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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说

  “洋鬼子”一词,实非空穴来风。

  1271年,年仅十七岁的马可波罗与爸爸、叔父,启程前往东方。

  彼时,西方众人传说着东方乃是一片阒阴诡界,居住着妖魔鬼怪无数。

  事实上,真正的妖魔鬼怪并不在东方,而在马可波罗这队冒险旅行团里。他们押解着被教会用咒法制伏却无法杀死的四名吸血鬼,悄悄地进入了蒙古帝国,准备随地丢弃这些不被神所接受的黑暗灵魂。

  谁知道,就在他们一行人踏进东方土地的那一刻,咒法立破。

  这二男二女吸血鬼,顿时从四具美丽木偶人儿,一变而为璀璨不凡的活色生香姿态。四人华丽羽翼一张,妖丽双眸一瞅,在马可波罗一行人还不知道发生何事之前,他们便已消逝无踪。

  从此,靠着无往不利的魅力,他们开始在东方开枝散叶,形成“黑暗家族”。

  之后,完成了丢鬼任务的马可波罗,在中国停留的二十多年里,曾经见识过这群“洋鬼子”颠倒众生的魅力。于是,马可波罗偷偷地在他口述的四卷“马可波罗游记”中暗地藏下线索。

  可惜,没人发现这事。大家只记得马可波罗从中国带回了意大利面,却没人知道加了大量香蒜的浓浓意大利SAUCE,其实是他对吸血鬼的心生警惕……

  所以,“洋鬼子”一词,实非空穴来风啊!

  不信?

  你往后瞧瞧吧!

  嘿嘿嘿嘿……

  第1章(1)

  “她是个极品。”

  钟易伦犀锐的目光,透过人群准确的锁住她。

  他的眸子黝黑如墨,通常像是没有星星点缀的夜空那般黑暗,并且冷凝无温,只有在瞧见猎物时,才会绽放一抹星灿。

  那漂亮性格的薄唇也不喜欢笑,跟动辄用微笑来迷死人的花花公子杰森截然不同。钟易伦的身上,总散发一股生人勿近的气息,因为他并不喜欢食物自投罗网黏上来,即使在他饥饿的时候也一样。

  他喜欢孤僻,在人与人之间隔起一道无形的墙,然而,那是在他没有渴望的时候才会表现得如此冷漠,一旦有人激起他的渴望,情况就不同了。

  一旁的杰森听到他的话,也充满兴味的挑起眉。

  “在哪?”顺着钟易伦的目光,杰森好奇的看过去,搜寻伙伴口中难得称赞的“极品”。

  这是一个时尚派对,有钱人搞的交际活动,美轮美奂的现场充斥著名牌、珠宝、水晶灯,以及各种穿金戴银、打扮时尚的“食物”。

  在这个男女平等的时代,美女不再只是派对里最有看头的角色,俊男有时候比美女更受欢迎,例如刚冷俊逸的钟易伦和俊美儒雅的杰森。

  钟易伦有着中西混血的相貌,黑色的头发,高挺的鼻梁,立体如雕的五官配上一百八十二公分的身高,帅得足以勾魂摄魄。

  杰森则是典型的西方人,金发蓝眼,性格幽默,与内敛的钟易伦不同,他的蓝眸像是永远有放不完的电力,唇角无时无刻不挂着性感迷人的微笑。

  他们俩单身,多金,有身分地位,而且是活了三百年以上的吸血鬼,目前定居在台湾,掩护的身分分别是——外科医生及验尸官。

  两人站在一起,比明星男模还出色,就像一些动物昆虫拥有保护色一样,吸血鬼也是。

  英俊、名利和身分,永远是资本社会中最受欢迎的三大要件。

  对他们来说,拥有迷惑人心的外貌是基本配备之一,这让他们在人类社会中无往不利,轻易的吸引“食物”上门。

  他们在派对里掂斤估两,物色“食物”,同样的,他们也是别人眼中企求的“食物”。

  那些故作高贵娇媚的上流淑女,外表看似矜贵保守,却逃不过他们的法眼,他们一眼就可以看穿,这些女人眼中所隐藏的渴望,可是比她们娴淑的举止外表还要更大胆。

  人性里的贪婪和渴望,正是吸血鬼最爱的特点,也是他们存活几百年而不灭亡的重要原因。

  杰森瞧着一群打扮光鲜亮丽的年轻女人,猜想哪一个才是钟易伦看上的“极品”。

  “你指的是那个露背的?还是胸脯有F罩杯的?”

  对杰森来说,所谓的极品,就是有天使的面孔,魔鬼的身材,这种女人尝起来,才够劲。

  “穿白色衣服的。”

  杰森立刻搜寻,很快找到了三位穿银白色晚礼服的“食物”。

  “哪一个?左边?中间?还是右边?”那三位女人各有特色,不论哪一个都是不错的选择。

  “我说的是服务生。”

  “呃?”

  在杰森呆愣之下,钟易伦已走向他的目标——那个绑着马尾,穿着服务生白色制服,相貌不起眼的女人。

  江蜜雅拿着托盘,托盘上放着高脚杯,杯里注满香甜的鸡尾酒,灯光透过酒杯,将里头的液体映照得更加剔透璀璨。

  她脸上挂着微笑,勤快的穿梭在人群中,即使遇到有些喜欢摆架子的千金小姐或少爷,她也依然像个奴才一样卑躬谦逊。

  这是工作,她一向尽责做好自己的角色,而且派对服务生的钟点费很高,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来这儿当服务生,她花了好大的心血,经过严格征选才找到这份兼差的工作。

  大学念的是餐饮系,一毕业她就投入了最爱的餐饮业,靠着熟人的引见,有幸能在时尚派对中当个侍者,藉此进入上流的世界,好好观察和学习。

  像这种高级的时尚派对,严格禁止出错,她告诉自己一定要谨慎小心,但有时候小心注意,并不能避免所有的意外。

  当服务生最怕的,就是被客人撞到。

  哐啷!

  当高脚杯清脆的破裂声响起,她就知道自己完了!

  “搞什么呀!”

  当服务生第二怕的,就是明明客人自己撞过来,还死不认错的怪罪别人。

  “你怎么搞的,噢——我的衣服,这是香奈儿最新款的耶!你眼睛长到哪儿去了!”

  “对不起、对不起。”

  客人永远是对的,不管如何,她都得先赔不是,并强忍手上的刺痛;因为刚才的碰撞,玻璃碎片割伤了她的手指,虽然伤口不大,但也滴出了几滴血。

  派对负责人匆匆赶来,见到现场状况,二话不说,一双责备的目光直接朝江蜜雅瞪来,江蜜雅心下凄苦的哀叫,这下可惨了。

  眼看着自己变成狼狈样,丢了面子的千金女不甘心就这样算了。

  “是她撞我的,你们要怎么赔我!”

  什么?

  江蜜雅呆了呆,这根本是睁眼说瞎话呀!天地良心,当时她站着没动,而是这女人走路不看前面,就直接朝她撞过来了。

  派对经理忙道:“对不起白小姐,我们会立刻准备一套礼服给您换上,并将您的礼服立刻拿去送洗。”

  自幼被宠惯的骄傲大小姐,依然不肯罢休,即使送洗,也不能让她消气,因此她指着江蜜雅,高傲的命令。

  “我要她赔我这件十五万块的礼服。”

  “十五万?”

  江蜜雅倒抽了口气。不会吧,这种吸血的事她居然讲得出口?

  事关重大,现在不是客人至上的时候,就算对方是上流社会的娇娇女,也不可以这么鸭霸呀!做人最基本是讲道理,看来她不为自己辩护是不行了。

  “你——”她才刚要开口,突然小手被另一只大掌扣住了手腕,高高举起。

  江蜜雅呆住,惊讶的看向一旁也不知是哪里冒出来的陌生男子,莫名其妙的抓住她的手腕,还盯着她受伤的那根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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