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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踏雪还写上一道促进生发的药饮。

  她告诉罗嬷嬷用熟地、黑豆、枸杞子和瘦肉一起熬煮半个时辰,用八碗水熬成两碗水服用,七天喝个两次最好。

  至于用量的多寡她注明在上头,到时候只要照着方子做便可。

  罗嬷嬷收了方子,“这方子值多少银两?”

  “这方子不收钱的,改日嬷嬷的白发要是转黑,知会我一声,这便是最好的报酬了。”她嘿嘿笑着说。

  “你这丫头倒是新鲜。”罗嬷嬷深深的看了她一眼,记下她,转头走了。

  接下来,客人陆陆续续的过来,基于盛踏雪又是试用,又是送赠品,大多数的客人还是十分愿意买单的。

  最让烟氏惊讶的是女儿所说的那些回头客,还真有不少是已经走掉又回头的客人。烟氏慢慢的壮了胆子,站出来拿自己为例的推销着。

  母女带来的东西了不起也就二三十件,一番忙碌下来,不到午时已经卖光,看到空空的筐子,又听到荷包叮叮当当作响的铜板声,盛踏雪觉得这些日子的辛苦都值了。

  “娘,都晌午了,咱们到对面的馄饨摊子叫两碗鲜肉馄饨吃吧。”

  按照烟氏的想法,是早一步到家,也早点能把赚来的银子摊出来好好瞧瞧,算算究竟赚了多少钱,吃饭嘛,家里还有些剩菜,热一热就能吃了,何必花钱?

  可对盛踏雪而言,没有钱的时候自然能省则省,如今有了进帐,花点小钱犒赏一下自己,也不是什么大事。

  “娘,小五觉得女人要学着对自己好一点,自己觉得舒坦了,别人看着我们也会觉得舒坦,我们这么辛苦的干活,图的不就是舒心?”

  不说女儿替家里挣了五十两的银子,烟氏近来越发觉得女儿不说话则已,一讲起话来头头是道。

  最终,母女当然是去了摊子,各自叫了一碗香香的鲜肉馄饨汤,放开腮帮子的吃喝。

  烟氏不相信自己连汤都喝光了,曾几何时她能这样自由自在的吃东西,不用顾忌别人,有多久没这样过了?

  她自己都不记得了。

  能自己挣钱,想花钱的时候有银子使,她有些明白女儿所谓的对自己好是什么意思了。盛踏雪不知她娘的心里已经又蜕变了一番,等母女俩经过那日她买白斩鸡的摊子,看着没什么生意的摊子,她忽然灵光一现——

  她想到鸡肉上桌那天,她脑袋里一闪而过的是什么了。

  鸡啊,白斩鸡、熏鸡……各式各样令人垂涎的鸡!

  她前世是半饥半饿的长大的,后来懂得调香之后,对煮食也算得上一把好手,食材本身天然的味道加上中药材及香料,加成后的风味更加迷人,好吃得都会咬掉舌头。

  只要她下厨,几乎都能得到赞美,前世奚府要宴客时,更指定要她出马,说客人定会喜欢她的料理。

  当时,她以为自己被看重,还沾沾自喜过,但是,她不也像一种可以炫耀的工具?

  “咳,姑娘,在下复姓闻人,不姓姬。”一道冷静却带笑的嗓音,把思绪飞至天外的她带回了现实。

  第六章 公子讨鸡吃(1)

  “啊?”她面前什么时候多了个人?娘也没提醒她,还有那些什么鸡的她以为只是在心里想,不料却宣之于口,还让人听去了。

  盛踏雪脸蛋爆红,一下尴尬的恨不得把自己的舌头咬掉。

  闻人复看着她两颊爬上两朵红晕,脸上没有了前辈子最后见面时的愁苦和怨愤,他轻轻的笑了,眼中有什么东西极深极深的隐去了。

  盛踏雪用力瞪大眼睛,想找回一点气势,切,看人出糗有必要笑得这么风华绝代吗?太没同理心了!

  在她眼前的是张剑眉星目、明丽至极的脸,看着十六七岁年纪,好似在笑,可综合她做了两世人的直觉,这个有着可媲美潘安脸蛋的少年并不好相与,眼角眉梢的冷冽证明他并不习惯笑脸迎人。

  少年一身的墨黑,黑得发亮的杭绸长衫,腰间系一块镂空的灵芝鹿蹲踞墨色玉佩,就连穿的鞋也是银丝穿线的云纹墨色靴子。

  整个人就像一滴渗入朗朗乾坤的黑色墨汁,格格不入,而他浑身上下只有手里拄着的拐杖是浅淡的颜色。

  她想起在哪里见过这人了。

  她和爹娘被撵出盛府时,在杂货铺的门口,牛车上的她见过他,他给人的印象十分深刻,即便只一眼,就这么烙在脑海里。

  他的身边跟着宛如参天大树般的男人,应该是他的侍卫,感觉他们一靠近,三尺以内的人全部自动净空。

  也难怪,这大个子长相实在太过凶恶,好像多看他一眼就会被吃了那样,可在她看来,他有双非常澄澈的眼睛,通常这不会是坏人。

  发现盛踏雪的眼光落在他身上,温故不自在的绷起了脸,但他怎么都没有想到,她竟是对他微微一笑,笑得他倏然红了脸。

  “不知这位姑娘如何称呼?”闻人复不喜欢她的视线在别人身上停留太久。

  “我们素不相识,我不问你来历,你又何必问我姓名?”

  她在铜镜里看过自己的容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一世的她居然和上一世有着一模一样的脸蛋。

  十三岁的她,两世面貌都不出众,面黄肌瘦不说,身子也还没长开,横看竖看就是个矮不隆冬的小丫头,再加上一身的粗衣,任谁一看也知道出身不会太好。

  她已经不是前世那单纯到近乎愚蠢的人了,人不要太往自己脸上贴金,以为靠近自己来搭话的,就是对自己有好感。

  没错,她的防卫心变得重了。

  现在的她还没有能力保护自己、保护家人,任何来路不明的人士她都要再三掂量过滤。

  尤其是像眼前的少年一看就出身不凡,不是她能招惹的人。

  “闻人复,在下从京城迁居来此,想请教两位,小切村该往哪里走?”对于盛踏雪宛如刺猬的态度,他没有摆出丝毫不悦的神情,而是极具耐心的发问。

  原先也被温故给吓得怔住的烟氏看着彬彬有礼的闻人复,再反过来看看自己不懂礼貌的女儿,是她疏忽了,她过去从来没有注意过女儿和他人的应对进退,往后这些都得设法拾回来才可以。

  她向前一步,拍了拍女儿的手。“小五,你这孩子太失礼了!”

  闻人复眼睛亮了亮。

  小五吗……她这一世行五?

  烟氏的目光看向闻人复主仆的身后,好几辆青布大马车井然有序的候在路边。“我们也住小切村,正要返家,公子跟着我们就是了。”

  “那就有劳大娘了。”

  烟氏对闻人复的感觉极好,富贵人家的子弟向来眼睛都长在头顶上,这般客气待人的还真是少见。

  这位公子一看就不是寻常人,气度斐然,绝对是人中龙凤,怎么会想住到小村子来?且他身边还带着侍卫,这问路什么的应该由下人来问吧,怎么还劳动到主子呢?

  烟氏怎么都想不透。

  “既然要劳烦大娘指路,不如一同以车代步?”他一派温文尔雅。

  “我们家不远,出了镇子也就几步路……那就有劳公子了。”烟氏本来还想推辞的,可眼光一触及闻人复唇畔的微笑,话语内容也变了……

  美色啊,误人!

  母女俩上了闻人复的马车,闻人复则是扶着温故的手也上车了。

  盛踏雪只看了他一眼,就把眼神挪开。

  方才走向马车的时候,她就已经发现他有只脚的行动不是那么方便,早先见到他时也拄着拐杖,怕自己不经意的眼神伤了他,轻轻撇开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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