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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始很想一拳把无尘打飞,但是他又不得不该死的承认,这无良道士的话颇有几分道理。他不再理会无尘,再度回到堂屋。

  阴曹正舀水洗脸,她需要这冷冰冰的水安定她今日受了惊的心神,可始的突然出现,害她差点一头栽进水盆里。

  她仰起湿淋淋的脸,飞快的用袖子抹了抹,再用自以为最凶狠的眼神瞪着这只妖。“我不是一再跟你说过,要进我的门必须先敲门呐大爷。”

  “你又不在房里。”

  被抢白,她整个无言,难道她只能把心脏练得更坚强一点,别无他法?

  “快说,有什么事?”

  “这千余年我去过不少地方,你知道我能看见不少人类肉眼凡胎看不见的事物,譬如,百草之王的人参,各种矿脉我都知道。”他说得好像邻家谁生了娃,谁家婆媳吵架那么清淡。

  “你说的是可以换很多银子的那些东西?”阴曹把脸全抹干,这是真的吗?倘若是真的,她,原谅他的无礼了。

  始要很坚持住才点得下头。“这村子的大山就有不少好东西。”却在心底骂了她粗鄙市情。

  阴曹从来没想到那座看起来只有悬崖峭壁、激泉流瀑,只有少数猎人才敢上去,听说连飞禽野兽也绝迹的山峰,会藏着始说的那些宝物。

  不过也是,越是险峻、越是人迹到不了的地方,那些个历经岁月沉淀的土地,就会出现许多让人惊叹的宝物。

  “现在就走?”她一刻都不想等。

  “天色已暗,山路可不好走。”

  “始说得有理。”

  从厨房出来的无尘晃了晃手上的刀,他刚刚趁着还未点灯前把猪肉都支解了,大部分的肉让小飞带着几个小式神抹上盐巴,挂到檐下风干,可以放到冬天,甚至来年。

  这人手多做事就快,他还能分出手来把晚饭给弄出来了。

  “不管要做什么,总要有力气,吃饱饭,明儿个我跟你们一起去,多个人多双手对吧?”

  吃饭皇帝大,还有什么好说的。

  不得不说无尘的厨艺真的好,一块“不见天”,用的是猪的前腿肉,肥瘦适中,肉带甜味且强牙,多用来煲汤,无尘除了煲汤,还非常大放送的切丝、起片、揽碎,卤焖、红烧、蒸、煮全上了桌。

  除此之外,还有一道炸猪皮和麻什。

  “你不去做厨师真的可惜了。”这根本是全猪宴了好不好,他们也才几个人,真正会把食物吞进肚子的就两个,煮这么多菜会不会太浪费了?

  “小道爱吃美食不锴,却不喜油烟。”无尘慢条斯理的舀着麻什,这是一种形状如大拇指指甲盖大小的面疙瘩,中间略薄,边缘翘起。

  阴曹赶紧端过自己的碗,比较让她意外的是从来不上桌的始也少少的吃了一些,看起来是麻什讨了他的欢心。

  “这是关中常吃的麻什,朕以前常吃。”看着两道探究的目光,始很难得的解释。

  原来吃的是回忆。

  原本阴曹以为满桌子菜一定会剩下来,哪里知道无尘是个大胃王,所有的菜几乎全进了他的肚子。

  “好久没有吃得这么饱了。”敞开肚皮大吃的结果就是吃撑了。

  “你这种食量,养得起你的一定不是普通人。”阴曹做了结论。原来他之前是因为初来乍到,不好马上敞开肚皮来吃,怕吓着了人。

  无尘笑得美如新月,眼似春水。“我师父也这么说。”

  他这么说不由得让人浮想联翩,这是养不起,所以才打发他下山来的啊?

  不管如何,一顿饱饭后,阴曹和无尘洗洗睡了,至于始,没人担心他的去处。

  整个天地陷入了寂静里,始负着手,看着一轮白盘似的银月,衣袂飘然,长裾翻飞,尽管巍然不动,竟有微凉的单薄萧索。

  小飞捧着呈盘,上面放着的是一壶酒和酒杯,始有多久不动,他也多久不动,但他终于撑不住了,嗫嚅的道:“君上大人,您不回宫里去吗?”

  始睨了眼酒杯,小飞乖觉的从酒樽里倒出酒来,恭敬地捧给他。

  这酒不同于其它贡酒,这酒必须用龙王井与衡阳酃湖的水才酿得出来,这是前朝前朝又前前朝已经失传的差洒,每回君上有什么解不开的心事,就会喝此酒。

  “我在看人间的月色,为什么和宫殿里看的又不一样?”

  不只月色不同,他那奢华的宫殿总是寒冷无比,可在她那破败的小屋,局促的小院里,他却觉得特别温暖。

  是因为有喧哗的人声,喷香的菜肴,还是因为人?

  没有人知道他在小院里伫立了多久,同样的,也有许多人不知道他非常非常护短,即便他完全不想承认阴曹是他的主子,但是在他羽翼下护着的人被欺辱了,这笔帐他是一定要讨回来的。

  第二天,当天色蒙蒙亮,鸡鸣刚起,是城高高城门口的景象吓坏了所有要进城的人,两个年轻公子被吊在上头,难堪的是身子被剥得只剩下亵裤。

  至于一早起床的落九尘也发现竹屋的门口被人贴了“驭下不严,不配为人师表”几个龙飞凤舞、酣畅淋漓的大字。

  落九尘没有对这贬词生出任何不悦之感,却是对那笔墨酣然的笔迹生出了无比浓厚的兴趣,典杂静穆之气充溢其上,出类拔萃的霸气可以轻易的让人感受到帝王气势。

  到底是谁能写这一手好字?

  他把大宅守门的小厮都招过来问过,却没有人知道这幅字是谁送来的。

  要知道他生平最大的嗜好除了建筑便是书法,他自己能写一手博雅圆畅好字,但并不以此自满,即便在京中他的字值千金,在黑市价钱更为夸张,然而他从来没把这些放在心上,因为他追求好还要更好。

  书法是非常奇妙的,除了能够彰显一个人的气度、行事作风、内在,还能升华对艺术的追求。

  落九尘对这凭空出现的字起了爱才之心。

  他把字帖郑而重之的放在他经常阅读的书桌上,用纸镇固定四角,逐一欣赏那字的起承转合,专注的态度不亚于学子,一入神的结果,完全忘记字里头警告的含意。

  第六章 大山里的宝(1)

  烟花村。

  天边一霹出鱼肚白,始就让小飞去敲阴曹的门。

  这一番动静,自然也把睡在堂屋的无尘惊得掉下绳索了。

  趁着村人还未出来活动的时候出门,尽量避人耳目,毕竟在旁人眼中,她和无尘要去的是鲜少人迹会到的大山,越少人知道越好。

  阴曹知道这个道理,于是用最快的速度盥洗,绑好头发,换上短袖,束紧腰带,又把小铲子、水壶,昨夜剩下的馒头丢进竹篓里,往肩上一扛,一行人就出发了。

  这座大山阴曹最远只到过山下,这还是她初初住到小屋时,为了填饱肚子,寻找野菜去过最远的地方。

  她没敢上山去,三花神婆叨叨念念的就是不许她小姑娘家上山去,谁知道会不会被野兽叼走了,所以非到万不得已,也是怕神婆替她担心,她还真的没上过山。

  山路一开始是有的,渐渐地丛生的野草漫过了脚踝,越往上走,到后来连小道也没了。

  无尘走在前面,用一根砍来的木材探测前路的深浅,她就跟着无尘踩出来的脚印往上走。

  老实讲,山路崎岖难走,随时随地出现的石子和老树的柄根,就会绊得人软脚,还有深山老林,遍地落叶,一个不小心就会陷进去。

  积年的腐烂树叶带着一股沼气,会致病,无尘见阴曹的步子跟不上,也迈不动了,便接下她的竹蒌,放到自己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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