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呼在她即将以脸着地的瞬间,从嘴里冒了出来。
钱包飞了出去,椅子砰然倒地,她没有。
在那千钧一发之际,男人神奇的从门边移动过来,捞住了她的腰。她并不是真的看到,她的眼睛只差那么几公分就要因为她的愚蠢被拿来撸地板了,但她可以感觉到他的手,那在白天把她拖来跩去的大手和铁臂,再次回到了她的腰腹上。
下一秒,她被拉离了地板,双脚再次好好的站到了地上。
“哇,真是好险,你还好吧?”
一时间,有些糗。
她匆匆转身,看见他举起双手,做出投降状,他甚至还往后退了一步,噙着笑开口。
“抱歉,我不是故意的,我不知道会发生这种事。”
她红着脸,有些恼,又紧张,退了一步瞪着他道:“我只是个历史学者,来这里进行学术交流,我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
“事实上,你有。”他挑眉,黑眸带着笑意说。
她一呆:“我没有。”
“你有。”他仍高举着双手,表明自己没有恶意,但右手食指点了点她在回来时,随手扔在床上的包包道:“我扒你钱包时,顺便放了东西进去。”
她再一呆。
好吧,那时她忙着抢救拉玛苏——阿帕莎苏,她确实没注意当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为求方便,她出国时总是有两个钱包,一大一小,小的拿来装零钱,和几张钞票,平常就拿小钱包付零钱,有必要时才动用那有证件的大钱包,但她一路回来除了付公车钱,根本没去买别的东西,回来后又被那泥板迷了心窍,所以才没发现她的钱包掉了。
说真的,她根本不知道他是何时扒了她的钱包,当然更不知道他何时放了什么东西进去,不过既然他扒了她的钱包,当然有可能放东西进去。
话说回来,当时那么混乱,他到底是什么时候有机会做这些事?
“你摔倒忙着救那块石头的时候。”
他突如其来的话,让她吓了一跳,连忙回神,才发现自己刚刚把心中的疑问问了出来。
“那不是石头,是泥板,那是一块拉玛苏——阿帕莎苏,它们通常是一对的,人们将它们放在门口或埋在家门底下当守护神,它们是很强而有力的守护神,可以赶走恶灵,我已经有另一个了,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一块配对的,它们是——”她习惯性的解说回答着问题,说到一半突然清醒过来,不知道自己和他解释这干嘛,而且这男人可是闯入了她的房间,她是有什么毛病?怕人家不知道她找到了宝贝?
她连忙强迫自己住嘴,幸好眼前的男人,看似对摆放在桌上的阿帕莎苏一点兴趣也没有。
他只是一耸肩,道:“你知道,我当时不太方便,只好借一下你的包包,我扒你的钱包,只是为了可以找机会把我的东西拿回来,你可以检查你的钱包,我保证里面分文未少。我到这里,只是为了拿回我的东西,拿了我就走,OK?”
不太方便?寄放?这些字眼还真好听,他当时根本就正在被追杀吧?
她忍住想蹲下来捡钱包查看的冲动,警戒的看着那男人边说边慢慢放下手,捞起她在床上的包包。
显然,他也不是真的在征询她的意见。
他快速的翻找了一下,就从她包包里,捞出了一个她从来没见过的扁平金属,那东西是黑色的,上头还有几条颜色不同的电线。
他随意的把那扁平金属放到屁股后的裤子口袋里,将她的包包重新放回床上。
“那是什么东西?”
话一出口,她立刻后悔了,忙举起双手,以掌心对着他说。
“算了,别告诉我,不管那是什么,我都不想知道。”
他抬眼,再次扬起嘴角,露出迷人微笑。
“聪明。”他笑得超开心的说:“不过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只是——”
“我说了我不想知道——”她在他开口时,忙出声阻止他。
“一颗炸弹的其中一部分。”他没有停下来。
“我说了我不想——Shit!你说什么?炸弹?你放了一颗炸弹在我包包里?”她惊恐的瞪着他:“可恶,我说了我不想知道!”
“不是炸弹,只是其中一部分。”他笑看着她,说:“不是炸药的那一个部分,白天在追我的人是恐怖分子,他们本来打算炸掉巴格达,我拆了这个元件,破坏了炸弹,让他们无法成就他们的伟业,所以他们才那么生气,多亏有你的帮忙。”
说着,让她措手不及的,他低头亲了她的脸颊一下。
“谢了。”
她抽了口气,飞快捂住自己的脸颊,面红耳赤的道:“我没有帮你!”
“噢,你当然有,只是你不知道。”他笑得超级开心,转身往门口走去,边走边说:“对了,如果我是你,会拿着那张机票,立刻收拾行李搭机回国。”
“什么机票?”她一怔,傻问。
“你短裤口袋里那张。”
男人头也不回的丢下这一句,走出她的房间。
她闻言,忙伸手往裤子口袋里掏,果然掏出一张电子机票,上头还印着她的英文姓名。
她完全不知他是何时把机票放到她的裤子口袋里的,当她抓着那张机票抬头,只见自己的房门已经再次被关上。
房间里,再次恢复了原有的寂静。
若不是倒在地上的椅子和手中的电子机票,她会以为自己刚刚不小心睡着了。
一颗心,仍在胸中狂跳。
她过了两秒才回过神来,连忙冲上前把之前忘记扣上的门闩内锁给扣上。
不过,即便如此,还是无法安心。
低头看着手中被捏皱的电子机票,她低咒出声。
“可恶。”
虽然不想照着那男人说的去做,但她知道自己的学术交流恐怕只能到此为止了。
恐怖分子?炸弹?
别开玩笑了,就算她再怎么喜欢美索不达米亚和两河流域,也不想赔上自己一条小命。
她是个学者,不是什么特种部队,或间谍特务的料。
天知道,她在学时期,一百公尺可是跑了二十三秒才跑完,如果那大胡子想起她,又在街上巧遇她,那她大概有九条命都不够活。
天大地大小命最大,现在科技那么发达,她回家还是能够利用网路和这里的学者交流。
主意既定,她一秒转身回到桌边,火速开始收拾行李,并写电子邮件和当地几间学术机构道歉,还掰了一个家人急病需赶回探视的谎。
天还没亮,她已经坐车到了机场。
几个小时之后,她坐上了飞机,离开了这个国家。
第2章(1)
日本,东京。
男人和同伴站在街边,几分钟前,他就注意到那在人行道上反覆来回,又大又白又胖的棉花糖。
棉花糖走过来,棉花糖走过去,踩着小碎步,偶而低头看手机,他猜应该是在查地图,在棉花糖两百公尺来回走七遍之后,他很确定那看起来像棉花糖的家伙百分之百迷路了。
那是个外地人,穿着白到不行的羽绒衣,他会注意到她,是因为那件羽绒衣和时下流行的轻薄羽绒不一样,它又白又大,让穿着它的女人看起来就像一颗白色的球形棉花糖,下面插着两根细细的酒红色竹签。
当那白色的棉花糖停下来时,酒红色的竹签变成了一根,从他这个角度看过去,棉花糖看起来就像个丸子……
嗯,也许该说是雪梅娘。
那让她在满大街深灰、深蓝、深黑、深咖啡色的大衣之间,特别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