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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作者简介

  艾佟

  笔触细腻,风格诙谐幽默,是个风趣善感的姑娘。

  没事喜欢看看书,作作白日梦,

  然后信手拈来一枝笔,将想到的爱恨情痴写下来,自成一篇。

  虽偶尔觉得不管是古装还是现代稿写起来都有几分苦恼,

  但看着一本一本的书宝宝出生乃人生一大乐事,

  因此还是乐此不疲,期许能够笔耕不辍。

  序言 姑娘,请容我监守自盗

  单身以来,要说没认识新对象,那是假的。但不知道是磁场不对,还是不自爱的我太不值得人用心,那些人不是乱枪打鸟,就是敷衍得很明显,对此,我常忍不住私下跟我的男闺密抱怨,臭骂那群坏男人。

  他总是取笑地说,反正我也不是个好应付的女人,就别管人家了,先把自己顾好吧,今日稿子改完了没、下班运动了吗、周末去看电影吧,他刚好有空可以来陪我吃饭……

  直到很久以后,某一天我断掉的神经线忽然接上,问他说:“欸,你是不是喜欢我啊?”,那时他是怎么说的?

  好像是……“你想听真话?”,结果当场吓得我不敢再问下去,夹着尾巴逃跑了。

  到了最近,我才有勇气旧事重提,“我一直认为我们是百分百纯友谊,你一路监督我振作、运动减肥、改变心情,跟我一起骂那些臭男人,我以为你是在帮我把关,结果你现在这是怎样?” 他哼笑了下,“我监守自盗。”不可以吗?我猜想这是他未说出口的威胁。

  这四个这么坏的字,还有个人可以把它演绎得很甜很甜,那就是《娇娘别翻脸》中的何云珞。

  在越州初遇范曦时,那时他身负皇令要揪出江湖组织誓血盟,将记载权贵买凶的名册带回宫中,因此总是低调的不显山露水,成日跟着表弟诚郡王世子玩,就像个寻常世家公子哥儿。

  若非遭遇袭击,他欲护同行的范曦周全,也不会意外发现了范曦是个假小子,以及表弟似乎看上她了。 随着几次表弟设局,他出自举手之劳的善意,一一助她安然过关。起初何云珞也不懂,向来淡漠不管闲事的他,怎会一再对个假小子有兴趣呢?

  直到某天,当恢复女儿身,本名林元曦的小姑娘扬起甜甜的笑,向他说:“何大哥,谢谢你”时,他终于有了答案,原来啊……起初相助的确是举手之劳,后来却是不折不扣的私心了。

  他不想见这样一个古灵精怪的姑娘,折在郡王府后院为妾;他不想见这样肆意洒脱的姑娘,失了脸上那畅快的笑容;他不……哦不对,这些都不是答案,真正的理由只有一个——他,监守自盗——唯有亲自守候她的人,这样他才能放心。

  打定了主意,表面上斯文有如谪仙,事实上却是西北小将军的何云珞,自然作法也大不相同了,他示爱的方式就像带兵打仗,有着“势在必得的诚意”,惹得林元曦时常哭笑不得,却又不得不折服于这狐狸似的男人。

  只可惜,也不知是缘深还是缘浅,正当两人确认心意时,却发现原来何家正是曾经将林元曦退亲的罪魁祸首,两家从此撕破脸,再不可能商议婚事……

  遇上了这档事,究竟诡计多端的何云珞会如何过关斩将,好从林家盗得他的心头宝,就请大家在《娇娘别翻脸》中寻味了——

  第一章 偷窥同路人(1)

  我不要死……我不要死……林元曦挥舞着双手,拼命想挣脱排山倒海而来的窒息感,冲破黑暗,可是她只能无助的由着生命力一点一滴流逝,看着自个儿走到人生尽头……突然,一股力量射进她的身体,她卯足全力冲出黑暗张开眼睛。

  许久,林元曦只能傻傻的看着前方,直到四周景物渐渐鲜明,唤回思绪,教她想起自个儿身在何处。

  林元曦坐起身叹气,“好一阵子不作恶梦了,怎么又来了?”

  初到这个时代,成为这副身子的主人,她三天两头作着相同的恶梦,不过随着祖母离京来到越州之后,恶梦不再,她已经忘了有这么一个梦,没想到今日又出现了。

  虽然她接收这副身子原有的记忆,但是七零八落,还是靠丫鬟给她拼凑出大概的样貌,总之,原主乃因受不了成亲前三日遭人退亲,起了轻生的念头,而原主也确实因为三尺白绫而一命呜呼,可是,为何原主不想死的呐喊挥之不去呢?难道是临死那一刻意识到死亡的可怕、生命的可贵,改变心意不想死吗?其实,这也是正常反应,可惜,太慢领悟生命的可贵了。

  林元曦甩了甩头,甩去那股郁闷的感觉。如今随着祖母来到越州老家散心,首要之务是彻底融入这个时代,还好老家这儿的人很善良,她也很随兴,一个月下来,她跟大伙儿……不,应该说是二哥哥林长渊关系还不错。

  林长渊在林家这个家族排行老二,不过,却是长房嫡长子,生得俊、有担当、还会读书,称得上是林家年轻一辈最金贵的人,而他们两人年龄相近,她又存心借这位有见识的堂哥了解这个时代,自然就混在一起了。

  “姑娘,你终于醒了。”夏茗进了内室,见她已经坐起身,不由得松了口气。

  见状,林元曦好笑的问:“怎么了?”因为有过一次悬梁自尽的纪录,贴身丫鬟总是担心她一觉不醒,一个晚上巡上好几回,有一回夏茗伸手探她鼻息,正好她恶梦惊醒,两人吓得同时尖叫,那种场面真的很滑稽。

  “二公子在外面等了好一阵子,姑娘再不醒来,他就冲进来了。”说到林长渊,夏茗就忍不住皱眉,读书人应该最重规矩礼仪,可是这位二公子生性潇洒不羁,完全无视男女有别。

  “二哥哥可有说什么事?”林元曦掀开被子下床。

  “姑娘不是答应今日陪二公子去白云山吗?”

  “对哦,我竟然忘了这事!”林元曦赶紧让夏茗端水来洗漱净面,再进套间更衣。

  “姑娘,二公子请你今日换上这身衣服。”夏茗递上一个蓝色包袱。

  林元曦打开包袱一看,是一件簇新的月白色绣银丝云绞交领长衣,“二哥哥不是说我穿青色衣裳较能脱去胭脂味吗?”

  “二公子说今日有要紧的事,若有姑娘助阵,成功的机会更大。”

  林元曦突然生出一种不好的预感,“他不会是想带我去青楼找姑娘吧。”

  夏茗脸色一变,“二公子怎能如此乱来?”

  糟糕,吓到这丫头了,林元曦连忙安抚道:“别紧张,大白天的,青楼的姑娘都还在睡觉,二哥哥要带我去青楼也得等到晚上……”见夏茗脸色更惨白了,林元曦索性闭嘴换衣服。因为悬梁自尽一事,她身边的丫鬟全遭发卖,只留夏茗,这还是祖母考虑她身边不能没个知心人,不过,夏茗得了严厉警告,若她再有意外,就要将夏茗发卖至北方苦寒之地,难怪夏茗成天大惊小怪。

  换好衣裳,再束好发,林元曦顿时成了翩翩佳公子,揽镜一看,连自个儿都着迷了,“人果然要衣装,可惜啊,是个假货。”

  欣赏完毕,她不忘了给自个儿“易容”——就是简单的给皮肤上色,看起来变得暗沉,没有了姑娘家的白皙透红,不过她的五官依旧精致秀丽。

  “姑娘真的要跟二公子去白云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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