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他脚跟一旋,大刀反手再挥,拦腰横砍,一次解决了前面两位不知死活又冲上来的刺客。
人们才眨眼,血花如雨,已喷溅得到处都是,六名刺客,死了五个,只有第二个人因为双眼被酒箭弄瞎,倒在地上惨叫,没再攻击他而留下一条小命。
鲜红的血,从他手上大刀的沟槽滴落。
一滴,一滴,又一滴。
坊内的赌客玩家惊恐的看着那站在血泊中的男人,人人吓得脸色发白,全像受惊的老鼠,缩挤在墙边,躲藏在桌下,没人敢乱动一下。
他手持血刀看着众人,扬起嘴角。
这一笑,让人更惊,更加不敢动弹。
身上的杀气,仍未消,尚弥漫在空气中。
他举步,所有赌客都忍不住往后退缩。
他抬手,每个人都绷紧了头皮。
噙着笑,慢慢的、缓缓的,他将大刀搁在桌上,掏出手绢擦了擦手,对着所有赌客玩家微笑。
“抱歉,惊扰了大伙儿的玩兴,方才这一局,都算我的。”
他淡淡说着,朝一旁的庄家交代。
“老伍,让大爷们到酒楼里歇歇,把这儿清干净。”
“是。”老伍点头,立刻笑着招呼起受惊的客人来。
他没留在现场,只转身离开。
这一回,没人再试图拦阻他。
他掀起帘子,踏上回廊,穿过小桥流水,走过假山造景,在众目睽睽之下,神色自若的上了楼。
回到房里,他脱下了染血的衣冠,只着素白单衣,坐到窗边美人榻上,这才倚在小几上,看着远方的夜色。
有人轻轻敲了敲门,是那已连着数年夺得花魁的女人。
即便隔着门扉,他都可以嗅闻到她身上的香味。
“进来。”
他头也不回的说。
女人走了进来,轻移缓步而来。
“爷,您还好吗?”
他依然没有回头,只看着远方。
“好,当然好。”
他握住了挂在腰上的小银锁,用指腹摩抚着,淡淡反问。
“怎能不好?”
闻言,女人停下了脚步,不敢再进。
她停了下来,反倒让他笑了。
讽笑。
她怕他,他知道。
这城里的人都怕他,即便跟在他身边多年,这女人依然怕他。
怕得要命。
他是周庆,他要人生,人就得生,他要人死,人就得死。
只要有脑袋的,都知道应该要怕他。
女人识相的退了出去。
夜风又起,再次扬起了他漆黑的发。
他闭上了眼,握紧了掌中那小小的老银锁,感觉着风,感觉着手中那结实饱满的温热。
这城里,只有一个女人不怕他。
女人清澈的黑眸,浮现眼前。
他可以清楚看见,那黑眸隔着粼粼的波光看着他,隔着大街小巷看着他,隔着桃花青柳看着他。
这些年,那双清澈的眼,总无时不刻的看着他。
看着他为非作歹,看着他丧尽天良……
即便事隔多年,周庆依然清楚记得第一次看见她时,她生嫩的模样。
虽然穿了男装,可她那白嫩的脸皮,吹弹可破的肌肤,粉嫩的指尖,乌黑柔滑的长发,娇小的身段,还有那一丝不可错认的体香,在在都说明了她是位姑娘。
女扮男装的姑娘。
她被抢了,连喊都不知要喊。
他坐在楼上,一眼就瞧见了她。
她还没进门,他就知道她会被抢,她的衣料太好,鞋帽太新,身形太小,秀气的十指太漂亮,走路的模样太娇气,拎在手里的钱袋太沉重,从头到脚怎么看就是只肥羊。
小肥羊。
他本不想理会她,换个时候,或许就不管这事了,但那天才一早,她是那天铺子里的第一位客人。
那贼太不长眼,她又太过坚持,死也不肯放手。
而那日,他的心情,刚巧不太好。
看了就烦。
待回神,书册已经脱手。
走近了,才发现她原本模样应该长得不错,可惜脸被打肿了。
是个姑娘,他知道。
他从小在脂粉堆里长大。
但她胆子很大,一直看着他,虽然在他靠近时退了一步,屏住了气息,神态却异常镇定,还和他道了谢。
等回转上楼,忍不住又朝她看去,那女人抬手整理长发,戴好小帽,长长的袖子滑到了细瘦苍白的臂膀上。
他注意到她的手在抖,举步前还深吸了好几口气,摸了摸胸口,确认钱袋还在身上,这才走出巷子。
他挪回视线,看着手中书册,不一会儿,却察觉到下方投射而来的视线。
是她。
他抬眼看去,她没有移开视线,只在街上抬眼瞧着他,对他颔首点头。
这女人胆子很大。
他想着,却没将她放心上。
他对大家闺秀没兴趣,也没想多揽麻烦。
可大街上少见女子,如她这般胆大妄为,穿了男装到处走的,就更少了,他几年也没见一个。
很难不注意她。
每当瞅见,总会多看一眼。
第2章(2)
他不知她是哪家的姑娘,哪户的小姐,却总看见她在街市里穿梭。
一开始,是在采买纺织机车,二手的,不是挺好,却一买数辆;然后是棉花,一次买了十多斤,却是分次来领,一次数斤,她也自个儿扛。
用那小小的身子,细瘦的手来提,来扛。
一次骑马出门,在城外看见她,在田野之中,同农妇说话。
那一回,她穿了女装,脸也因为在外奔波黑了些,但他瞅见了那被人搬下车的二手织机。
驴车上,还有一架织机,等着要送往另一户人家。
秋风传来她说话的声音,穿着那样好衣裳的姑娘,说话一般不会这么大声,他转头看去,才发现那女人是她。
他骑在马上,让马儿缓步前行,隔着老远,看了一会儿。
她在纵横阡陌之中,追着那农妇说话,农妇下了田,她也不怕上好的绣鞋衣裙会沾上水田里的泥,竟就这样也跟到了水田里,吓傻了那名农妇。
是位小姐,才不担忧鞋会脏、会坏。
她家以前必定极富,才对身外之物这般不上心,可就因为如此,她穿鞋下田的行径更显怪异。
一般有钱人家的小姐,甭说下田了,见只虫子都要大惊小怪,就连迎春阁里的姑娘,绣鞋沾了雨水都要哀叫半天,哪个人如她这般?
再后来,又月余,他就看见她穿回男装,提拉着个包袱,穿街过巷,一间一间铺子的试,一位老板一位老板的问,问人要不要买她的货。
不是特别注意她,却很难不去注意她。
家道中落的小姐,多半都会听天由命,选择嫁人,她却没有这么做。
她想做买卖,当了玉珠子来换钱做生意,而且她还真找到了一个会赚钱的买卖。
只除了,她不懂做买卖还得有门道。
他让跟在身边的墨离跟着她,看她住哪儿,是哪户人家。
墨离回报的消息,让他微楞。
他以为她家已经没落,谁知没有,她爹是城中富户,家财万贯,她是大小姐,却住在城外小院,身边只跟着几个老病残穷的老仆。
“三月前,她身边是谁病了?”
“从小将她带大的丁翠曾病了一阵。”
听闻这,他忍不住挑眉。
墨离又简单说了她不住大宅的因由,连她去找了那后娘请大夫,却被打回票的事,都查得一清二楚。墨离这人做事向来仔细,他相信就算他问这家伙她祖宗十八代的事,他都有办法回答得出来。
因为他问了,因为他问过,这女人让墨离也上了心。
教那墨离,总在瞅见那女人时,会多事的朝她多看一眼。
因为如此,瞧见她的机会更多了。
他在酒楼里能看见她在街上,在当铺上也能瞅见她,就连走在街上,也能不小心遇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