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岁的博士毕业生,很少见吧?三十岁的副教授,很厉害吧。
走到溪边时,太阳已经半沉,浅浅在溪边找到一棵树,折下几根带叶树枝,拿起石头把叶片敲烂,她一面动作一面解释。“这叫鸭脚木,是山坑螺的最爱,我把叶子给砸烂,放进溪水中,用石头压着,鸭脚木的香味会顺着溪水扩散出去,只要一个晚上就能勾引很多山坑螺过来觅食,我们明天早上再过来收成。”
“好。”
“再过去一点有一片竹林,这两天山上有雨,应该会出笋,明天顺便挖几支笋,我给你做鸭肉闷笋。”
“好。”
“要是有时间的话再抓两条鱼吧,我给你做炸鱼柳。”
“好。”不管她讲什么,他都说好。
就算没有花椒辣椒,就算没有足够的调味料,只要她做的,他都爱。
满桌的菜肴和烤得香喷喷的月饼,再加上一壶蓝莓酒,淡淡的果香在齿颊间漫开,浅浅有些微醺,身子摇晃,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
向禹侗伸手去扶,但楚默渊动作更快,拉着她让她靠进自己怀里。
“这酒很淡,浅浅也能喝醉?”郑芳笑道。
“谁说我醉了?”她伸出食指,慢慢说:“我、一点、都没醉。”
郑齐呵呵乐笑了。“喝醉的人都说自己没醉,只有清醒的人才会说自己醉了。”
“我是认真没醉的。”
“还有人认真醉的吗?”楚默渊宠溺的目光落在她身上。
他是个实行力很强的男人,他决定盖城,就用最短的时间把城给盖了,他想改善辽州百姓的经济生活,不等朝廷文官到任,行政法令便一条条发布下去,把辽州变成商业大州。所以他发现自己喜欢浅浅,便卯足劲儿用力强力尽力地喜欢上。
“你不相信我的话?我真不喜欢喝这个酒的。”她噘着嘴,说得郑重。
不喜欢都喝成这样,喜欢还得了?楚默渊问:“不然你喜欢喝什么酒?”
她看着他的眼睛,甜甜憨憨地说:“我喜欢喝……我们的喜酒。”
中了!他脸红心跳,一把抱起她,还欲盖弥彰道:“她醉了,我送她回房。”
周嬷嬷看着楚默渊微微虚浮的脚步,嘴角笑意还在,眼底却浮上黯淡,垂着眉,脸上神色难辨……
向禹侗的脸色更难看,浅浅已经是他的通房丫头了吗?
前世楚默渊官拜一品,是袭了爵的世子爷,而浅浅是带着拖油瓶的妇人,他选择她做妻子,人人都说她交了好运,只有他晓得楚默渊何其幸运。
可如今他不过是个三品将军,为什么浅浅仍然选择他,为什么宁愿当个没名没分的通房丫头也不愿意做他的正妻?
垂头,蓝莓酒一杯喝过一杯。前世她也为自己酿蓝莓酒,前世她也为自己做月饼,前世的她为自己做的,远远超过她对楚默渊所做,可是一心仕途的自己对她的努力不上心,认为那只是尽了做妻子的责任。
直到她不在,直到在官场处处碰到困难,他想找个人给建议、想找个人倾诉,这才惊觉自己失去什么。
尤其在章妃入罪、楚薇娘再也帮不了他,尤其在只生下一女的楚薇娘,为确保自己地位残害他的庶子后,他更后悔,自己错得多么离谱。
此生他拼尽全力,从十六岁起便一步步算计,他发誓要更正错误,他十八岁考上进士,整整提早一年到辽州,他以为有大把时间足以弥补错误,谁知……今生竟与前世截然不同,提早出现在浅浅身边的楚默渊把他的计划彻底打乱。
深吸气,他不会就此认输,前世的楚默渊可以接纳成过亲的浅浅,他为什么不能接受失身的她?
他可以的,他会让浅浅重新回到自己的怀抱,这是一场战争,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战争!
楚默渊抱着浅浅回房,她是真有几分醉了,在她的迷离醉眼中,楚默渊长得分外迷人。
捧着他的脸,她想起那个办公室型男,好多同事都在私底下说,要求不多,只要能和他当一夜情人,做鬼也甘愿。
她也想呢,谁让他那么秀色可餐。
可眼前的刀疤老六半点不输他,没上健身房,身上的肌肉比型男多,没在身上涂涂抹抹,一样带着好闻的气味,不会撩妹,她就被他撩得乱七八糟,她啊,越来越爱他……
他将她放在床上,刚为她拉好棉被,两条细细的手臂就缠了上来。
“我想吃掉你。”这句话不是表达感觉,而是认真想要实现。
“想痴痴地望着我?”他接话。
浅浅咯咯笑得花枝乱颤,他早晚会成为撩妹王,使了力,她把他的头抱进怀里。“我是认真想吃掉你的,因为你在我面前晃,晃得我头好晕。”
他不反对她的拥抱,除去鞋子,躺上她的床,反客为主把她抱进怀里。“头晕是因为你喝醉了。”
“错,不是因为喝醉,是因为爱情让我头昏脑胀。”她嘟囔道。
当!又中!他越来越爱她的流氓。他哑着声问:“要我当你的头晕药吗?”
“要。”说完,她又咯咯咯笑不停。
那样的笑,那样的迷离眼光,他怎么能够松手?本想再给她多一点时间的,本想把最好的留到那一夜,本想……
算了,反正变化永远赶在计划前头,反正不管在什么时候,他永远不会背弃她。
俯身,他吻上她的唇。
对于男女之事,她没有经验,但跟着男同事看过不少“教学影片”。
有人说她太大胆,居然不怕他们荷尔蒙临时泛滥?她笑问同事,如果他们激情起来,自己会不会危险。
他们上下打量她,之后评点,“如果你白一点、漂亮一点、身材凹凸一点……”
她明白,在他们眼里,她就是个男的,她缺了很多的“一点”,所以型男再风流,也轮不到她来发展一夜情。
穿越大神对她很慷慨,送给她梅雨珊的漂亮脸蛋和曼妙身材,就算没有附赠型男,但刀症老六更优。
机会难得,她迎上他的吻,毫无保留。
她的主动热情烧光了他的自制力,他加深这个吻,灵巧的手指除去她的衣衫,粗砺的指间磨蹭着她细嫩肌肤,带起她一阵阵寒栗。
他的吻顺着她的唇一路往下,在她的颈项间流连忘返,浅浅的锁骨中间有个漂亮的月形朱砂痣,很美,他的唇落在上头,轻轻吮吻。
她不知道自己想要索求些什么,只能将他紧紧抱住。
她喜欢这份亲密的感觉,好像这个世界终于有个人和她建立起系带关系,这个系带将一步步地把她牵引进他的生命里……
好喜欢他哦,越来越喜欢欸,才一天,对他从决定喜欢到激情,中间的过程短得像火柴棒擦过,瞬间燃起熊熊烈火……
在急促的喘息间,她闭着眼,享受他的亲吻,享受他的指间滑过她每寸知觉神经。她说:“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不知道。”模糊难辨的话从他喉间逸出。
“是我爱上你的第一日。”她又耍流氓了,于是火柴跌入汽油桶,轰!
他吻上她的柔软丰腴,他激情地向她索取,他知道这世间,自己再不是一人踽踽独行,他知道生命中的甜再度来到身边……
她是醉了,但醉得不严重。
她知道昨晚的他有多莽撞疯狂,他像第一次尝到蜜的男孩,一尝再尝,不肯松手。
她想喊停,但他压抑说:“我已经寂寞太久。”
然后,她也不愿意他停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