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至近前,便可窥道士全貌——眉清眼正,姿容秀美的一个年轻道姑。
是的,一位道姑。
于深山道观中苦修经年,经历了师父、跟班先后不见的沈清欢终于忍不住骑着自己的小毛驴从大青山深处出来了。
师父当年扔下一句话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些年全无音讯。
在她年满十五的时候,恨生也离了道观,说是要去报仇,并带走了大黑。
一个人在深山道观又宅了两年,沈清欢担心自己常年不与人交流最后变得自闭,便决定下山入世,顺便找一找那先后离开,至今不见人影的两人一狗。
也不知道依大黑的狗龄它是否还健在啊。
身下的毛驴发出一阵响亮的嘶鸣声,生生打断了沈清欢唱歌的雅兴,她抬手就往它的驴头来了一巴掌,斥道:“安静。”
“昂……”毛驴响应,似有不满。
沈清欢白了它一眼,每每看到这头驴,就忍不住想起她那个不负责的师父,这头驴还是师父下山之前从外面给她抓回来的一头小野驴。养到现在也算是成年了,就是脾气不是很温驯,时不时就想闹点小脾气。
都她惯得它!
多年不下山,道观生活清苦,她连身像样的衣服都差点儿凑不出来。
扳着指头算算,自打师父下山后,她都四年没有新衣服穿了,个子却逐年长高,布料很是捉襟见肘啊,身上这身衣服还是她用仅剩的一些布料勉强做出来的,里面的内袍都已经拼接打上补丁了。
摸摸左腰,那里系着一个钱袋,钱袋里放着她仅有的五两银子,包括铜板。
沈清欢有些忧郁地看了看天,只能默默祈祷山下的物价没有高得很离谱,让她一入世就变成赤贫。
他们栖身的道观实在是太过人迹罕至,她骑着小黄都走了差不多一天才看到山脚。
山脚下草木葱笼,却连个人烟都看不到,她有点怀疑自己可能选错了方向。
没办法,只能重新选了方向继续赶路。
第六章 久别重逢的故人(2)
大青山下,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没有牛羊。
这个时空的地理完全跟沈清欢上辈子不一样,但她大抵知道自己所在的地方应该已经属于边塞。简言之,也就是各民族杂居的地方。
从天明走到天黑,顶着星星月亮,听着鬼哭狼嚎。
真的是鬼哭狼嚎,活的人没看到,但是鬼还是有几只的,也算是聊胜于无。
做为一个常年见鬼的人,在深山道观经年不见一只鬼其实是不正常的状态。
如今再次见到鬼,沈清欢竟然觉得十分的亲切。
顶着星星月亮,听着鬼哭狼嚎,沈清欢一路淡定地骑着自己的坐骑小黄赶路,终于在深更半夜,看到了一座城镇的影子。
谢天谢地,感谢道祖,她总算看到有活人的城镇了。
只可惜大晚上城门紧闭,她进不了城。
好在,离黎明也没多久了。
沈清欢找了个地方,从驴背的行李里翻出一个蒲团随手扔在地上便坐了上去,开始入定。
脖子上连条驴绳都没有的小黄就老实地站在一边陪着。
等到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穿透地平线出现的时候,沈清欢便睁开了眼睛,将行李重新横挂到小黄的背上,然后掸掸衣袍,骑上小黄去附近找水源。
找到水源后洗漱了一下,又将自己随身的水囊和葫芦都灌满,等小黄吃饱后才骑着它慢悠悠地朝城门而去。
进了城门,发现这个城镇里的人果然是各民族杂居,当然还是以中原人为多。
她找了个早点摊子,要了一块酥油饼,点了一碗油茶,愉快地祭祭自己的五脏庙,吃饱喝足后会了饭钱,一共花了她五文钱,物价似乎不是特别高,这让她的心安定了些。然后又找到城里的一家布店,白青黑三色各扯了一些备用。
沈清欢并没有在这座城镇停留的打算,买好了布料,她便骑着小黄一路向关内进发、
山河依旧,物是人非。
大元朝覆灭之后,各地诸侯问鼎逐鹿,可是打了好几年,势力吞并严重,也没人能最终一举定乾坤。
如今天下分了三大势力,三方俱已立国称帝,是大业朝,是大盛朝,还有一个大兴朝。三朝之中以大业朝势力最太,由原大元朝的并州、安州、甘州、益州、荆州……共六州三十二郡,局面最稳。
而沈清欢如今所踩的地界就是属于大业朝的,整体来说百姓家居乐业,但是百废待兴,许多地方还能看到大战后的荒凉。
在沈清欢远离边塞,逐渐接近中原腹地时,她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
街上做女冠打扮的少女很多,难道这是一种潮流吗?
为什么说是潮流呢?因为她们的道袍颜色可不像她,只有灰黑蓝青四色,而是五颜六色,色彩斑斓啊!穿在一个如花似玉的少女身上,收胸掐腰的,倒是别有一番风情,而且一个个头顶的莲花冠,推陈出新,金银玉饰琳琅满目。
这么一打扮,哪里还像是个出家修道的人啊,简直就是模仿秀,还是往精奢高端路线走的。
果然是山中修道久了,跟不上时代变化了。
等啃着一张葱花饼的沈清欢又看到一个盛装打扮的女冠带着侍婢护卫从自己身边走过,脸上已经做不出什么惊奇的表情了,有点儿麻木。
她慢慢地吃着自己的饼,小黄老实驮着她的行李跟在她身后。
这不用驴绳拴住牵在手里,却自动跟随在主人身后行走的驴子,到底还是不多见的,尤其它的主人还是一个容貌秀美的小道姑时,就更引人注目了。
深山修行多年,冷不丁重归世俗,被大家这样注目,沈清欢还真是有些受不住。
消灭了自己的饼,拔开葫芦塞子喝了几口水润润,然后将葫芦重新挂回自己腰间,她抱着自己的拂尘便在街边的摊子转了起来。
也不是想买什么,女人的通病,可能就是看看转转,与需不需要、要不要买并没多少关系。
“小道长需要簪子吗?你看这几样木簪,雕花精美,很适合小道长呢!”卖头簪发饰的中年妇人很是热情地向沈情欢推销着自己的货物。
沈清欢拿着两根桃木簪花比对着,好像都差不多,跟她头上自己随便削的区别不是特别大。
就在她觉得买这东西太浪费钱财准备放下的时候,一只骨节分明、修长白晰的手从一旁探来,直接从她手里将两根簪子抽走。
“这祥的货色,不看也罢。”
这虽然是她的心里话,但对方这样堂而皇之地讲出来,对卖家也不太好吧。
沈清欢忍不住朝对方看了一眼。
我擦!韦孤云!
就对方那张能引起女人暴动的脸,她就是化成了灰也能认得出来啊,估计这是世上独一份,绝无分号。
“小九,多年不见,你还好啊。”
她能装作不认识他吗?
眼睛瞄到某人身后另一张熟悉的脸时,沈清欢立时泄气,恨生怎么会跟他在一起?
呃,目光下移,还有大黑,它竟然还健在啊?难得。
心里想得很多,但她脸上表现出来的却不多,十分正式地摆了下拂尘,冲他行了一礼,“多年不见,施主风采依旧。”
韦孤云脸上的笑容不减,依旧显得温文儒雅,但沈清欢心里却是莫名一咯噔。
果然,下一刻就听他带着轻浅笑意的声音响起——
“小九,我记得你以前可是喊我云哥哥的。”
握了棵草,大哥,这是黑历史,你知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