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姑娘出手富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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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长欢腿上一疼,他回头瞪向咬了他一口的孟家老二。“她运气差也能怪别人吗?”

  他趴着,左腿由老管家莫福抱住,右脚刚被孟明鑫拉住,一人抓一脚防止他救人不成反陷险境,一起下滑。

  “先把我妹妹拉上来再说,她在下面一定很害怕。”孟明鑫重重捏他脚踝,警告他再不照做就掰弯脚脖子,让他无法行走,当跛子。

  “对呀!对呀!长欢哥哥你是好人,天上地下第一好,你好人好上天,帮人帮到底,我这般吊着很难受。”脚不踩地的感觉很空虚,好像自己快掉下去了。

  “没力气了。”他猫逗耗子似的静止不动。

  “莫长欢……”孟明鑫怒视。

  “你再不拉我上去我要开始哭了,你确定要我使出杀手锏?”她作势要放声大哭。

  “等等,不许哭。”他头皮一麻。

  “我偏要,谁叫你见死不救,哇呜——长欢哥哥欺负人,呜——呜——哇——哇——莫爷爷,快来打死这个不肖子孙……呜哇……他仗势欺人,强男霸女,见到老婆婆踢翻人家的菜担子,见到黄狗洒尿也跟着尿,还偷大婶婆的肚兜……”说得像个穷凶恶极的二世祖。

  “够了,别再说了,我拉你上来。”败给她了,这丫头的不要脸太叫人发指了,什么话都敢往外倒。

  怕了吧!他还没完全领教她的三寸不烂之舌,“好人有好报,长欢哥哥一定长命百岁,子孙满堂。”

  “你确定这不是讽语?”他手臂用力一扯,聒噪的小身影连人带兔往上高了几寸,他再往后挪了几步,吓白的小脸近在眼前,再一拉,半个身子上坡了,惊魂未定的大喘气。

  “淼淼——”孟明鑫手一松放开莫长欢的脚,飞快的拉住妹妹往后扯,半抱半挟的远离危险区。

  “忘恩负义,过河拆桥。”也不想想他还在陡坡边上,顺手拉他一把会少掉一块肉吗?

  “是你先不仁不义,明明我妹妹吊在那里吓得脸都白了,你一使劲便能拉起来,可是你故意吓她,存心让她夜里作恶梦,功过相抵,打平。”谁也不欠谁,相互抵消。

  “啧!你们一家都姓赖,无赖的赖帐,救命之恩即使不做牛做马以身相许,至少也要泉涌以报,没有我急伸援手,她能毫发无伤的和你站在一起吗?”末了他又嫌弃的一瞟,“还有那只蠢兔子。”

  “啊!晚上加菜。”孟淼淼提起被晃昏的兔子,喜孜孜的想着一会儿有兔肉吃了。

  “嗯,我会过去吃饭。”吃垮她。

  闻言,她愕然,“你要过来?”

  莫家的主子就两个,一个是平时爱与村民闲聊,为人风趣的莫爷爷,他的全名为何没人知晓,只知年岁已高,他要别人喊他一声老莫,或是小辈口中的莫爷爷。另一个便是眸色如墨,神色如冰雪般的莫长欢。

  他们还有个老管家叫莫福,一位富态的厨娘富大娘,平时由富大娘到村里买菜,或是莫福使人送鱼肉来,两位主子不管事,由着下人们侍候。

  祖孙俩的宅子与孟家就隔了一道墙,听说是座三进院的房舍,没人被邀请进入过,只能道听涂说。

  传闻很多,越传越邪乎,连狐狸化身都有了,但是没人敢上前问个明白,怕被狐妖一口吃了。

  “怎么,说话不算话,出尔反尔,你不是允诺要给我一只兔腿?”小气神附身,抠门。

  “可你说不吃兔肉呀!”她睁着大大的杏眸,想着如何打发老和她抢肉吃的邻里。

  孟家大概是东山村唯一和莫家祖孙走得近的,不知为什么,这一老一少总往孟家串门子,顺便送上一块肉、一坛酒蹭饭吃,两家人莫名其妙越走越近。

  “人的口味是会变的,我不吃红烧兔肉,但吃麻辣烧兔,多放点麻椒,整只烧匀,用手撕扯才够味。”莫长欢很高,比孟家兄妹高出许多,他朝下睥睨,脸上挑衅的神情让人想往他身上打喷涕。

  孟淼淼回以天真无邪的神色,“长欢哥哥真挑嘴,我娘只会做红烧兔肉,没做过麻辣烧兔。”

  到人家家里做客就规矩些,别让人看出教养不好。

  “那你做。”看他有多挑。

  她把双眼睁得又大又圆,“你敢吃?”

  “你不会做菜?”只要吃不死人,他都敢咽下肚。

  她忽地嫣然一笑,“我娘从不让我下厨,她怕我烫着手,你看我这双纤纤玉手比雪还白嫩。”

  “妹妹。”孟明鑫面色不善的瞪向盯着妹妹小手直看的莫长欢,将她往身后一拉。

  “姑娘家不会做饭,以后找不到婆家。”她的手真的很细、很白,一点也不像做粗活的乡下人。

  事实上孟淼淼做过最重的活是端盘子吧!她娘连小衣都不让她洗,一家人娇惯着唯一的女儿,他们只想宠着她,没人舍得让她做家事、干农活,宁可自己带干粮去吃,也不让她日正当中送食物,晒黑了他们更心疼,说是集三千宠爱于一身也不为过。

  孟淼淼十指不沾阳春水,七岁那年学针线手指扎出血珠子后,家人严禁她再碰针尖物,使得她无聊得只能看书、每日练字打发时间。

  不过也因为她常习字,写得还不错,隔壁的莫爷爷给了一句评语——有大家风范。

  “你管太多了吧!我妹妹要不要嫁人是我孟家的事,你姓莫,没事一边凉快去。”这家伙脑子有问题呀!对着人家的闺女说出莫名其妙的话。

  孟明鑫不喜欢别人靠近妹妹,大哥出门前有交代,凡是男的一律杀杀杀……斩草先除“根”,谁都休想跨过三步的距离。

  “你还是学好厨艺,日后起码给你夫婿下碗面。”热呼呼的汤面暖胃也暖心。

  孟淼淼正想回一句“懒得理你”,她哥哥的手已伸了过来,一把拉住她,“回家,娘还在家里等我们。”

  “嗯!回家。”她还有家可回。

  兄妹俩一前一后顺着平缓的山路往下走,两人都没回头看,不然他们会看见堂堂太傅嘲笑自家孙子的嘴脸。

  “到底是把你养坏了,养出个不中用的小白毛。”猴子都比他长进,摘花送果子,梳毛捉虱子。

  发色半白的老人以驱蛇棍往满脸阴色的长孙身上虚挥两下,棍不落身,却是恨铁不成钢,没调教出一流的采花高手。

  “祖父,京城那边催得紧吗?”六年了,坐在高位上的那个人也急了,不可能任他们逍遥太久。

  “催得紧又如何?我白发人都不急,你毛头小子急什么,赶着回去送死。”他好不容易带出个子嗣,哪能让他再往虎穴里冲,伴君如伴虎,都是个“险”字,虎口中求生存。

  “倒是你真认定她了吗?一个乡下出身的教书先生之女,你爹娘那关过不了。”而且才十二岁,太小了。

  十六岁的莫长欢若长在京城,只怕已是孩子的爹了,即使正室未入门,也小妾、通房一堆。

  目光坚定的布衣少年抿着唇,“祖父不觉得她是个有趣的人吗?看似性情温和,却是一把锋利的尖刃,只要她想,足以让平静的水沸腾,翻覆所有人的自以为是。”

  一生放纵的莫放野捻着胡子低笑,“你这眼光呀!说是挑剔还是不挑呢?总能在砾石中找出璞玉。”

  山野中,一声轻轻的感慨,被风吹散了。

  第二章 邻居哥哥欺负人(2)

  当了六年的邻居,情谊不能说不深厚。当初莫长欢祖孙来到东山村定居时,莫放野头发尚未泛白,莫长欢也就比拴马柱高不了多少,轻车简出,三、五个服侍的奴仆,看来较一般人富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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