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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7 页

 

  才刚七点,葳葳已经累得睡倒在闵钧怀里,三人从地下停车场搭电梯,在一楼时电梯停下,进来一名新乘客。

  语萱诧异,居然是赵初蕾——满身酒气的大公主。

  走进电梯,她歪着头用手指点点闵钧,再点点语萱,笑了,“有情人终成眷属?很好,恭喜恭喜恭喜你啊,恭喜恭喜恭喜你……”说着说着她唱起歌来。

  “你来找我的吗?”语萱皱眉,才几天不见她怎么把自己弄得这么憔悴?

  赵初蕾摇摇头,再用食指朝她晃两下,说:“No、不!我住在楼上。”

  “你住楼上?”她转头看闵钧一眼,见他耸耸肩,显然不知道这件事。

  “知道你买下七之一后,我和哥决定住在离你很近、很近的地方,近水楼台先得月,交情就是这样慢慢勾搭出来的呀。妹妹,亲爱的语萱妹妹,你不要哥哥、姊姊,可是哥哥、姊姊很想要你啊。”

  她像演讲似的动作很多,又画月亮、又打勾勾,最后还冲上前一把抱住语萱。

  瞥一眼电梯,八楼灯是亮着的,她住在八楼?

  语萱对闵钧说:,“她喝醉了,你先带葳葳回去休息,我送她上楼。”

  “嗯,有事打手机给我。”闵钧交代。

  电梯打开,闵钧抱着葳葳走出去,电梯关上,继续往上。

  电梯行进间,赵初蕾仰起头对语萱说:“告诉你一个大实话,我没有醉。”

  “喝醉的人都说自己没醉。”她无奈地推了推“姊姊”。

  她站直,双臂打横,并没有摇晃。“你看,我是说真的,我、在、装、醉。”

  电梯登一声,开了,语萱扶着她走出去,她指指左右,问:“哪一间?”

  八楼只有左右两间房,五十坪上下,却有一块将近百坪的花园。

  赵初蕾指指外面,说:“我们到花园坐坐,好不好?”

  “好。”

  赵初蕾握住语萱的手,打开电灯,推开纱门往外面走去。

  语萱诧异,顶楼居然有一块这么漂亮的地方,这里种满花花草草,还有一个丝瓜棚架,现在架上有许多金黄色花苞,还结着十几条小小的丝瓜,而瓜棚下面有个两人座的摇篮椅。

  “坐吧!”

  赵初蕾坐进去,语萱跟着坐下,腿一蹬,摇篮椅轻轻晃起来。

  “这里很漂亮,我从来没有上来过。”语萱说。

  “这些、这些、这些……是我弄的,厉害吗?”她指指东、指指西,脸上有些微的骄傲。

  “很厉害。”

  “我只会这些,其他的都不会,人人都说我是娇生惯养的大公主,其实……哪是,我更喜欢亲近泥土,虽然穿Burberry玩泥巴超过分。”

  赵初蕾笑了,如同她自己说的那样——她没醉,她的眼神清澈得很。

  “你果然装醉。”语萱睐她一眼。

  赵初蕾笑开。“我何止装醉,我还装傻、装乖、装开朗、装傻大姊、装无所谓。其实啊,当公主哪有童话书里写的那么好,这年头仇富是全民运动,想当公主就要有接受霸凌的准备。”

  她装醉、她在笑,表现得自在又豁达,但语萱看得出来她有些哀伤,毕竟她也曾经是“拟态界”的高手,也曾经企图拿下奥斯卡奖。

  温柔了口吻,她任由赵初蕾把头靠在自己肩膀上。“你夸张了,你爸、你哥明明很宠你。”

  “说错,是我们的爸、我们的哥,他们确实宠我,可爸是建筑界的龙头,哪有空理会这种小小的霸凌事件,我们的哥更是全心向上的有为青年,他的一天要拆成二十四个小时精确使用。所以啊,语萱妹妹,我其实很羡慕你,你有一个为了女儿放弃爱情的妈,我却有一个为了爱情放弃儿女的母亲。”

  听起来颇有道理,语萱突然发觉自己也有值得别人羡慕的地方。

  “我超羡慕有妈疼的女孩,生理痛可以跟妈撒娇,被男生欺负了可以在妈妈怀里痛哭,可以和妈一起逛街、喝下午茶,可以和妈穿母女装,多好!”

  “我妈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她是虎妈,生理痛,她会骂我,‘谁叫你吃冰沙。’;被男生欺负,她会问我,‘谁叫你跟男生打交道?’,逛街?没时间,喝下午茶?浪费钱。我妈只会要求我乖乖听话,勤奋上进,将来当个成功的好小孩,光耀门楣。”语萱也有话说。

  “我们现在……是在比惨吗?”

  “比惨,你才赢不了我。”语萱皱皱鼻子,却还是漂亮得让人看傻眼。

  赵初蕾满足地叹口气,又抱住她。“语萱,认识你之后我常想,如果你长得像庄阿姨,我就可以理解爸爸为什么对庄阿姨那么着迷。

  “离婚后,很多人劝爸再婚他都拒绝了,以前以为爸对婚姻过敏,后来才晓得他是在等待心里最爱的那个女人,他想尽办法找庄阿姨,可惜庄阿姨像从人间蒸发似的不见踪影。

  “如果我爸早一点找到你妈,我们就可以当一对最要好的姊妹花,我不会那么寂寞,你不会那么哀愁,我会很得意、很炫耀我有一个这么美丽的妹妹。”

  “你也长得很漂亮。”

  “才怪,我太矮,脸上有婴儿肥,我只有一头长发还可以,只有一双眼睛还可以,其他的乏善可陈。所以那些男人看见我,眼底的惊艳并不是因为我这个人,而是因为我的身分,我是赵常山的女儿。没有人爱我,他们爱的是我的价值。很可怜吧,在女人当中不受欢迎,花钱买友谊还要被霸凌,在男人眼中我只是个会走动的金元宝。所以,结论是庄语萱比赵初蕾幸运。”

  在这一点上语萱无法争辩,她确实有大大小小无数个贵人,上司长辈、同学朋友、Jerry跟Bill以及一个很好的闵钧,她相当幸运。

  “从来没有一个人,和你交往不是因为你的身分吗?”

  “有,有一个。”

  “男的女的?”

  “男的,他叫做陆闵泱,他嘴巴很贱,很喜欢夸张我的缺点,但是他的心地很好,会在我最丢脸的时候拉我一把,在我被嘲笑的时候挺身声援我,所以我触电了、爱上他了,我拚命拚命追着他跑,我不介意主动,因为这样的男人太稀有难得,不过……”

  “不过怎样?”

  “我忽略一件事。”

  “什么事?”

  “喜欢,从头到尾都是我一个人的事,他从没参与其中。他没有强行把我推走,我便误以为他对我有一点点的在意。他没有明白告诉我‘赵初蕾,我对你充满憎厌’,我便以为他想要对我有更多的理解。

  “男人和女人要走在一起必须喜欢、喜欢加喜欢,他对我却是忍耐、忍耐再忍耐,然后有一天轰一声爆炸了。”

  看着赵初蕾丰富的表情,语萱却心生不舍,她是有多寂寞啊?竟连一个可以说话的朋友都没有,居然要靠着装醉对她这个陌生的妹妹倾吐心声?

  她环住赵初蕾,额头轻轻蹭着对方。

  赵初蕾喜欢她的动作,靠着她也跟蹭了噌。“闵泱说喜欢一个人应该把对方的感觉放在前面。他告诉我,他喜欢Kate,但Kate喜欢阿凯,如果我在乎他的感觉就帮他去勾引阿凯。”

  说到这里……那股奇怪的感觉又冒了上来,明明是很简单的话,怎么会想一遍、说一遍,就心痛一遍?

  “这个混蛋。”语萱忍不住骂出口。

  赵初蕾笑了,掐掐她漂亮的脸,问:“亲爱的妹妹在替姊姊抱不平吗?不是的,闵泱不是混蛋,他只是被我纠缠得无法忍受才会想出一套温柔说词,企图开示我,让我明白——在他眼里,我什么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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