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洁优的双颊突然浮上彤云,支支吾吾地道:“嗯……我们的婚礼……说起来其实有点荒谬,不是预期中的在纽约注册结婚,而是在赌城拉斯韦加斯……因为有朋友要去赌城结婚,请我们一起去玩。
“到了那边后,我们玩得很开心,心情太放松了,再加上在朋友的婚礼上喝了超多酒,跳了一整夜的舞,觉得爱情真美妙,结果在醉醺醺的情况下也去找牧师证婚,然后,就胡里胡涂完成结婚手续了。”
江云霏惊叹地叫了一声。“哇,听起来好浪漫耶——因为在朋友婚礼上跳了一整夜的舞,爱到最高点就立刻找人证婚,还真是超级行动派!”
于洁优喝了口咖啡,没好气地道:“哪里浪漫啊?像是闹剧一场,胡里胡涂的,那时候我本来想打电话告诉你这件事,又怕被你骂居然连婚礼都没让你参加,再加上他说年底时会有一个月的长假,届时要陪我回台湾住一阵子,见见我的亲人或好朋友,我才想干脆就到时再告诉你。”
回想往事,愁绪不自觉地染上于洁优的眉梢,她叹了口气,缓缓往下说:“这么匆促的婚姻,注定禁不起严苛的考验。婚后我跟他很快面临到问题,一个又一个的考验把我们两人都折磨得很痛苦,四个月后,双方协议离婚,一签下离婚协议书,我立刻回台湾,正式告别这段短暂的婚姻……
因为我觉得整个过程很荒谬,回台湾后实在没脸跟你提,就一直逃避这件事,也一直催眠自己,就当这件事没有发生过,我不曾遇见过他……婚姻真的不能只凭一时冲动,否则,我就是最好的借镜。闪电结婚,超音速离婚,够惨吧?”
江云霏的眼眶都红了。“洁优……”
看好姊妹这副泫然欲泣的模样,她快气死了!吼——就不要让她遇到那个狼心狗肺的混蛋,不然,她一定要狠狠地跟他算算总帐!
“我没事啦!”不愿让好友担心,于洁优硬是打起精神来。“时间是一帖良药,我早就不在乎他了。所以,你现在明白我的苦衷了吧?我真的不能当你的伴娘,你还是找别人吧,像是小敏或佳佳啦,都很适合。”她举了几个两人共同的好友。
江云霏却很不认同。“你结过婚没错,但已经离婚了,现在是单身状态啊,谁说离婚的人不能当伴娘的?现在是什么时代了,我才不吃一套!
你是我从小到大最要好的麻吉,有什么悲伤的事,是你为我打气、陪我一起熬过来。开心的时刻,也是你在我身边为我庆祝,所以,我还是坚持要请你当伴娘。”
于洁优傻了,没料到好友会这么执着。“不行的,云霏,你知道伴郎、伴娘身负重责大任,我离过婚……”
江云霏马上打断她。“离婚又怎样?现代人离婚的很多啊,难道那些离婚的朋友们都不能来参加我的婚礼,不能正常参加社交活动吗?笑死人了!这是哪门子的落后思想,我们又不是活在满清末年!”
于洁优还是猛劝:“真的不行,这是习俗,我怕这样会影响到你的婚姻不顺……”
江云霏不以为然,更正色的反驳。
“这更好笑了!婚姻是靠我跟柏禹两个人共同经营,我们一起努力、一起珍惜,这个婚姻才会成功,跟别人有什么关系啊?
而且很多人结婚的时候都大费周章地看黄历、选日子、挑选有福气的人当媒婆,连新娘子踏入夫家的时辰都要算过,不敢马虎。结果呢,离婚率还不是居高不下?”
她讲得头头是道。“所以啦,事实证明——婚姻是否幸福,关键在于两人是否肯为这个婚姻付出,一起扞卫共同建立的家;而不是选好日子、挑好时辰结婚,就以为一切OK了,可以白头偕老,婚后不用努力,什么问题都懒得解决,那才是最错误的观念!”
“这……”于洁优真是一个头两个大。“云霏,这真的不好……”
“我实在看不出哪里不好。”江云霏认真地道。“你是我最在乎的朋友,我希望你陪我走红毯,见证我人生最重要的时刻,以后我的宝宝出生了,你就是顺理成章的干妈。洁优,难道你不愿意当伴娘,不愿在我的婚礼上献上祝福?”
于洁优苦笑。“你明明知道我非常愿意,一千一百个愿意!”
她父母都去世了,也没有其它兄弟姊妹,云霏是她最好的朋友,两人几乎可说是情比姊妹深。
江云霏笑得很开心。“既然你愿意,那就OK啦!”
于洁优说不过她,只好勉强同意。“这……好吧,倘若你这么坚持,我就当你的伴娘。但是,请你一定要再询问你父母亲的意见,还有,最重要的是柏禹的意见,他们说不定会在意这件事。”
她深知江云霏一旦固执起来,旁人绝对没办法改变她的决定,不如请她的家人来改变她。
“没问题!”江云霏很轻松地道。“我会去问我爸妈跟柏禹,也会去问我的未来公婆。不过啊,你也知道我老爸是留美的,作风超级开明。柏禹的家人都住在澳洲,作风更洋化,所以啦,这件事根本不会有人有意见。”
于洁优不放心地叮咛:“反正你一定要去问你们的长辈还有柏禹就对了。”
“安啦!我答应了就一定会去问,尊重他们的意见。”
解决伴娘的问题后,江云霏笑咪咪地从包包里拿出一本新娘杂志,兴奋地翻给洁优看。
“你看你看,我买了好多本这种杂志耶,一直在研究我的婚纱照要拍什么样的风格,是上海复古风?还是英国的维多利亚风格?还有婚纱要选哪一种?这么多款式真让我选到眼花缭乱,快帮我瞧瞧,做一下功课,待会儿再陪我一起去婚纱店慢慢挑选。”
第1章(2)
几乎在同一时间,在另一家啤酒屋,项柏禹不解地望着刚从美国回来的好友。“为什么你不能当我的伴郎?”
午后的斜阳映照着男人轮廓深邃的五官,英挺出众的脸庞仿佛镶上耀眼的金边,他望向窗外,视线若有所思的定在远方某一点……
一直到今天,他还是清清楚楚地记得那个外表纤细荏弱,骨子里却很倔强,倔强到令他又爱又气又心痛的女孩!
唉……
他也清晰地记得第一次看到她的画面——在纽约,当主管的他要帮新进员工上课,几乎是一走入教室,他就注意到她了。好奇怪,教室里将近有四十个人,但是他第一个看到的,就是于洁优!
她最漂亮吗?也不尽然,纽约可是人文荟萃的大都市,来自各国的美女多到令人目不暇给,他们那个班就有来自美国、加拿大、法国、西班牙、日本、南韩等各国各具风情的美人,于洁优并不是其中最出众的,但,她有一股揉合神秘与宁静的特殊气质,深深吸引了他。
她的眼睛有着漂亮的双眼皮,眼尾很神秘的往上微勾,有一股仿佛从古画中走出来的东方韵味,一头乌黑如缎的长发,轻轻甩动时,不时闪耀着洗发精广告才有的光泽。
当她身旁那些金发碧眼的洋妞都刻意把肌肤晒成健康的小麦色或蜜糖色,更加凸显于洁优的独特细致,从丽容到粉颈、露出的手臂,都呈现仿佛珍珠白的嫩白无瑕,是那么的与众不同。
这个清秀脱俗的女孩,眉宇之间笼罩着如烟的轻愁,气质冷冽,仿佛拒人于千里之外。池圣麒一开始认为她是难以接近的冰山美人,但某次上课他讲了一个超级大笑话,全班笑得前俯后仰,他终于看到了于洁优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