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父皇、母后嫌她麻烦,我可以养她一辈子。”要不是霜不晓曾经严重的警告过他,太子想到妹子吃的苦,心疼得几乎要派遣杀手去狙杀凤鸣。
“我还未娶正妻,妹妹去我那里比较妥当!”老五早就计划好要趁这次进宫把妹妹带走,他的封地又大又辽阔,随便她爱怎么逛都可以,看能不能还他一个眉眼俱笑的宝贝妹子。
“不行!妹妹得待我这,谁敢有异议?若太子妃要敢多说句话,本太子就休了她!”太子雷的眼中有阴影,早知道他就不娶妻了。
“太子哥哥。你不要害我变成罪人……”这几个哥哥啊,当她耳背吗?虽然隔着一道墙,但他们简直在比赛谁的嗓门比较大,想装作没听见都不可能。
第6章(1)
“妹子!”
“小妹!”
“三哥、五哥。”
霜不晓随意挽了个沉香髻,穿着一件窄袖小襦,遮住脚尖的留仙裙,手拿一把松丝团扇,在这几个哥哥眼中简直是怎么看怎么漂壳。
这时从她身后突然钻出一颗小头颅。
那是一张粉雕玉琢的小脸,有着圆滚滚的大眼,穿着一件鹅黄窄袖小襦,往上缩上好几寸的留仙裙,手里还学那霜不晓拿了把一模一样的松丝小团扇……反正不论什么东西到她那里都小上好几号就是了。
这姑侄俩居然穿的是同样式的衣服。
“三叔叔,五叔叔。”声音甜美,沁人心扉,一蹦一跳,跳进了太子的怀里,然后抱着她爹的颈子啵啵的亲了好几口。
她今年四岁,单名一个迁字,是太子雷和太子妃的长女。
打从霜不晓借住东宫后,这丫头片子就缠着她,一天里,总有三、四个时辰把霜不晓当母鸡,她走到哪,这丫头片子就跟到哪,至于她那正版的母妃,则是完全被她冷落了。
时日一久,霜不晓只要带着她出去,旁人都以为迁儿是霜不晓的女儿。
她也不解释,随便他人去说。
“你这小丫头又一旱就黏着姑姑,爹爹不是说过,不许你每天往书斋跑,哪些看顾你的嬷嬷们呢?一个个都落得清净去了吗?”抱着越来越沉的女儿,太子不悦的皱起眉。
看起来那些失职的嬷嬷们需要好好整治了。
“爹爹最坏了,每回只会抱怨迁儿黏着姑姑不放,自己还不是一样,只要下朝找的就一定是姑姑,都跟我抢,迁儿最讨厌爹爹了。”扃了扁小嘴,大人最会这样做,自己都可以做的事情,轮到小孩头上就被禁止,乱没道理的。
“我……哪有。”这下窘了。
“爹爹不是敦过迁儿,说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既然爹爹最喜欢姑姑,那迁儿也一样可以喜欢啊。”
她天真的书语惹得几个大人摇头失荚,其中三皇子笑得最大声。
“又多个人来抢小妹,还是个小鬼头,真是麻烦!”五皇子撇嘴。
闻言,迁儿朝他扮了个大大的鬼脸。
“早知道你这东宫的人比市集还要多,我就不来了。”霜不晓瞧着这对父女,一个天置未凿,一个应付不来刁钻的女儿,原来想着自己一人住太冷清,以为太子哥哥的倾隽宫有人陪着说话却又静谧,可以避开不想见的闲杂人等,她是为了求平静才来的,哪知道,几个藉口赖在太子东宫的哥哥们,还有几个走不开身,只能派遣亲信送口讯,有事没事就送来东西的哥哥们,三哥、五哥、七哥、四哥、二哥……这样浓烈无私的亲情,总是教她感动又羞愧。
“既然如此,妹子,换去五哥那里住,自从我开府后你就只去过那么一次,来啦、来啦,我留了不少好玩意,就当来散心好了。”
老五眼看大家把注意力放在迁儿身上,他决定不要一起起舞,来到霜不晓身边,趁机游说着。
“有机会我一定去。”她真挚的说道。
“那……打勾勾。”
“好,打勾勾。”即使贵为皇子,也不能随心所欲,可是放眼过去,这些哥哥们,有的封地明明离京城一万八千里远,仍赶着来,有的放下手边繁杂事物,披星戴月的来采视她,有的二话不说,抱着她就红了眼睛,这些这些……这么多的亲情洗涤了她那不为人知的纠结,她忽然看开了,也平心静气了许多。
第二年开春,她肯说话,也会笑了,却决定离开皇宫。
离开的那天,天微雨。
她拎着简单包袱,在倾隽宫门前忽然跪下,朝着碧霄殿的方向重重磕了三个响头,拜别父亲。
从此,她的哥哥们即使翻遍整个凤京的地皮,也不见她的踪迹。
对一个弱女子来说,独自出门在外绝对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情,何况是自幼娇生惯养的霜不晓。
这是她有记忆以来,第一次用双脚走路,走到双脚起水泡,最后变成粗茧:第一次要为吃食张罗,张罗不来,就要有饿肚子的准备;第一次睡没有屋顶的房子;第一次睡的不是床,也没有被子。
很多很多第一次,在几个月后变成了常态。
身为始国公主,她要银子,大可向各地衙门州郡府支领,但她没有那么做,银子花光了,她就留在那个地方,打点零工,赚点饭食和路费。
虽然自食其力很辛苦,但她熬过去了,并且为自己感到很骄傲。
入了民间,走进百姓的生活,霜不晓有很深的感触。
百姓非常善良。
往往她欲求一份工时,店家见她说话文雅,貌美如谪仙,浮想连篇,以为她是乡绅人家落难的姑娘,总会大方应允,这次对方知她通晓文章书墨后,便聘她为西席、帐房,给的酬金也算优渥。
她感恩之会,对东家的子女莫不尽心尽力教导,而她从没想过这些孩子们往后的出息,殊不知,在多年后,这些孩子们一个个都有了出人意表的发展。
这是当初霜不晓想都没想到的,所谓的无心插柳,柳成荫,就这么发生了。
而当时,东家夫人见她只身在外,无依无靠,问了又问,才从她一些话里拼凑出来,她早许过人,出门为的是去排云国找丈夫。
眼巴巴的追着一个不喜欢自己的男人跑?她是得了疯魔症吗?
霜不晓知道自己有几分美色,要找个人来爱自己不是难事,就算无盐一个好了,凭她父皇和皇兄们的势力,想排队伍等候机会的大有人在。
那她出门做什么?找罪受?
没有跟东家夫人说出口的,是她想去看看凤鸣的家乡,想知道那是怎样的地方,那里的山水风情是怎生的模样?和凤京不同吗?那个把他养大的家门又是什么样子?
有时候她会闷闷的想,自己真是失心疯了。
又不是隔壁邻居,串串门子就能到的地方,始国和排云国,距离不是普通的远,依她的脚程,不跋涉个一年半载,是到不了的。
一年半载还是她最保守的估计。
前提要在她一路顺风,能平平安安抵达的分上才作数。
最后的结论是,她撞邪了。
自从见过凤鸣那个男人以后,她就没药医了。
才会在他离开自己这两年里,仍是无法抑止的想念他,想念到踏上前往排云国的旅途。
她最后一任东家待她极好,在她工作约满了以后,重金托熟人为她带路,孜孜叮咛备必要将人安全送到目的地。
那人受托,倒也老实,中途有事迫不得已必须离去,才又将她托付给准备要西下的马队。
马队浩浩荡荡,多她个女扮男装的姑娘实在不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