔,因为书写时,听着那沙沙声,就想起父亲在灯下指导我写信的那些日子。

  对笔的痴迷,我想这辈子都不会忘了、淡了。

  因为它牵系着我与父亲,以及那永难忘怀的美好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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