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喜神与忧(下)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白天 黑夜

第 28 页

 

  她又得随了忧歌辈分,被迫改口叫狩夜一声“叔”,虽然很拗口,起码有起色。

  上回破财听见她喊“狩夜叔”,一时歪脑好奇,问她:“喜姨,你叫他狩夜叔,日后他喊我师师尊,那我该喊你什么?”

  这问题,可大可小可深可浅,可认真可随便,偏偏开喜将它看得又大又深又认真。

  自降辈分这种神事,她怎么想,怎么划不来,特吃亏呀!

  “尚未发生的事,操心何用?你怎么老去扯围脖儿?”忧歌再次停步,替她调整系绳,仔细围妥围好围满。

  “很痒嘛,而且我也不冷。”她又不是凡人,加上再一轮的十年光阴,仙元修复得差不多,冬冷夏热全与她无关。

  没错,开喜终于恢复原样,重现久违的青春年华,她简直得意猖狂,当几年的老妪,硬也要当几年小嫩娃,均衡一下。

  才会有这副八岁娃娃样的喜神下凡来。

  “脸都冻红了,还说不冷。”他只信自己双眼所见。

  她心里默默腹诽“怎不说是被你给闷红的?”,却乖乖任由他摆弄,替她整妥衣物保暖,比起围脖儿,回归原话题更紧要些。

  “我觉得狩夜……叔,看起来根本拒绝不了破财,当然要担心嘛。”

  “我也觉得。”忧歌附和她。没说的是,无论拜不拜师,那一老一小的好交情,亦不受影响。

  “说不定嘴里义正词严说“打赢我,我拜你为师”,直到了那一天,直接放水,这种事……狩夜叔不是干不出来!”她甚至怀疑,狩夜真的会这么干。

  他重新牵牢她,向前迈步,准备在这古城中,寻个歇脚处。

  离开仙界,两人不急于返回魔境,反倒流连人间,已经停留了一年。

  当年他孤身前来,半丝滋味也尝不到,她为洗刷他对凡间误解,特意旧地重游,一项一项,陪着他,再历一回。

  他们携手,走过许多地方。

  以花闻名的金雁城、热闹繁华的富裕南城、清澈川水环绕的铜鸩城、一掷千金,让他们半时辰赔光盘缠的豪赌镇、远至边疆,寸草不生的沙漠小穷镇……

  现在踏上的老古城,他曾来过,她问他好玩吗?他只答“无趣”,她又问他遇上啥新奇人事物,他思索许久才回“曾有人赠我一碗米浆粥”,她眼睛一亮问好喝吗?他沉默良久,终于给出答案,却仅是淡淡四字——不记得了。

  于是她坚持,一定要再走一次。

  忧歌短暂流离的思绪,重新回到开喜身上,听她仍细碎嘀咕“狩夜叔这样实在是不行呀,他低低一笑:“何不倒过来想,破财喊你喜姨,他收的徒儿,当不是也矮你一大截?辈分最长的狩夜叔都不介意了,你介意什么?”

  她脚步顿了顿,豁然轻快雀跃:“对耶!他师尊是我后辈,算一算他得喊我姨婆耶!”

  忧歌暗付:狩夜叔不可能喊你姨婆,别傻了,能两两相抵就很不错了。

  而面上仍挂笑意,不妨碍她勾勤美好远景。

  行经河中小桥,忧歌止步。

  不变的眼熟是致,教他略察四周,果真在街边看见米粥摊,只是顾摊之人,已非老婆婆,而是名清丽少女。

  距离他首次到此,再至初获开喜平安消息、痴痴在魔境望她归来、终是忍无可忍,主动请求赴会观星宴,最后寻得她,伴她在仙界十年休养,粗略算算,已有十六年光阴。

  十六年,之于神魔,不过须臾于凡人,却可能是生老病死的聚散交关。

  “来。”他领着开喜,走向米粥摊。

  由于天寒,摊几张矮木凳无人坐,偶有三三两两邻人来买粥,多是拿来自家碗公盛粥,取了便走,没想在积雪街上开动。

  “两碗米浆粥。”他向摊前少妇盼咐完,便解下自身长裘,将其折叠方整,体温煨暖的长裘内侧朝上,垫于小矮凳,才让开喜坐下,木凳虽不见积雪,毕竟摆放街道许久,凳面冻得像冰块。

  他径自忙了一小阵,未察摊前少妇乍见他时,露出的眼神,久久无法眨眼。

  米浆粥本就是一大锅熬煮好,毋须多等待,少妇回过神,忙舀了两碗送上来。

  “慢点吃,烫。”他不忘叮嘱。

  “这粥熬得好工夫,几乎看不见米粒。”开喜尝一口,像是极稠的汤,热乎乎的,不用咀嚼,顺畅地咕噜噜咽下,未掺任何调料,单纯是米的甜香。

  也不知是饿还是冷,来上这么一碗,胃里热暖暖的,颇是痛快。

  “好喝耶!这么特别的滋味,你怎会忘了呀?一定是没用心品尝!”她一边忙着消灭碗中粥物,一边也催促他吃。

  他舀动粥汤,缓慢啜饮。

  米浆粥慢火久熬的甜味,确实应该令人记忆深刻,可当年的他,食之无味,只因她不在身旁。

  同样的食物,相似的景致,身畔有谁无谁,差异是竟如此之大。

  见她吃得眉开眼笑,他嘴里的粥,似乎,更甜了一些。

  “老板娘!这粥,米水相融,入口即化,还得不断搅拌,才不会有焦味,带出米的纯甜,你花不少时间熬的吧?”开喜很擅长与人攀谈,每到一处,几乎都能认识不少新朋友。

  当然,新朋友不知她喜神身分,只当是个爱笑又可爱的嫩娃娃。

  这番话,若由大人口中说来,自然没什么稀罕,但目前的开喜,外貌约莫凡人八岁,能这般流利道来,少妇亦感讶然。

  “小妹妹好厉害,我每日至少熬粥三个时辰,其间慢火细熬,不时搅拌,慎防未化的米粒沉底烧焦,米浆粥不同一般白粥,我们这儿称它叫“家常燕窝”,专顾胃气,胃气养足了,人自然也精神,孩子吃也很好呢。”少妇绽笑道,眼神忍不住又飘向开喜身旁男人。

  少妇看来不过二十几岁,在开喜眼中,才真算得上是“孩子”,居然满脸慈爱望着自己,开喜有些哭笑不得,但她亦留意到,少妇时不时往忧歌看一眼,倒也不是意淫的瞧法,更多像是……观察?

  开喜本以为,忧歌忘了以魔力藏住独特红眸,才惹来注目,待她观去,红眸此刻与凡人无异,除了漂亮点、迷人一点、明亮一点、美丽一点,应该瞧不出任何破绽呀。

  开喜又闲聊道:“熬三个时辰呀?岂不是大半夜就得下床准备?好辛苦。”

  “这米浆粥,一卖五十年,以前是我奶奶经营,半年前她走后,我获得夫婿同意,接下米粥摊生意,继续营业,不让这粥香消失,大冷天要夜里起床,确实教人吃不消,不过,习惯也就好了。”少妇依旧轻轻搅拌着大锅中的米浆粥,面带浅笑。

  既已聊开,少妇也才敢开口,问向她始终偷觑的红裳男人:“这位公子……是不是也曾到我们摊上喝粥?不,是在那座桥上,一名麻脸小丫头送过去请你喝的?”

  忧歌眸光转向少妇,终于发现少妇似曾相识。

  “那麻脸小丫头,是你?”他微挑眉。

  成年人模样十多年前后,变化不多,倒是六十岁的小娃,十数年的落差,几乎像是脱胎换骨。

  少妇惊喜道:“我果真没认错人!是,是我,我就是麻脸小丫头,公子外貌与数年前相较,差异不大,又让人过目难忘,方才作见你第一眼,我便在猜想。”

  对于当时麻脸小丫头而言,他,是她见过最好看的人,记忆自然无比深刻,这古城中,再未曾出现过比他更绝丽的景致,深烙小丫头心中。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