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他在她眼里再寻不着她曾经的崇拜、欣赏的眼光,和看她与哲伦走得近时,便恼她对他的忽视,他开始有意无意地冷嘲热讽,在嘴皮上尖酸刻薄,似是这样在她面前才能占上风。
无谓的挑衅换来两人的针锋相对,他话里藏刀,她笑里带针,他们开始无止境的唇枪舌剑,谁也不让谁,时间久了,哪还能察觉这竟也是在意的一种表现。
没发现自己如此在意她,当丁琪臻开口问他能不能交往时,他能想到的层面很浅,他想他在丁琪臻眼里看见彭璐眼底曾经有过的敬佩、崇拜的目光;他想彭璐与哲伦走得太近了,他有些不甘愿;他想他反正也有点羡慕人家谈恋爱,既有人喜欢他,为何不要?于是就在那个根本还不晓得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爱情的年纪时,答应与丁琪臻交往了。
即使是初恋,他也知道经营一段感情最基本的是专一,就算一开始他对琪臻感觉并不强烈,相处久了也有了感情;她那么崇拜他,喜欢他,每年校际杯网球赛都有她为他加油的身影;他文学奖连续三年得奖,后被出版社看上作品,为他出版第一本推理小说,她四处向人宣传他故事多好看。她款款柔情,真心以待。
他也想回报她,他尽可能待她好,温言软语,从不说重话;而为了不让琪臻误会,他甚至减少和彭璐单独见面的机会。
对待感情,他是这样全心全意与认真,他计划三十岁结婚,琪臻却在他将满三十前夕,决定出国深造。
不是不难过,十二年的感情岂是那么容易释怀?但也不是非她不可,他只是忽然发现,原来他在她心里并非最重要。梦想与爱情,她选择的是前者。
除了家人和哲伦、彭璐,他没对谁提起;倒是她不知对谁说了什么,几个同学轮流留言问他;他已读不回,不做解释,却开始听见“分手是他单方面说法,她只是去读书,并未与他分开”的说法。
……彭璐怎么想?他是不是该告诉彭璐,他与丁琪臻是再无可能的事?
门铃响起时,他还兀自沉思,直到熟悉的音调穿透门板。
“何师孟!鸡送来了!”门外彭璐喊完才后觉发现这时间点恐怕扰人了。
“……”他到底为什么会在意这样的女人?何师孟起身开门,才拉开大门,她灵巧地绕过他,钻进半敞的门缝,进入客厅。
“干嘛像做贼一样?你没付钱被老板追?”他掩门,从鞋柜拎出她的拖鞋。
“才不是。”她坐上沙发,靠上椅背,合眼舒服地叹了口气。
“那你干嘛急着进门?”他把拖鞋搁在她脚边,低眸凝视她。怎么会迟至这时,才明白她在他心里有多重要?
她睁眼,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忘了时间这么晚了,刚刚喊那么大声,不知道有没有吵到对面那对大学生。”
“你还知道你太大声了?”他在她身侧坐下,故意将右手搁在交迭的大腿上。“放心,大概回家过年,这几天没见他们出入,屋里也安安静静的。”
“那就好。”她翻着袋子里的吸油纸袋,拿出其中一袋,起身道:“剩下的都是你的,我先回去了。”
“要回去了?”他讶问。她……都没发现什么吗?
“大哥,我连三天AllDay,腿都不像腿了,我要回去洗澡休息。”
他想了想,起身送她。“那你上楼吧,早点休——”
“何师孟!”她目光一垂,觑见他的右手。“你在ya什么?”
什么YA什么的?他纳闷,顺着她视线看向自己的伤指,又气又好笑。“你脑袋到底都装什么?”总算发现了。
你啊。她笑了一下,盯着他的手问:“到底怎么弄伤的?”
“跟哲伦去打篮球,不小心弄伤了。”
她放下手中物品,抓起他右手。“包成这样,好像很严重。”
“骨折,你说严不严重?”他看着他因受伤暂难弯曲的食指与中指——真的很ya。“你应该还记得你高一时腿骨折的生活吧?”
“当然记得。”那一个多月都是他背她上下楼。“你什么时后受伤的?”
“初二。”
“你那天就是因为没回娘家才会受伤。”
他瞪着她,她俏皮地哈哈笑,随即低眸检视他身上其它部位,她面容渐露忧心。“还有哪里受伤吗?”
“两根手指骨折还不够严重?我现在连打字都很困难,这两天稿子写得非常不顺利,编辑年假还不忘来信问进度,我只能用一指神功回信。”
“你这样吃饭怎么夹菜?”口气听来略有责怪,却藏不住关心;只要想着他的日常生活一定处处不方便,便无法忽视他的伤。
“所以这几天我连吃了好几餐卤肉饭,左手拿汤匙勉强还能吃。”他从她神情瞧得出她对他的担心,虽无法确定她对他是怎样的感情,但这样的认知让他心情大好。
“都吃卤肉饭怎么有营养。”彭璐暂忘自己的疲惫,放下手上物品,绕进他厨房,打开冰箱。只有几颗蛋、一瓶鲜奶、半条吐司、两颗芭乐,还有一盒便利商店的麻婆豆腐烩饭。
何师孟拎起桌上那袋咸酥鸡,跟在她身后,边吃边说:“这几天的衣服还有洗衣机可以帮忙,但袜子和内裤需要手洗的根本没办法洗,水槽也还有杯子、汤匙、碗,我在想是不是要去买几打免洗内裤和免洗碗来用。”他觑见冰箱的芭乐,
语声模糊地说:“那是除夕那天我妈让我带回来的那一袋,剩那两颗,手不方便洗和切,好像快坏了。”
她将芭乐拿出来,见水槽果然有用过的餐具,她先清洗那些餐具,再找出一个干净的浅盘,道:“我帮你把芭乐洗好切好,你要吃就方便多了。”她说话时,一边洗着芭乐,再拿汤匙慢慢挖除里头的籽。
她微低着脸,侧脸恬静美好,这样的女子,怎会到这年纪了还不见身边有意中人?她不喜欢哲伦吗?为何几度拒绝他的告白?她那位前男友又是什么模样?
他叉了块萝卜糕递到她嘴边。“还热的,趁热吃最好吃。”萝卜糕切得大器,约三公分长,她只咬下一半,剩下一半他自然地放进自己口中。
“你跟哲伦怎么回事?”他又叉起一块萝卜糕递过去,她照旧咬了一口。
“什么怎么回事?”彭璐从厨柜里找出水果刀,转眸正好瞥见他将她咬剩的萝卜糕放进嘴里,楞了两秒,才低下脸去切芭乐。
“那天跟他打球,听他说起他跟你告白被你拒绝的事。”他看见她低脸时,发丝垂了下来,按捺住抬手为她勾拢发丝的冲动。
“那都好久以前的事了。”
“为什么拒绝?”凭良心说,哲伦条件很不错,外型、个性、待人处世,没得嫌……只比他差一点点。
“哪有为什么。感情是他喜欢我,我就得喜欢他吗?”她已熟悉他家中摆设,柜子里的收纳她也清清楚楚,她拉开上层柜子,取下一个保鲜盒。
“当然不是。只是我以为你喜欢他。”
“是喜欢啊。他人好,没什么可挑剔的,我想只要是认识他的人,都会喜欢他。”她把切好的芭乐摆进保鲜盒。“可是这种喜欢,和男女之间的情感是不一样的,我对他没有特别感觉,做一般朋友会比较适合。”
“高中时看你和他感情那么好,时常走在一块,毕业后也还有联络,我曾经以为你们彼此喜欢对方,只是不知道为了什么没有正式在一起;我也想过你和他该不会是偷偷交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