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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大哥!”

  小弟鞠躬哈腰的,简直把他当黑社会老大了,不过倒是替他找了个好位子,很靠近舞台。“大哥要看我们蓝鸟人的精采演唱对吧?坐这里看得最清楚了。”

  元日刚喝着啤酒,看到店里越来越多人,当四周灯光一暗,舞台灯光忽然亮起来时,他才发现乐团成员已经在台上就定位了。

  看的出来,主唱就是凌杰,他一身皮衣,手握在立型麦克风上,其他还有吉他手、贝斯手、鼓手……

  他不敢置信的看着舞台上的女鼓手,那是钟珂,及肩长发扎了高高的马尾,还画了烟熏妆,套了件黑色皮衣,跟平时判若两人。

  凌杰声嘶力竭的唱了什么他不知道,吉他手、贝斯手在弹什么,他也没听进耳里,他的眼中只有钟珂,还有她打的鼓,他真的没想到她会打鼓,还打得那么好,根本就是个摇滚女王。

  他不得不说,他对她的认识真的太少了,这绝对不是他知道的钟珂,原来她有这一面。

  蓝鸟人乐团一共表演了六首歌曲,五首都是摇滚乐,最后一首是抒情歌,他仿佛看到钟珂眼角有泪光,是被歌曲感动了吗?他却直觉的否决了自己的答案。

  热烈的掌声后,乐团的演出暂时告一段落,不一会儿,钟珂走向他,坐上他身边的高脚椅,已经卸妆了,皮衣也脱掉了,只有马尾还高高的扎着。

  “你可能很难想像,这样的气氛曾是我的全部。”

  他原本以为她会很隐讳或很别扭的不谈过去,但她倒是很大方,笑着跟他喝啤酒,谈论过往。

  “你打鼓时很迷人,学了很久?”虽然他对运动在行,但对乐器却半样不懂,家里也没人有这类天分。

  “可能耳濡目染,没下什么苦功就会了。”钟珂说得轻描淡写,却好像不想再谈这个问题,大大的喝了好几口啤酒。

  他们才聊了一下子,下一个乐团就上台了,而且这个乐团非常的神经质,主唱用吼的,鼓手疯狂乱敲,吉他手和贝斯手也不遑多让,在台上像蚱蜢一样跳来跳去,都卯起来比谁比较神经。

  太吵了,他跟钟珂无法好好聊天,后来凌杰又加入了他们,啤酒一手一手的拿上来,炸物拼盘也不小气,一直有辣妹端上来,凌杰还一直嚷着他要请客。

  他们离开时已经凌晨一点了,因为他不太会喝啤酒的关系,适时的拒绝了一些,所以他还算清醒,但因为凌杰一直起哄,钟珂喝了很多,整个人呈现酒醉状态。

  他打算搭计程车回去,明天清醒了再过来开车,而钟珂却一直笑,一直笑。

  入夜比较冷,周围的商家多半打烊了,只剩便利商店的灯还亮着。

  她步履都不稳了,怕她跌倒,他搂着她的肩走,他们这样子还真像一对情侣。

  “元日刚——”她突然停了下来,抬眸看着他。“你吻我好不好?”

  他怔住了。“什么?”她那晶亮的眼眸好像夜空。

  钟珂直勾勾的看着他,看进他眼里。“我说你吻我好吗?”不等他回答,她的眼里已经充斥着泪水。

  好想哭。”

  他叹息一声。“你已经哭了。”

  这眼泪绝不是为他流的,但他却一点也没有恼怒的感觉,只觉得心疼。

  他拥她入怀,低头吻住了她的唇,温柔的吸吮,并且一厢情愿的把这个吻当成生日礼物。

  “元日刚——”她眨眨含泪的杏眸,又叫他的名字。

  “还要再吻一次吗?”他的气息已经被她甜美的丁香小舌勾缠得不稳了。

  她摇头。“够了。”

  他扯扯嘴角。“那你叫我是?”

  她又笑了。“只是想告诉你,你真会接吻。”

  ***

  第5章(2)

  钟珂走出住家大楼,看到一个男人在等她。

  看到她出来,元日刚收起手机,微微一笑。“比我想像的更早。”

  简单的V领素色上衣,合身牛仔裤,杏色长风衣,白色针织围巾,黑色短靴,背米黄色大包包。

  她的打扮总是很俐落,因为高挑,从大楼里走出来时像时装杂志的模特儿,沐浴在晨曦之中,相当迷人。

  钟珂是他认识的女人之中最美的一个,五官精致,脸蛋巴掌大,大眼挺鼻,非常耐看,就算她在街上流浪十天,一定也还是这么漂亮。

  他目不转睛的欣赏她,但钟珂很是迷惑。“你来干么?”

  元日刚似乎觉得她的问题很好笑。“送你去上班,你车子不是进厂维修了?”

  钟珂皱了下眉。“你怎么知道我车子前两天被撞了?”

  算她倒霉,是停在停车格里被撞的,对方不会停车,把她的车屁股撞凹了一块,很有诚意的全赔,正在修。

  “你昨晚说的,都忘了?”他好笑地看着她。

  钟珂不可思议。“我连这么无聊的事也告诉你?”

  这很私人,而且她一向自己处理这类生活上的琐事,连一星期见面五天的彩心和陶陶她也不会说,而她竟然会跟他说?

  “我来了,这个事实证明你真的告诉我了。”他气定神闲地说:“而且是你叫我来接你去上班的,你说不想挤大众运输工具,也不想搭小黄。”

  钟珂嘴角微微上扬。

  她确实有点洁癖,不爱大众运输工具,小黄也一样,谁知道上一个乘客在车里做什么,不卫生。

  饶是如此,她会叫他来?

  不可能,她怎么会叫他来?

  如果很肯定自己没叫他来,她又为什么要用疑问句?

  “我们要一直站在这里吗?”元日刚又刻意看了看手表。“送你去上班之后,我还要去医院,没多少时间了。”

  钟珂撇撇唇。

  夸张,她知道现在几点,现在才六点十五,她刻意提早出门,希望把采访刘主厨的内容完成。

  最后,钟珂上了他的车,反正她确实没车可开,而他来都来了,就让他顺道送她去上班也无可厚非……

  从哈甜志到仁泰医院有顺路吗?好像没有……

  “我们先去吃早餐。”

  她马上转眸看着他,明确地说:“不是没多少时间吗?不必吃了,送我到公司就可以了,早餐我们各自解决。”

  “我坚持。”他发动车子,对她一笑。“而且我有事要跟你谈。”

  “现在不能说吗?”她微微皱眉,越来越觉得自己好像甩不掉这个男人,他到底为什么一直往她靠过来啊?

  “现在说的话,我没办法看着你的表情。”元日刚潇洒一笑。“建议你拿出手机来做你在搭车时本来就会做的事,到了我会叫你。”

  好,算他有理,她也有谈话要看对方表情的习惯,这样才能知道对方真正的反应。

  她拿出手机进入电子信箱。

  万能的手机啊,她不能一天没有手机,如果搞丢手机,她会崩溃。

  他把音乐关掉了,她又看了他一眼,他笑了笑,仿佛知道她正在进入什么页面似的,神准地说:“我看电子邮件的时候也不喜欢有音乐干扰。”

  她挑挑眉,没说话,继续看信。

  他挺了解她的,这种空档用来浏览她信箱里那大量的邮件正好,她当然不会现在去滑社群网站,那是她很无聊很无聊很无聊的时候才会做的事。

  她大约看了二十封信,打算进了哈甜志再回,耳边才听到元日刚说到了,眼睛一看,他车也停好了。

  钟珂看了眼店面,是间日式饭团专卖店。

  她皱眉。“一大早的,我不爱吃这种东西,我习惯吃面包跟咖啡。”

  “吃吃看,不喜欢再说。”他牵起她的手走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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